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离婚可以要求补偿情形包括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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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离婚可以要求补偿情形包括什么

一、孕妇离婚可以要求补偿情形包括什么

孕妇离婚可以要求补偿情形如下:

(一)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的、具有虐待、遗弃行为的。

(二)因为上述行为而导致法院判决离婚。

(三)受害方受到了损害。这种损害包括财产损害精神损害两种。

(四)请求人无过错。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孕妇怀孕期间想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孕妇怀孕期间想离婚需要的手续:

协议离婚的手续如下:

1、准备离婚协议。男女双方必须签订一份书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必须包括双方是自愿离婚和对子女的抚养、财产以及债务等事项协商一致

2、申请受理。男女双方需拿着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书面离婚协议等材料亲自去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

3、冷静期。申请离婚登记之日起30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去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就是所谓的“30天冷静期”。

4、审查和发证。如果30天满了,自第31天开始至第60天,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民政局去申请领离婚证

起诉离婚的手续:

(一)法院起诉离婚程序的起诉阶段: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离婚案件起诉时,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

(二)法院起诉离婚程序的审理阶段:

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

(三)法院起诉离婚程序的判决阶段:

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孕妇离婚是什么补偿

法律并未规定孕妇离婚有补偿。

但是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对于具体的经济补偿标准,并无法律规定。首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协议不成时,应由人民法院在查明夫妻双方各自财产状况以及一方多付出义务情况的基础上,按照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确定。

离婚时,如果女方生活困难,男方有负担能力的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孕妇作为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

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所谓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遗弃,是指家庭成员负有赡养、抚养、扶养义务的一方,

对需要赡养、抚养、扶养的另一方不履行义务违法行为。比如,一方重病,他方置之不理,无正当理由外出不归等。

有其他重大过错,是兜底型条款,意味着,对于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不再限于法律规定的四种情形,其他重大过错行为亦能要求过错方赔偿。比如婚内出轨、一方与他人通奸生育子女、婚内嫖娼、一方有吸毒、赌博等恶习屡教不改的等等。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孕妇离婚可以要求补偿情形包括什么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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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需求的形态包括那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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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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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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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因本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
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在员工没有过错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这是国家对特殊员工的特殊保护。只有两种情况下这些员工的劳动合同可以解除,第一个是员工本人提出,或者说跟员工本人协商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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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的情形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第
一、开发商延迟交付房屋。一般情况下,开发商与购房者在购房合同中约定了交房时间后,此时购房者可以向开发商发出催靠通知,如果开发商仍超过3个月还不履行交房义务,购房人就可以与开发商解除购房合同,要求退房。

二、开发商在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预售房屋,在规定的期限内开发商仍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因为我国房地产相关法律明确规定,开发商只能取得房屋预售许可证才有资格对公众销售房子。如果在开发商交房后仍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购房者可要求解除开发商将购房者交付的房款及其利息返还给购房者。

三、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的购房合同无效,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合同无效的直接结果是因合同取得的财产应予返还,具体到购房合同上就是购房者退还房屋,开发商退还购房款。从办案实践经验来看,常见情况有:
1、开发商无权处分该房产。
2、开发商存在欺诈情形。

四、开发商擅自为数不多设计规划,影响房屋结构形式、户型、空间民族尺寸和朝向,影响购房者居住的,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4条规定可知,开发商不得随意变更结构,如果需要变更需征得规划部门批准和设计单位同意,同时应该书面通知购房者,告知变更设计规划的事实。否则,购房者可以要求退还购房款,并支付利息。

五、无法得到银行或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贷款。在签订购房合同时,购房者除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外,一般情况下,都在购房合同中对商业贷款或公积金贷款有约定。如果开发商提供的资料不具备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购房者因此而不能取得公积金贷款的,购房者就可以要求退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3条规定可知,购房者未能取得银行商业贷款,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解除购房合同。即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开发商也应当将购房者支付的购房款及利息予以返还。

六、开发商在购房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未取得房屋的产权证。根据法律的规定,由于开发商的原因,购房者在购房合同约定的期限内超过一年以上仍然无法得到产权证,购房者就可以要求退房并可以开发商承担赔偿损失。

七、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购房者可以选择退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4条第2项规定可知,对过实际面积超出合同面积的3%的,购房者愿意购买的3%内的按原合同价款补足,不愿意购买的可以解除合同,退还。对于超过3%的面积,购房者不用支付任何费用,由卖方承担。对于实际面积少于合同面积的3%的,由卖方按房价款两倍返还买受人。

八、房屋主体结构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是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的。或是房屋质量问题导致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此时,购房者可以请求解除购房合同,并要求开发商承担赔偿责任。

九、开发商把出售的房屋抵押给第三人或将房屋又出卖给第三人。购房者可以要求退还房款和利息,同时要求开发商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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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分包包括哪些形式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工程分包包括哪些形式问题解答如下, 工程分包有两种形式:总承包方将其除主体结构以外的部份给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队伍的专业工程分包;总承包方将其人工及耗材部份,也就是其承包工程的劳务作业给具备合法劳务公司的劳务分包。
专业工程分包是指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根据总承包合同的约定或者经建设单位的允许,将承包工程中的专业性较强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建筑业完成的活动。
劳务分包的三种形式:
1、自带劳务承包。指企业内部正式职工经过企业培训考核合格成为工长,劳务人员原则上由工长招募,人员的住宿、饮食、交通等由企业统一管理,工资由企业监督工长发放或由工长编制工资发放表由企业直接发放。
2、零散的劳务承包。指企业临时用工,往往是为了一个工程项目而临时招用工人。
3、成建制的劳务分包。指以企业的形态从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处分项、分部或单位工程地承包劳务作业。
法律依据: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五条
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序列。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六条第一款
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以下简称施工总承包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施工总承包工程内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专业工程或劳务作业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承包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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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想问下工程质量形成的过程包括哪些方面,我朋友最近因为一个工程现在陷入了麻烦,让我来帮忙咨询下
[律师回复] 工程质量的形成过程包括:
1、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的质量
一般工业建设项目的生产能力、产品类型、生产条件、工艺流程、建设地点、条件等都需要通过可行性研究分析比较,并提出报告供决策部门决策。因此,可行性研究的可靠性、充分性对一旦决策通过付诸建设的项目影响至关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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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是影响建设项目质量的重要环节,在可行性研究、决策基本正确的前提下,项目的功能使用价值质量的格局就取决于设计的精心构思了。特别是对于一般的民用建筑、公共建筑等,其可行性研究比较简单,主要依靠设计出方案。没有高质量的设计是不可能出高质量的项目的。
4、项目施工的质量
施工阶段是工程项目实体形成的阶段,设计质量再好,如果没有好的施工质量,图上的精品在现实中则会成为令人惋惜的粗制滥造之作。同时,施工阶段也是影响质量因素最多、质量控制难度最大的阶段,是监理工作的重点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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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抚养权的法定情形包括哪些,法定情形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会予以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一方患病或者伤残,必然影响到对孩子的教育和照料,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不是“如何变更抚养权?”的问题,而是必须要变更孩子抚养权问题。 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有的父母离婚时争夺抚养权不是为了给孩子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只是为了在财产分割或是为了达到报复的目的。目的一旦达到,就对孩子不管不问,不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有的还甚至对孩子打骂虐待。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变更抚养权?关心孩子成长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但是,变更抚养权不能要求重新分割原有的共同财产。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的。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与其年龄相关的民事活动。父母离婚时,对于十周岁以上的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应当听取孩子的意见。而在离婚时不满十周岁,过了几年,超过十周岁后,如果孩子明确表示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就可以申请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 4、有其它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这是个兜底条款,社会现实是复杂的也是在不断发展的,对于那些制定司法解释时考虑不到的问题,司法解释赋予了法官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在这里,如何变更抚养权?法官可以根据自己对客观情况的主观认识来判断是否应该变离婚孩子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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