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诈骗罪的构成四要件是什么
诈骗罪的构成四个要件包括客体要件、客观要件、主体要件、主观要件。
1.客体要件:本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2.客观要件: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二者从实质上说都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欺诈行为的内容是,在具体状况下,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因此不管是虚构、隐瞒过去的事实,还是当下的事实与将来的事实,只要具有上述内容的,就是一种欺诈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二、诈骗和民事纠纷的区别是什么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不仅是诈骗罪的构成要素之一,更是区分诈骗罪与民事纠纷(欺诈)的根本界限。一般认为,所谓非法占用为目的,是指以将公私财物非法转为自己或第三者不法所有为目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主观性相当强,不可能通过客观事实直接证明,如何准确加以判断是司法实践中的难点。根据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认定即要避免单纯根据损害后果进行客观归罪,也不能仅凭行为人自己的供述证明,而必须坚持在客观基础上的主观判断,即在查明客观事实的前提下,根据一定的经验法则或者逻辑规则,推定行为人的主观目的。结合金融诈骗类犯罪的相关司法解释,我们认为,应当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判断:
1、行为人事前有无归还能力,如行为人的资产负债情况等。
2、行为人事中有无积极归还或者消极不归还行为或表现,如行为人编造事实或者隐瞒真相拖延归还 被害人的财产等。
3、行为人事后处分财物及对他人财产损失的态度,如行为人是否通过实施诈骗行为排除被害人对其财产的控制并将其财产转归自己或第三人名下,是否将被害人的财物用于给定的用途,是否具有转移财产、隐匿财产、拒不交代财物的真实去向等欲使被害人财物无法收回的行为等。实践中,非法占有的目的的认定应在综合考量上述事实的基础上推定而得。需要请注意的是,行为人仅具有上述一种情形,如将被害人的财物用于个人还债等个人用途,并不意味着其一定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只有结合其他事实,如该还债行为导致其最终不能归还财物给被害人等,才可认定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三、哪些情况下对诈骗行为人从严处罚
(一)通过发送短信和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二)诈骗救灾和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三)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四)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五)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哪些诈骗所得要追缴
行为人已将诈骗财物用于清偿债务或者转让给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缴:
(1)对方明知是诈骗财物而收取的。
(2)对方无偿取得诈骗财物的。
(3)对方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取得诈骗财物的。
诈骗罪的构成四要件是什么,构成要件上,诈骗罪需要欺骗行为、非法占有目的、他人财产为客观实体、造成他人经济损失四个要素,而盗窃罪等则只需要客观方面的物品占有行为即可。本篇文章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如果还存在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与专业律师进行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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