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丢了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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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丢了可以通过会议的方式来进行处理,按照我们国家法律规定成功方式,可以向发包方或者是当地的县级以上地方行政部门来申请复印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丢了怎么办,对于此问题的相关回答,可以阅读下文了解。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丢了怎么办

一、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丢了怎么办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遗失的,承包方可以向发包方或者当地县级以上地方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印。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承包合同登记及其他登记材料,由县级以上地方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

农村土地承包方有权查阅、复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和其他登记材料。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不得限制和阻挠。

二、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书法律规定内容是什么

1、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书遗失,可以申请复印即可。

2、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书有两类:

(1)家庭承包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书。

(2)其他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书。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书至少有三份,发包方(村组织)、承包方和乡镇合同鉴证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一份合同遗失了,不用急,可以申请复印留存的发包方或鉴证方的合同书。若是家庭承包方式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则更不用担心。因为,应该还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农户与村组织签订家庭承包方式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后,村组织会将合同资料上报到乡镇经管部门。乡镇经管部门据此填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薄》并上报县主管部门审核。县级人民政府依照审核后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薄》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所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比《农村土地承包书》更能证明具有某宗土地承包经营权。

承包方可以向发包方或者当地县级以上地方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承包合同登记及其他登记材料,由县级以上地方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农村土地承包方有权查阅、复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和其他登记材料。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不得限制和阻挠。

三、土地承包的流程是什么

土地承包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

(二)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

(三)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

(四)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

(五)签订承包合同。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

四、签订承包经营合同要注意什么

承包经营合同与一般经济合同有所不同。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当事人双方应根据合同的特点,按照法律要求和规定进行认真、自愿的协商。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承包方与发包方之间虽然存在行政隶属关系,但在合同关系上他们是平等的。订立承包经营合同,合同双方必须坚持平等、自愿和协商的原则。

(二)在签订合同时,当事人双方必须兼顾国家、企业、经营者和生产者利益,调动经营者和生产者积极性,挖掘内部潜力,确保上交国家利润,增强企业自我发展能力,逐步改善职工生活。

(三)承包经营合同必须体现权、责、利相结合的原则,落实经营管理自主权,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四)在分配关系上,合同应体现包死基数,确保上交,超收多留,欠收自补的原则。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丢了怎么办,这个问题在上述文章中给出了明确的解答,农村土地的承包合同丢失的情况之下,按照我国法律当中的规定是可以向有承包合同的机关申请复印。本篇文章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如果还存在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与专业律师进行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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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同《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1条第2款规定的林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当前我国农村集体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主要有七种: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抵押、入股和继承。
1、转包:转包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把自己承包期内承包的土地,在一定期限内全部或者部分转交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其他农户耕种和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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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转让:转让是指承包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经承包方申请和发包方同意,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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