劳动合同包括什么项目

最新修订 | 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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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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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劳动合同包括什么项目相关的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包括什么项目

一、劳动合同包括什么项目

劳动合同包括的有: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二、什么是劳动合同的解除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法律效力,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劳动合同的解除有三种情况:

1、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什么是劳动合同的履行

劳动合同的履行,指的是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享有各自的权利。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在劳动关系运行中,劳动者按劳动合同约定服从用人单位的组织、管理,完成工作任务,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为劳动者提供安全卫生等劳动条件,都是劳动合同的履行行为。

《劳动合同法》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劳动合同包括什么项目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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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工资”是劳动者劳动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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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抚养费都包括哪些费用项目?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离婚抚养费都包括哪些费用项目?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2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2、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3、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4、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5、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尚未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6、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抚养费具体都包含哪些费用项目既然抚养子女是夫妻双方的法定义务,那么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又如何来履行这种法定义务呢,这就涉及到了抚养费问题。在离婚案件中,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一般是通过支付子女抚养费来尽到自己的义务。那么,抚养费具体都包含哪些费用呢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一条规定,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对于协议离婚抚养费都包括哪些费用,一般是子女的教育费、生活费、医疗费等。抚养费一般分期支付,有条件者也可以一次性付清。一直支付到子女成年(18周岁)后,或是到子女可以独自抚养自己为止。抚养费没有准确的数目,在协议离婚时可以双方讨论确定固定数目,而在判决离婚时则有作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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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险中包括的项目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劳动保险经费是国家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支付的各项劳动保险待遇费用的总称。在中国,企业职工享受的保险待遇,全部费用由企业和国家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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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雇佣关系受伤赔偿项目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二、赔偿项目及计算公式:
1、医疗费赔偿计算公式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计算公式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30元×住院天数
3、营养费赔偿计算公式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
4、受害人误工费赔偿计算公式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或者(25931元÷365日)×误工天数
5、陪护费赔偿计算公式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人的原收入×陪护时间或者同等级别护工报酬标准×陪护时间
6、交通费赔偿计算公式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凭票)
7、住宿费赔偿计算公式住宿费赔偿金额=一般公职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
8、残疾赔偿金计算公式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12858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3136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12858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3136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12858元×5年×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3136元×5年×伤残赔偿指数
9、残疾辅助器具费计算公式残疾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10、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计算公式
(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9772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2712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2)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9772元×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2712元×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3)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9772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2712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4)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9772元×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2712元×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1
1、丧葬费赔偿计算公式丧葬费赔偿金额=25931元÷12个月×6个月=12695.5元1
2、死亡赔偿金计算公式(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12858元×20年=257160元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12858元×20年=62720元(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12858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3136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3)受害人在75岁以上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12858元×5年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3136元×5年1
3、精神损害抚慰金因人而异,没有具体的标准。经过上文中的解答,相信大家已经对对法律中规定的临时雇佣关系受伤赔偿也有了明确的认识,希望能为大家带来帮助。由于这类赔偿问题较为复杂,为了更好的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建议您委托专业的律师来帮助您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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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赔偿费包括哪些项目
劳动者如果遭遇违法解雇,可以申请非法解雇赔偿金;入职后一直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可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差额;如果被拖欠工资或者有加班情况,也可以追讨;另外,没有休年假的,可以主张未休年假工资;如果公司没有依法缴纳社保,可以要求赔偿社保损失;如果遭遇工伤,也可以要求赔偿。不过,具体主张哪些项目,要根据实际情况和证据来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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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出车祸怎么样理赔,包括哪些赔偿项目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各种赔偿项目及计算标准如下:?
??
(一)医疗费?医疗费包括当事人为治疗伤疾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康复费、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
用。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调解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
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可参照调解结案时的时令标准进行计算。?
??
(二)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当事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
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当事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三)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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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
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
(四)交通费?根据当事人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以及参与死亡事故处理的死者亲属(不得超过三人)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
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
(五)住宿费?当事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从外地到本市处理交通事故,实际发生的住宿费。???
(六)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
(七)营养费?营养费是指当事人为辅助治疗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营养费根据当事人伤残程度参照医院意见及营养费支出凭证确
定。???
(八)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当事人伤残等级,按照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
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
(九)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标准》第九条的规定计算,按照赔偿责任比例分担,但计算人数不得超过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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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赔偿清单都包括什么项目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劳动争议仲裁赔偿清单都包括什么项目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劳动争议仲裁赔偿清单都包括的项目:
1、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4、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5、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6、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7、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8、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9、加班工资;
10、经济补偿金;
1
1、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1
2、补交社保:不足额缴纳社保是普遍现象;
1
3、低于最低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1
4、克扣、拖欠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员工工资的,应当全额支付员工工资,并向员工支付拖欠或者克扣工资总额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提讼。
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应包括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居民身份证法对居民身份证上应该登记些什么内容有明确规定。这主要是因为,居民身份证是公民个人用来证明身份的法定证件,在居民身份证上登载公民的哪些信息,既关系到居民身份证的证件作用和效力,也直接关系到公民个人的权益,有必要由法律作出明确规定。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居民身份证登载以下10项内容:
1.姓名,即公民办理居民身份证时的真实姓名,也是户口本上登记的姓名,如果办理身份证的公民过去曾经使用过别的名字,甚至还有化名等,都不能作为居民身份证上的姓名。
4.出生日期,出生日期要使用公历的出生日期。过去有的公民在办理居民身份证时,登记的是自己的农历生日,这属于不规范的情况,应当予以纠正。
5.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即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时的人,他的户口所在地的住址。
6.公民身份号码。公民身份号码记录在公安机关《常住人口登记本》和居民户口薄上,公民办理居民身份证的时侯,公安机关会把公民身份号码记载在居民身份证上。这个号码是公安机关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编制的,按照现行标准规定,这组号码由18位数字组成。
7.本人相片。
8.指纹信息。
9.证件的有效期,由于人的相貌从小到大会发生变化,居民身份证法第五条专门根据人的不同年龄规定了不同使用期限的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使用达到一定期限应当换领新的身份证,超过使用期限的居民身份证不再具有法定的证明效力。
10.签发机关,按照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统一制作、发放,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劳动争议仲裁赔偿清单都包括哪些项目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劳动争议仲裁赔偿清单都包括哪些项目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劳动争议仲裁赔偿清单都包括的项目:
1、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4、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5、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6、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7、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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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加班工资;
10、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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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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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补交社保:不足额缴纳社保是普遍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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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低于最低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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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克扣、拖欠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员工工资的,应当全额支付员工工资,并向员工支付拖欠或者克扣工资总额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提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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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流动负债项目包括哪些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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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纠纷赔偿项目包括哪些
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期内用人单位破产或者解散的 劳动合同终止,地方有特殊规定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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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工程的注意事项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对于发包工程的注意事项包括什么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发包人可以将建设工程中的勘察、设计、施工等不同工作任务,分别发包给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与其签订相应的承包合同。这种发包形式有利于吸引较多的承包商参与各项工程建设业务的投标竞争,使发包人有更大的选择余地;也有利于发包人对建设工程的各环节、各阶段实施直接的监督管理,这对于那些具有建设活动方面的专业技术人才,对工程建设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的承包商来说是有利的。
不论发包人采取何种方式与承包人签订合同,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即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这是针对目前我国建设市场中多有发生且危害较大的将工程肢解发包的实际情况所作出的规定。一些发包单位将按其性质和技术联系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整体承包的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分别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使得整个工程建设在管理和技术上缺乏应有的统筹协调,往往造成施工现场秩序的混乱、责任不清、严重影响工程建设质量,出了问题也很难找到责任者。
而且从实际情况看,肢解发包往往与发包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肢解发包多拿回扣等违法行为有关。因此合同法禁止发包人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至于如何确定是否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需要由有关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具体规定。如对一幢房屋的供水管线,发包人就不应将其分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如果对一幢房屋中的供水管线和空调设备的安装,尽管都属于同一建筑的设备安装,但因各有较强的专业性,发包人可以将其分别发包给不同的承包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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