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体农村拆迁款如何发放
农村拆迁补偿款一般情况下是发放到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然后再由集体经济组织来协商,如何来发放到个人。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房屋拆迁补偿范围有哪些
1、房屋。
被拆迁房屋凡列入补偿范围的,必须是合法房屋。这里所说的合法,就包括两方面含义:
(1)所有权人合法所有。
(2)房屋本身合法,如不得是违章建筑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2、附属物。
被拆迁房屋的附属物是指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在房屋上增加的依附于房屋有某种用途的设施。作为房屋的附属物,一般具有的特征如下:
(1)依附于房屋而存在。
(2)具有某种用途,并有利于房屋的升值。
(3)必须是能计算其价值的物体。
(4)被拆迁房屋的附属物应具有合法性。
3、收益权。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范围中的收益权应具有的特征如下:
(1)收益权人系合法地占有使用被拆迁房屋,其收益权必须有合同或法律依据。
(2)收益应当合法产生。
(3)收益应当是有依据的产生,包括即得收入和合法预期收入。
三、拆迁安置房如何分房子
安置房分房子按照腾空交房时间先后顺序分配,先拆先选、谁拆迁谁安置。被征收人可以选择异地再建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调换,或者以原地再建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调换进行产权置换,一并给予搬迁奖励。
拆迁安置房分房流程是:
1、公布安置户腾空交房时间顺序,可分配的安置房房号及特殊困难户安置对象。
2、公布分配安置房的时间、地点。
3、发放分配安置房选号通知单。
4、由拆迁户凭通知单选择安置房号,由工作小组组长填写安置房分配证明,组长签字确认,由开发区管委会分管负责人审核签字。
5、拆迁户凭安置房分配证明到开发区征迁办办理结算手续,征迁办出具银行缴款单,拆迁户到指定银行交购房款。
6、拆迁户凭银行缴款凭证到财政局确认交清房款后开具收款收据。
7、拆迁户凭安置房分配证明及财政局开具的能证明交清房款的收款收据到拆迁办开具交房通知单。
8、拆迁户凭安置房分配证明和交房通知单到小区物业公司领取安置房钥匙。
四、拆迁安置房分配的事项有哪些
1、拆迁户接拆迁安置通知后,凭本人身份证到安置房分配地点领取《分配安置房选号通知单》参加分房。
2、未按时参加安置房分配的,以及分配安置房后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结算手续的拆迁户,在本次安置房分配中均视为自动放弃,自动放弃安置的拆迁户必须在下批拆迁户分房结束后参加分房。
3、符合分配安置房的拆迁户不参加本次分房,要求参加下批分房的,经工作组同意可以参加下批分房,但必须在下批拆迁户分房结束后参加分房。
4、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的地点后,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的统一安排,对于故意破坏扰乱分配秩序的拆迁户,取消本次安置房分配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安置房分配证明》、《分配安置房选号通知单》、《安置房交房通知单》由开发区征迁办统一印制。
具体农村拆迁款如何发放,国家对于农村的拆迁款项的发放问题是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的,如果是农村集体土地被征收的话,那么相关的补偿款项肯定是发给村集体的,然后再由村集体召开相关的会议来发放到个人。看完本篇文章内容,如果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问题,会有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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