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金未支付是不是违约
不属于违约。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的生效以当事人实际交付定金为准,当事人虽然约定了定金合同但没有履行的,定金合同不生效,因此,属于交付定金的一方当事人并不承担违约责任,法院也不可强制履行定金合同,要求当事人实际交付定金。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依照《民法典》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无效合同不需要交违约金。无效合同自始没有效力,也就不存在违约情形,不需要赔偿违约金。违约金,是指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时,按照合同的约定,为其违约行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违约金一般分为惩罚性违约金和补偿性违约金,两者均属于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
所谓无效合同,是相对于有效合同而言的,它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在内容或形式上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应确认为自始无效的合同。
存在以下情形会导致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即合同不是在意思表示真实的情况下订立的;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无效合同的条件主要包括:
1、合同条款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合同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4、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而订立合同等其他条件。
无效合同的特征:
1、具有违法性,所谓违法性,是指违反了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
2、具有不履行性,不履行性是指当事人在订立无效合同后,不得依据合同实际履行,也不承担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
3、无效合同自始无效,无效合同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国家不予承认和保护。一旦确认无效,将具有溯及力,使合同从订立之日起就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以后也不能转化为有效合同。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三、合同是否一定要有违约金
合同不一定要约定违约金,只是约定了违约金,当事人就可以更好地保障自己的权益,也能够更好地保障合同的履行。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守约方可以根据实际损失主张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定金未支付是不是违约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律图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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