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死亡的交通事故是否能私了

最新修订 | 2024-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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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车祸死亡的交通事故是否能私了相关的法律规定。
车祸死亡的交通事故是否能私了

一、车祸死亡的交通事故是否能私了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交通事故造成严重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的,需要报警处理,不能私了解决。

没有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其成因没有争议以及只有轻微没有人身伤亡,而且对于基本事实没有争议的,可以私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二、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私了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如果构成了犯罪的是不能私了的,因为交通肇事罪属于公诉案件,当事人不可以私了解决;

不过可以对民事赔偿部分由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如果没有构成犯罪私了的,则当事人首先应当报警处理,由警方作出责任划分,然后双方按照责任划分结果协商赔偿事宜即可。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

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

三、交通事故私了起诉是否可以

交通事故赔偿后,仍然可以起诉。虽然赔偿协议是合法有效的,是不能反悔的。

但如果双方当事人的任何一方,认为签订赔偿协议时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的,或者存在欺诈胁迫的手段签订的,都可以起诉要求撤销赔偿协议,由法院重新按照规定进行判决。

法院如果查明属实,就会判决撤销赔偿协议。如果不存在可撤销证据和理由,法院会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双方当事人仍然按照赔偿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车祸死亡的交通事故是否能私了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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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私家车单边出车祸,乘客死亡交强险有赔偿金吗?
[律师回复] 私家车单边出车祸,乘客死亡交强险有赔偿金。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指因交通事故造成损失,肇事者向受害者、保险公司对承保车辆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所依据的标准,包括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和财产损失赔偿标准。赔偿金标准内容:
(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16条的规定,包括以下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
(二)财产损失赔偿标准财产损失赔偿标准,以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来确定赔偿数额。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原则上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对于局部可修复的车辆、设施和物品,应当赔偿维修费;因局部损失导致贬值的,还应当赔偿贬值部分的损失;对于无法修复的,应当赔偿其实际价值。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遭受的间接损失,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例如,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私家车单边出车祸,乘客死亡交强险有赔偿金吗?
[律师回复] 私家车单边出车祸,乘客死亡交强险有赔偿金。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指因交通事故造成损失,肇事者向受害者、保险公司对承保车辆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所依据的标准,包括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和财产损失赔偿标准。赔偿金标准内容:
(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16条的规定,包括以下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
(二)财产损失赔偿标准财产损失赔偿标准,以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来确定赔偿数额。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原则上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对于局部可修复的车辆、设施和物品,应当赔偿维修费;因局部损失导致贬值的,还应当赔偿贬值部分的损失;对于无法修复的,应当赔偿其实际价值。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遭受的间接损失,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例如,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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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死亡的交通事故是否可以私了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车祸死亡的交通事故是否可以私了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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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车祸死亡责任判定标准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车祸死亡责任判定标准问题解答如下,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事故认定书。
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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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卡人车祸死亡,欠银行钱,死亡赔偿金能赔吗
[律师回复] 车祸死亡人身赔偿可以参考以下方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死亡赔偿金计算方法最高的司法解释根据客观计算方法,以定型化赔偿模式来确定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标准和赔偿年限,具体为:就是一次性赔偿20年,死亡赔偿是固定的,受害人是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死亡赔偿金赔偿的对象是余命,但又不完全是余命,如果年龄太小,赔偿20年就完了,年龄大一点的就是年龄每增加一岁就减少一年。死亡赔偿金采纳了系“继承丧失说”,并非精神抚慰金,其计算公式为:
(1)、城镇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60周岁以上的为(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
(2)、农村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20年:60周岁以下为20年(含);60周岁以上:=(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
(3)、60周岁以下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4)、60周岁—75周岁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实际年龄-60)]。
(5)、75周岁以上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3,死亡赔偿金计算方式:城镇标准:32598.7元/年×20年=651974元农村标准:11669.31元/年×20年=233386.2元2、丧葬费:593姬袱灌惶弑耗鬼同邯括45÷2=29672.5元3、交通费:元4、住宿费:元5、家属误工费:家属工资÷30×3人×15天6、被抚养人生活费:[父母抚养费]城镇标准:24105.60×[20-(实际年龄-60周岁)]÷兄弟姐妹数农村标准:8343.50×[20-(实际年龄-60周岁)]÷兄弟姐妹数[小孩抚养费]城镇标准:24105.60×(18-实际年龄)÷2农村标准:8343.50×(18-实际年龄)÷27、精神抚慰金:元(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交强险理赔规则:现国家法律规定,机会车必须购买交强险,交强险的理赔规则是不分交通事故责任,不管谁的责任,保险公司交强险限额内先予赔付,超过交强险限额的部分按责任分担,1-7项属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限额是1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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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死亡尸检内容
1.公安机关交通部门对需要检验的尸体,应当从事故现场调查结束起三天内委托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对尸体进行检验鉴定。2.检验中需要解剖尸体的,应当征得其家属的同意。3.检验尸体流程结束后,交通部门应当书面通知死者家属在十日内前来办理丧葬事宜,逾期存放的费用则由死者家属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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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持卡人车祸死亡,欠银行钱,死亡赔偿金能赔吗
[律师回复] 车祸死亡人身赔偿可以参考以下方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死亡赔偿金计算方法最高的司法解释根据客观计算方法,以定型化赔偿模式来确定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标准和赔偿年限,具体为:就是一次性赔偿20年,死亡赔偿是固定的,受害人是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死亡赔偿金赔偿的对象是余命,但又不完全是余命,如果年龄太小,赔偿20年就完了,年龄大一点的就是年龄每增加一岁就减少一年。死亡赔偿金采纳了系“继承丧失说”,并非精神抚慰金,其计算公式为:
(1)、城镇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60周岁以上的为(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
(2)、农村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20年:60周岁以下为20年(含);60周岁以上:=(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
(3)、60周岁以下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4)、60周岁—75周岁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实际年龄-60)]。
(5)、75周岁以上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3,死亡赔偿金计算方式:城镇标准:32598.7元/年×20年=651974元农村标准:11669.31元/年×20年=233386.2元2、丧葬费:593姬袱灌惶弑耗鬼同邯括45÷2=29672.5元3、交通费:元4、住宿费:元5、家属误工费:家属工资÷30×3人×15天6、被抚养人生活费:[父母抚养费]城镇标准:24105.60×[20-(实际年龄-60周岁)]÷兄弟姐妹数农村标准:8343.50×[20-(实际年龄-60周岁)]÷兄弟姐妹数[小孩抚养费]城镇标准:24105.60×(18-实际年龄)÷2农村标准:8343.50×(18-实际年龄)÷27、精神抚慰金:元(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交强险理赔规则:现国家法律规定,机会车必须购买交强险,交强险的理赔规则是不分交通事故责任,不管谁的责任,保险公司交强险限额内先予赔付,超过交强险限额的部分按责任分担,1-7项属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限额是1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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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死亡。父母,妻子,遗腹子怎么分配死亡赔偿金?
[律师回复]   死亡赔偿金应由
第一顺位继承人协商分配,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的途径分配。  
1、分配主体为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由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其内容是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的赔偿。因此,赔偿权利人首先是指与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范围内的近亲属即
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只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完全不存在时,才开始由
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死亡赔偿金的分割不同于遗产分配。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应由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共同取得,当事人未请求分割的,人民不主动予以分割,当事人请求分割且赔偿协议未明确赔偿项目,应视为是对权利人物质损失与精神损害的混合赔偿。在分割该笔赔偿金前,应扣除已实际支付的丧葬费用,并优先照顾被抚养人的利益,剩余部分的分配应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远近、与死者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及生活来源等因素适当分割,而非等额分配。当然,如果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或转让的,应尊重其意思表示。  
3、由于死亡赔偿金不同于遗产,它具有人身专属性,即专属于受害人的近亲属,死者生前的债权人没有请求权,不能要求分割死亡赔偿金抵债。同理,赔偿义务人也不能以死者生前欠其债务为由扣除部分或全部赔偿金。  
4、遗嘱是自然人按照法律的规定处分自己的财产,安排与此有关的事务,并于死亡后产生法律后果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因而遗嘱事实上也就是对遗产的处分行为。而死亡赔偿金并非死者的遗产,不能通过遗嘱的形式对其进行处分,只能按补偿原则在继承人之间适当分割。
车祸死亡。父母,妻子,遗腹子怎么分配死亡赔偿金?
[律师回复]   死亡赔偿金应由
第一顺位继承人协商分配,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的途径分配。  
1、分配主体为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由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其内容是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的赔偿。因此,赔偿权利人首先是指与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范围内的近亲属即
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只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完全不存在时,才开始由
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死亡赔偿金的分割不同于遗产分配。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应由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共同取得,当事人未请求分割的,人民不主动予以分割,当事人请求分割且赔偿协议未明确赔偿项目,应视为是对权利人物质损失与精神损害的混合赔偿。在分割该笔赔偿金前,应扣除已实际支付的丧葬费用,并优先照顾被抚养人的利益,剩余部分的分配应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远近、与死者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及生活来源等因素适当分割,而非等额分配。当然,如果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或转让的,应尊重其意思表示。  
3、由于死亡赔偿金不同于遗产,它具有人身专属性,即专属于受害人的近亲属,死者生前的债权人没有请求权,不能要求分割死亡赔偿金抵债。同理,赔偿义务人也不能以死者生前欠其债务为由扣除部分或全部赔偿金。  
4、遗嘱是自然人按照法律的规定处分自己的财产,安排与此有关的事务,并于死亡后产生法律后果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因而遗嘱事实上也就是对遗产的处分行为。而死亡赔偿金并非死者的遗产,不能通过遗嘱的形式对其进行处分,只能按补偿原则在继承人之间适当分割。
员工自驾私车上下班出车祸致人死亡所属公司是否担责
[律师回复]
一、员工自驾私车上下班出车祸致人死亡应分情况处理:员工在事故中受到伤害,且不承担事故责任或承担事故次要责任的,构成工伤,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员工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但致人死亡的相关赔偿应由该员工按责任比例承担。员工在事故中未受到伤害或承担事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不构成工伤,应由员工个人承担对方死亡赔偿责任,用人单位不承担责任。
二、相关规定:
1、《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十六条【人身损害赔偿】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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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死亡赔偿多少
具体项目有,死亡赔偿金、处理事故人员的误工费、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交通费、事故实际损失费等费用。死亡赔偿金按照当地或者被告所在地的城镇可支配收入计算20年;农业户口的按照当地或者被告所在地农村纯收入计算20年;被害人居住地的标准高于上述地方标准的按照被害人住所地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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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员工自驾私车上下班出车祸致人死亡所属公司是否担责
[律师回复]
一、员工自驾私车上下班出车祸致人死亡应分情况处理:员工在事故中受到伤害,且不承担事故责任或承担事故次要责任的,构成工伤,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员工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但致人死亡的相关赔偿应由该员工按责任比例承担。员工在事故中未受到伤害或承担事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不构成工伤,应由员工个人承担对方死亡赔偿责任,用人单位不承担责任。
二、相关规定:
1、《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十六条【人身损害赔偿】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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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死亡赔偿有哪些标准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车祸死亡赔偿有哪些标准问题解答如下, 最新车祸死亡赔偿标准
参照《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地方统计局公布上一年度的统计数据进行调解,下面我们将详细介绍车祸死亡赔偿标准问题: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按下列原则对当事各方的总损失进行调解:
(一)当事人负全部原因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二)当事人负主要原因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三)当事人负同等原因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四)当事人负次要原因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以下简称第三者保险)限额内予以赔偿。超过第三者保险限额的部分,由承担全部原因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总损失100%的赔偿责任。
对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行人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在承担自身全部损失后,按照下列原则确定赔偿比例:
(一)机动车一方负主要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70%赔偿责任;
(二)机动车一方负同等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50%赔偿责任;
(三)机动车一方负次要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30%赔偿责任;
(四)机动车一方无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20%赔偿责任。
无第三者保险的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非机动车、行人一方无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总损失100%的赔偿责任。
对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行人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在承担自身全部损失后,按照下列原则确定赔偿比例:
(一)在高速路、快速路等封闭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50%的赔偿责任。
(二)在其他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60%的赔偿责任。
车祸意外死亡该怎样赔偿
[律师回复] 对于车祸意外死亡该怎样赔偿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车祸意外死亡赔偿包括如下:
1、处理事故费用。死者的亲属为处理交通事故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亦可向责任人主张,但该种主张应按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分担,计算费用的人数不得超过三人。交通费按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住宿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误工费的计算,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3、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4、精神损害抚慰金。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案情简介】
4月18日,新塘某物流货运部的老板周某与因意外事故死亡的刘某的家属来到新塘司法所,在工作人员的帮助与见证下,双方签署《协议书》,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由该货运部向死者刘某的家属进行赔偿,分两期支付。同时,死者家属也承诺放弃所有仲裁或诉讼权利,保证不滋扰他人,不以任何方式干扰社会的经营及生产秩序。至此,新塘镇成功调解了于4月12日发生的这起意外死亡事故。
据介绍,4月12日上午10时左右,新塘某物流货运部的老板周某驾驶一辆货车来到荔枝路收货,坐在副驾驶的搬运工段某打开车尾厢门,发现原本坐在车尾厢的刘某躺在车尾的位置,旁边有一摊血。随后,周某与段某立即拨打1
20,将刘某送到医院,后刘某经抢救无效死亡。当地派出所调查后初步认定排除他杀,系一起意外事故。
随后,刘某的家属陆续赶到新塘处理其后事,且情绪较为激动。对此,新塘镇政府迅速组织安监办、综治维稳办、司法所、公安机关等部门,召集事故相关方展开调解。新塘司法所工作人员和顾问律师在安抚家属情绪的基础上,向双方讲解相关法律法规,明晰责任,认为刘某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上死亡,该货运部应承担相应责任。新塘司法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并结合死者年龄、被抚养人等情况,计算死者家属应得的赔偿金为70余万元,得到双方认可。
死者刘某的妻子崔某在达成赔偿后表示,事情发生后,新塘镇政府各相关部门努力帮助其解决问题,此次能通过调解解决赔偿问题,大大缩短了赔偿时间,也让其家属能尽快处理后事,早日走出令人悲痛的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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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死亡赔偿标准
具体项目有,死亡赔偿金、处理事故人员的误工费、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交通费、事故实际损失费等费用。死亡赔偿金按照当地或者被告所在地的城镇可支配收入计算20年;农业户口的按照当地或者被告所在地农村纯收入计算20年;被害人居住地的标准高于上述地方标准的按照被害人住所地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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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车祸一死一重伤可以私了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要交警队立案侦查;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驾驶机动车辆或者使用其他交通工具致人伤亡或者致使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第七条 单位主管人员。在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外、机动车辆所有人或者机动车辆承包人指使。
第五条 “因逃逸致人死亡”。
第四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直辖市高级人民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依照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和本解释的有关规定办理,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一)酒后,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第六条 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负事故同等责任的、六十万元至一百万元的幅度内,在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并报最高人民备案。
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故意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
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交通肇事后,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对于构成犯罪的。
第三条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第二百三十三条等规定定罪处罚,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第四条第
(三)项的起点数额标准。
第八条 在实行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内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死亡六人以上。
第九条 各省,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就不可能私了、自治区,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在三十万元至六十万元;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第一百三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年11月10日最高人民审判委员会第1136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0〕33号)为依法惩处交通肇事犯罪活动,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负事故同等责任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根据刑法有关规定,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具有本解释第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
(一)至
(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构成犯罪的,确定本地区执行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现将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
(二)死亡三人以上;(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第一条 从事交通运输人员或者非交通运输人员:(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强令他人违章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
租车发生车祸死亡如何赔偿
[律师回复] 对于租车发生车祸死亡如何赔偿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死亡赔偿金:
60周岁以下的受害者为城市户口的,死亡赔偿金为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60周岁以下的受害者为农村户口的,死亡赔偿金为死亡赔偿金为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若受害人年龄在60岁75岁周之间的:
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受害人年龄在75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二、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
受害者如果产生了抢救费的,根据实际情况凭相关票据主张该项费用。
三、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根据实际情况由酌定。
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五、精神损害抚慰金
5000元到80000元,具体根据案件情况确定。
六、被扶养人生活费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九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第三十条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
该怎么争取车祸死亡赔偿金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如何争取车祸死亡赔偿金
死亡人员的家属可以与肇事者协商死亡赔偿金的赔偿问题,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建议受害者家属最好委托律师肇事者要求支付死亡赔偿金。
二、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如何分配
(一)权利主体的确定
鉴于《人身赔偿解释》采“继承丧失说”理论,对于死亡赔偿金之权利主体的确定,可参照《继承法》的相关原则在近亲属之间进行分配。其中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当死者有
第一顺序继承人时,则由配偶、父母和子女作为第一顺序权利人在其之间进行分配;如果死者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则由
第二顺序继承人作为权利人进行分配。
(二)分配原则的确定
尽管《人身赔偿解释》采“继承丧失说”理论,但死亡赔偿金并不等于遗产,其分配的原则也必与遗产不同。根据《人身赔偿解释》中的精神,死亡赔偿金是对死者余命年岁内收入“逸失”的赔偿,其性质属于财产性质的赔偿,对此赔偿金的分配应根据权利主体对死者的经济依赖程度和生活关联程度在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之间进行分配,如果在同一顺序中存有未与死者共同生活的其他近亲属,则其不能对此要求进行分割,但其可以通过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以及被扶人生活费等方式来获得赔偿。
三、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如何计算
1、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是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死亡赔偿金是结合受害人的身份来确定,赔偿标准订了二等。第一等,城市居民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赔偿;第二等,农村居民,是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
2、普遍的以户籍为准,城镇户籍的,死亡赔偿金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农村户籍的,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 在同一个事件中受害,用不同的标准来赔偿,应该说有问题,但这是规定。 最高司法解释确定的死亡赔偿采取的是“继承丧失说”理论,确认死亡赔偿金是对未来收入的减少的补偿,根据我国目前的情况,农村户籍人员在城镇就业或者安家、定居的情况及其普遍,这部分农村户籍人员的收入、生活支出与城镇户籍的人并无什么不同,因此以死者经常居住地作为适用城镇标准或农村标准的条件更公平、更切合实际,也更符合立法原意。
3、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的计算公式
(1)城镇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60周岁以上的为(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
(2)农村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N[N:60周岁以下为20年(含);60周岁以上:N=(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
(3)60周岁以下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4)60周岁—75周岁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实际年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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