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虚假诉讼罪必须法院移交吗
不是。
法院查明后可以直接立案。
也可以是由公安机关直接受理公民报案。
因为,根据规定,一方当事人企图通过诉讼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或者达到自己的非法目的,经查实依法构成犯罪,应该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请求,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虚假诉讼公安不立案怎么办
1、如果警察不立案,有权要求他们出具不立案的通知书,告知不立案的理由;
2、如果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没有立案侦查,向检察院提出的,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对不立案的原因或者理由加以说明;
3、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4、法律规定,控告人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三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并将决定书送达控告人。
控告人对不予立案的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核申请后三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上级公安机关撤销不予立案决定的,下级公安机关应当执行。
案情重大、复杂的,公安机关可以延长复议、复核时限,但是延长时限不得超过三十日,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三、虚假诉讼由公安哪个部门受理
1、虚假诉讼通常由公安机关的经侦部门进行立案管辖。公安机关经侦部门主要管辖集资诈骗案、贷款诈骗案、票据诈骗案、金融凭证诈骗案、信用证诈骗案、信用卡诈骗案等经济犯罪案件。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关于虚假诉讼罪必须法院移交吗,虚假诉讼罪不是必须法院移交的。也可以由检察机关在审查相关案件时进行移交处理,具体情况下可以根据虚假诉讼的涉案金额和有关情况来进行合法的处理和认定,避免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看完本篇文章内容,如果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问题,会有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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