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与雇佣合同的是什么差别

最新修订 | 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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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海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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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承揽合同与雇佣合同的是什么差别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承揽合同与雇佣合同的是什么差别

一、承揽合同雇佣合同的是什么差别

1、雇佣合同中员与雇主具有一定的人身依附性。而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在完成工作中具有独立性,双方之间不存在支配与服从关系。

2、雇佣合同履行中所发生的危险、意外事故或损失,一般是由接受劳务的雇主承担。

3、雇佣合同以直接提供劳务为目的。承揽合同则是以完成工作成果为目的。

4、雇佣合同中,雇员的工作对雇主而言是不可或缺的。承揽合同中,承揽人的工作通常不属雇主所从事的工作内容,或是定作人工作的附属部分。

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二、赠与合同可撤销的五大情形都是什么

赠与合同可撤销的五大情形是:

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亲属的。受赠人实施的是严重侵害的行为,而不是轻微的行为。

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的。

3.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义务的。赠与人与受赠人约定了合同的义务,赠与人已经将赠与的财产交付给了受赠人,受赠人不履行合同的义务。

4.因受赠人的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5.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三、赠与合同可撤销的五大情形都是什么

赠与合同可撤销的五大情形是:

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亲属的。受赠人实施的是严重侵害的行为,而不是轻微的行为。

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的。

3.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义务的。赠与人与受赠人约定了合同的义务,赠与人已经将赠与的财产交付给了受赠人,受赠人不履行合同的义务。

4.因受赠人的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5.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承揽合同与雇佣合同的是什么差别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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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雇佣与承揽有哪些区别
[律师回复] 一、雇佣,是指雇员在雇主的授权、指示、指挥监督和管理下,于一定或不定的期限内为雇主从事雇佣活动,由雇主支付报酬。承揽,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支付特定的工作成果并由定作人给付报酬。二者的区别有:
1、责任归责原则不同。雇佣关系中,雇主对雇员的人身损害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和替代责任。而承揽关系中,定作人承担的是过错责任和合同责任。
2、法律关系的客体不同。雇佣关系中,雇佣的根本目的在于给付劳务,以劳务本身为合同标的。而承揽关系中,承揽在于交付劳动成果为目的,重在有形工作成果的完成,承揽人交付的特定的工作成果是承揽合同的标的。
3、劳务给付的从属性不同。雇佣关系的劳务给付具有从属性,表现为雇员在劳动中应当服从雇主的指示、安排、指挥和监督。而承揽关系中的劳务给付不具有从属性。
4、劳务专属性程度不同。雇佣关系中雇员一经雇主选定,非经雇主同意不能由第三人代替劳务。而承揽关系中承揽人可以将承揽的工作不属主要的部分交由第三人来完成。
5、适用法律不同。雇佣关系适用民法调整,而承揽关系则适用合同法调整。
二、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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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承揽与雇佣关系的区别?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加工承揽与雇佣关系的区别?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控制标准。由于雇佣买的是劳务本身,那么雇用人对受雇人劳务的实施就有一定的要求,比如对劳务的时间、劳务的地点、劳务的方式等,雇用人会在受雇人劳动的过程中随时提出要求。而承揽买的是结果,定作人只能约定交付工作成果的时间、地点等,一般不能直接指挥工作的过程。
2.人身标准。由于雇佣买的是劳务本身,那么雇佣人对受雇人会有一定的要求,具有人身信任的关系,因为不同的人提供的劳务是不同的。承揽则不同,定作人购买的是工作成果,只能对工作成果的质量提出要求。
3.条件标准。由于雇佣买的是劳务本身,那么雇用人应当提供工作的场所和条件,雇用人不提供的,受雇人有权要求雇用人提供。而承揽人没有要求提供工作场所和条件的权利。
4.报酬标准。由于雇佣买的是劳务本身,受雇人付出了劳动,雇用人就应当给予相应的报酬,报酬的大小是与付出劳务多少相适应的。承揽中,没有取得工作结果,定作人就不应支付报酬,不管承揽人付出了多少劳动。不仅如此,如果承揽人不能按约交付工作成果,还要承担违约责任。
5.两种关系履行和解除的方式不同。一般来说,雇佣关系的雇员不能将自己应负的义务转移给他人承担,需要亲自履行雇佣契约而承揽关系中,承揽人可以将承揽的工作部分交给第三人完成,也可以与人合伙完成。另外,雇佣关系中雇员一般受到法律更强有力的保护,雇主不能随便解除劳动合同但承揽关系中,定作人可以更自由的解除合同,只要赔偿对方相应的损失。
二、承揽关系与雇佣关系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五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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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揽合同与雇佣合同的有哪些差别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承揽合同与雇佣合同的有哪些差别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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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加工承揽承揽合同与雇佣关系有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一、什么是加工承揽合同根据《加工承揽合同条例》的规定,加工承揽合同是指承揽方按照定作方提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定作方接受承揽方完成的工作成果并给付约定报酬而订立的合同。提出加工任务的一方,称为定作方;接受并完成加工任务的一方,称为承揽方。加工承揽合同是满足特定需要的一种经济活动,承揽合同的订立过程中存在除了其他合同订立中经常产生的问题,如主体资格、标的的不合法及合同的形式不合要求等,还包括商业秘密、技术材料、留置条件、保密制度等问题。这些问题事项在合同订立中至关重要。 二、雇佣关系与承揽关系如何区别承揽合同与雇佣合同虽然同为以劳务为给付标的的合同,但二者又有明显的区别,承揽合同侧重劳务给付的结果,定作方选任承揽方是以承揽方的技能、生产设备、信誉等能否胜任工作为条件,承揽方则是以自己的技能或条件能否完成工作,能否获得利益来缔结合同;定作人与承揽人始终地位平等,承揽方对工作安排拥有自主权,不受定作方控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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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佣与承揽包括哪些具体区别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雇佣与承揽包括哪些具体区别问题解答如下, 雇佣合同和承揽合同招租要以下五个方面的区别:
1、雇佣合同以直接提供劳务为目的,合同的标的是提供劳务,雇员只要提供了劳务就有权获得报酬。承揽合同则是以完成工作成果为目的,提供劳务仅仅是完成工作成果的手段。
2、雇佣合同中雇员与雇主具有一定的人身依附性,即雇员在一定程度上要服从雇主的监管和安排,具有隶属性。而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在完成工作中具有性,如何完成工作,由承揽人自己决定,不受定作人的监控,承揽人主要是依靠自己的技术力量和能力来完成工作,双方之间不存在支配与服从关系。
3、雇佣合同履行中所发生的危险、意外事故或损失,一般是由接受劳务的雇主承担。承揽合同履行中所产生风险则由完成工作成果的承揽人承担,除非损失是由于定作人的指示过失原因所造成的。
4、雇佣合同中,雇主一般按星期、按月按时向雇员支付报酬,该报酬相当于劳动力的价格。承揽合同中,定作人因承揽人完成某项工作或做完某件事支付报酬,该报酬不仅包括劳动力价格,还包括其他的一些工本费等。
5、雇佣合同雇员的工作方式要听任于雇主的指挥与分配,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完成工作有自主权,只要其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任务,具体的完成方式和时间由承揽人自己决定。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二百五十一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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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揽合同与雇佣合同的是哪些差别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承揽合同与雇佣合同的是哪些差别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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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承揽合同是什么?雇佣合同又是什么?承揽合同与雇佣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律师回复] 承揽合同是什么?雇佣合同又是什么?承揽合同与雇佣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
雇佣合同,即 “雇佣契约”,指的是当事人一方 (受雇者)向对方(雇主)提供劳动力以从事某种工作、由对方提供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的协议 (或契约)。
一、承揽合同和雇佣合同的区别
1、雇佣合同中雇员与雇主具有一定的人身依附性,即雇员在一定程度上要服从雇主的监管和安排,具有隶属性。而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在完成工作中具有性,如何完成工作,由承揽人自己决定,不受定作人的监控,承揽人主要是依靠自己的技术力量和能力来完成工作,双方之间不存在支配与服从关系。
2、雇佣中所发生的危险、意外事故或损失,一般是由接受劳务的雇主承担。承揽合同履行中所产生风险则由完成工作成果的承揽人承担,除非损失是由于定作人的指示过失原因所造成的。
3、雇佣合同以直接提供劳务为目的,合同的标的是提供劳务,雇员只要提供了劳务就有权获得报酬。承揽合同则是以完成工作成果为目的,提供劳务仅仅是完成工作成果的手段。
4、雇佣合同中,雇员的工作对雇主而言是不可或缺的,是雇主所从事业务整体的一部分。承揽合同中,承揽人的工作通常不属雇主所从事的工作内容,或是定作人工作的附属部分。
5、雇佣合同中,雇主一般按星期、按月按时向雇员支付报酬,该报酬相当于劳动力的价格。承揽合同中,定作人因承揽人完成某项工作或做完某件事支付报酬,该报酬不仅包括劳动力价格,还包括其他的一些工本费等。
6、雇佣合同雇员的工作方式要听任于雇主的指挥与分配,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完成工作有自主权,只要其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任务,具体的完成方式和时间由承揽人自己决定。
二、责任承担规定
按照《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规定:
第九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承揽合同履行中所产生风险则由完成工作成果的承揽人承担,除非损失是由于定作人的指示过失原因所造成的。
属于《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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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揽合同与雇佣合同有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承揽合同与雇佣合同有什么区别问题解答如下,   
1、雇佣合同中雇员与雇主具有一定的人身依附性,即雇员要服从雇主的监管和安排,具有隶属性。而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在完成工作中具有性,如何完成工作,由承揽人自己决定,不受定作人的监控,承揽人主要是依靠自己的技术力量和能力来完成工作,双方之间不存在支配与服从关系。  
2、雇佣合同履行中所发生的危险、意外事故或损失,一般是由雇主承担。承揽合同履行中所产生风险则由完成工作成果的承揽人承担,除非损失是由于定作人的指示过失原因所造成的。  
3、雇佣合同以直接提供劳务为目的,合同的标的是提供劳务,雇员只要提供了劳务就有权获得报酬。承揽合同则是以完成工作成果为目的,提供劳务仅仅是完成工作成果的手段。  
4、雇佣合同中,雇员的工作对雇主而言是不可或缺的,是雇主所从事业务整体的一部分。承揽合同中,承揽人的工作通常不属雇主所从事的工作内容,或是定作人工作的附属部分。  
5、雇佣合同中,雇主一般按星期、按月按时向雇员支付报酬,该报酬相当于劳动力的价格。承揽合同中,定作人因承揽人完成某项工作或做完某件事支付报酬,该报酬不仅包括劳动力价格,还包括其他的一些工本费等。  
6、雇佣合同雇员的工作方式要听任于雇主的指挥与分配,承揽合同中承揽人有工作自主权,只要其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任务,完成方式和时间由承揽人自己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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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佣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区别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雇佣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区别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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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雇佣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律师回复] 对于雇佣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区别是什么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雇佣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一、概念
雇佣合同,是雇员从事雇主授权或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或其他劳务活动,雇员获得劳务报酬,雇主获得雇员劳动所创造的价值利益的劳务活动的约定,在民法体系中属于劳务合同。雇主雇佣他人从事劳务活动,本质上就是要通过使用他人劳动扩大雇主的事业范围或活动范围,从中获得更大的利益。雇主对雇员有选任、指导、监督、指挥、管理的义务和权利。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某项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合同在民法体系中属于劳务合同中的只完成工作的合同,合同当事人双方所注重的是承揽人的人力、技术、设备(工具)、资源等劳动条件,劳动条件决定承揽人的工作成果,成果质量具有决定定作人期待的利益保障和承揽人获取报酬的双重属性。
二、区别
1、雇佣合同中雇员与雇主具有一定的人身依附性,即雇员在一定程度上要服从雇主的监管和安排,具有隶属性。而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在完成工作中具有性,如何完成工作,由承揽人自己决定,不受定作人的监控,承揽人主要是依靠自己的技术力量和能力来完成工作,双方之间不存在支配与服从关系。
2、雇佣合同履行中所发生的危险、意外事故或损失,一般是由接受劳务的雇主承担。承揽合同履行中所产生风险则由完成工作成果的承揽人承担,除非损失是由于定作人的指示过失原因所造成的。
3、雇佣合同以直接提供劳务为目的,合同的标的是提供劳务,雇员只要提供了劳务就有权获得报酬。承揽合同则是以完成工作成果为目的,提供劳务仅仅是完成工作成果的手段。
4、雇佣合同中,雇员的工作对雇主而言是不可或缺的,是雇主所从事业务整体的一部分。承揽合同中,承揽人的工作通常不属雇主所从事的工作内容,或是定作人工作的附属部分。
5、雇佣合同中,雇主一般按星期、按月按时向雇员支付报酬,该报酬相当于劳动力的价格。承揽合同中,定作人因承揽人完成某项工作或做完某件事支付报酬,该报酬不仅包括劳动力价格,还包括其他的一些工本费等。
6、雇佣合同雇员的工作方式要听任于雇主的指挥与分配,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完成工作有自主权,只要其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任务,具体的完成方式和时间由承揽人自己决定。
什么是加工承揽合同,雇佣关系与承揽关系如何区别?
[律师回复]
一、什么是加工承揽合同根据《加工承揽合同条例》的规定,加工承揽合同是指承揽方按照定作方提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定作方接受承揽方完成的工作成果并给付约定报酬而订立的合同。提出加工任务的一方,称为定作方;接受并完成加工任务的一方,称为承揽方。加工承揽合同是满足特定需要的一种经济活动,承揽合同的订立过程中存在除了其他合同订立中经常产生的问题,如主体资格、标的的不合法及合同的形式不合要求等,还包括商业秘密、技术材料、留置条件、保密制度等问题。这些问题事项在合同订立中至关重要。
二、雇佣关系与承揽关系如何区别承揽合同与雇佣合同虽然同为以劳务为给付标的的合同,但二者又有明显的区别,承揽合同侧重劳务给付的结果,定作方选任承揽方是以承揽方的技能、生产设备、信誉等能否胜任工作为条件,承揽方则是以自己的技能或条件能否完成工作,能否获得利益来缔结合同;定作人与承揽人始终地位平等,承揽方对工作安排拥有自主权,不受定作方控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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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和雇佣,承揽合同的区别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劳务和雇佣,承揽合同的区别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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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什么是加工承揽合同,雇佣关系与承揽关系如何区别?
[律师回复]
一、什么是加工承揽合同根据《加工承揽合同条例》的规定,加工承揽合同是指承揽方按照定作方提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定作方接受承揽方完成的工作成果并给付约定报酬而订立的合同。提出加工任务的一方,称为定作方;接受并完成加工任务的一方,称为承揽方。加工承揽合同是满足特定需要的一种经济活动,承揽合同的订立过程中存在除了其他合同订立中经常产生的问题,如主体资格、标的的不合法及合同的形式不合要求等,还包括商业秘密、技术材料、留置条件、保密制度等问题。这些问题事项在合同订立中至关重要。
二、雇佣关系与承揽关系如何区别承揽合同与雇佣合同虽然同为以劳务为给付标的的合同,但二者又有明显的区别,承揽合同侧重劳务给付的结果,定作方选任承揽方是以承揽方的技能、生产设备、信誉等能否胜任工作为条件,承揽方则是以自己的技能或条件能否完成工作,能否获得利益来缔结合同;定作人与承揽人始终地位平等,承揽方对工作安排拥有自主权,不受定作方控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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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加工承揽合同,雇佣关系与承揽关系如何区别?
[律师回复] 如何区分雇佣关系和承揽关系至关重要。雇佣关系是受雇人按照雇佣人的指挥与安排,为其提供特定或不特定的劳务,雇佣人按照受雇人提供的劳务支付报酬的权利义务关系。承揽关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承揽关系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劳动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权利义务关系,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者主要区别如下:
1、看双方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支配与服从关系的雇佣关系中,雇员对于工作如何安排没有自主选择权,雇主可以随时安排指挥雇主的工作,雇主必须为雇员提供合理的劳动条件和安全保障。承揽关系中承揽人在完成工作中具有性,自始至终双方当事人地位平等,定作人与承揽人之间不存在支配与服从关系,承揽人对承揽活动享有自主支配权,只对劳动成果向定作方负责,定作人对如何完成工作的安排无权干预,《合同法》中规定,定作人有必要的监督核验权,但又规定定作人不得因监督检验妨碍承揽人的正常工作。
2、双方成立合同的前提不同,雇佣关系中,雇主一般在选择雇员时,以雇员的劳动技能是否符合工作为标准,雇员则直接看劳动报酬是否符合自己的要求以应允提供劳务。在承揽关系中,定作人选任承揽方要考虑对方的设备,技能,信誉,劳力是否能胜任工作,承揽方则要考虑自己的技能和现有条件能否完成工作和获利来缔结合同。
3、提供工作的一方提供的内容不同,雇佣关系中,雇员提供单纯的劳动力,以满足雇主的需要,在承揽合同中,承揽方则以其特有的技能提供劳动成果。
4、提供工作的一方劳动设施依赖性不同,雇佣关系中雇员不需提供劳动设备,主要由其自身提供劳动力,承揽关系中,承揽人要自己提供设备,劳动条件以便于完成劳动成果,定作人不须提供劳动设备。
承揽关系如何认定,雇佣关系与承揽关系的区别有哪些?
[律师回复]
1.控制标准。由于雇佣买的是劳务本身,那么雇用人对受雇人劳务的实施就有一定的要求,比如对劳务的时间、劳务的地点、劳务的方式等,雇用人会在受雇人劳动的过程中随时提出要求。而承揽买的是结果,定作人只能约定交付工作成果的时间、地点等,一般不能直接指挥工作的过程。
2.人身标准。由于雇佣买的是劳务本身,那么雇佣人对受雇人会有一定的要求,具有人身信任的关系,因为不同的人提供的劳务是不同的。承揽则不同,定作人购买的是工作成果,只能对工作成果的质量提出要求。
3.条件标准。由于雇佣买的是劳务本身,那么雇用人应当提供工作的场所和条件,雇用人不提供的,受雇人有权要求雇用人提供。而承揽人没有要求提供工作场所和条件的权利。
4.报酬标准。由于雇佣买的是劳务本身,受雇人付出了劳动,雇用人就应当给予相应的报酬,报酬的大小是与付出劳务多少相适应的。承揽中,没有取得工作结果,定作人就不应支付报酬,不管承揽人付出了多少劳动。不仅如此,如果承揽人不能按约交付工作成果,还要承担违约责任。
5.两种关系履行和解除的方式不同。一般来说,雇佣关系的雇员不能将自己应负的义务转移给他人承担,需要亲自履行雇佣契约而承揽关系中,承揽人可以将承揽的工作部分交给第三人完成,也可以与人合伙完成。另外,雇佣关系中雇员一般受到法律更强有力的保护,雇主不能随便解除劳动合同但承揽关系中,定作人可以更自由的解除合同,只要赔偿对方相应的损失。
二、承揽关系与雇佣关系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五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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