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份遗嘱应该以哪份遗嘱为准

最新修订 | 2024-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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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即使在订立了公证遗嘱之后,遗嘱人也可以另行订立遗嘱。即使最后订立的遗嘱没有经过公证,但只要其符合遗嘱有效的条件,最终的遗产分配将会按照最后的遗嘱进行。下文中,我们一起来看看多份遗嘱应该以哪份遗嘱为准。
多份遗嘱应该以哪份遗嘱为准

一、多份遗嘱应该以哪份遗嘱为准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即使在订立了公证遗嘱之后,遗嘱人也可以另行订立遗嘱。即使最后订立的遗嘱没有经过公证,但只要其符合遗嘱有效的条件,最终的遗产分配将会按照最后的遗嘱进行。

这里指的是,多份遗嘱且内容不一致的情况下,不一致的部分以最后一份的内容为准。如果多份遗嘱内容并不相同,处置的财产也不一样,那么多份遗嘱可能都是有效的遗嘱。

还有一点,以最后一份为准,指的是以最后一份有效的遗嘱为准,如果最后一份遗嘱是无效的,那么就应该以上一份有效的遗嘱为最后的遗嘱。

遗嘱必须符合一定条件才有效。遗嘱的有效条件包括:

(1)遗嘱人必须具有遗嘱能力,即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具有立遗嘱的资格。

(2)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和伪造的遗嘱,均为无效遗嘱;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3)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即遗嘱人不得利用遗嘱处分不属于自己所有的财产,不能取消或减少法定继承人中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的继承权继承份额。

(4)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二、订立遗嘱,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订立遗嘱是一项比较重要的法律行为,可以帮助您合理地处理个人的财产问题,并在离世后对财产进行合理分配。以下是几点需要注意的事项:

1、认真考虑继承人:在订立遗嘱时,需认真考虑并确定自己的继承人。建议在选定继承人时,不仅要考虑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还要全面考虑其经济实力、能力和品行等方面。

2、遵守法律规定:遗嘱的订立应当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如年龄、心智健康状况等方面的要求。同时,还需要注意遗嘱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如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等。

3、内容清晰明确:遗嘱的内容应该清晰明确,例如财产的具体分配计划、继承人的身份及比例、遗物分配等。建议使用具有法律效力书面形式,以便在未来发生纠纷时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4、保管安全:完成遗嘱的订立后,应当妥善保管遗嘱,通常可以选择将遗嘱送交公证处予以公证并妥善保管,以确保遗嘱的安全性。

5、定期更新:如发生了家庭变故、财产变更等情况时,建议及时更新遗嘱,以免出现纠纷。

三、订立录音录像遗嘱要注意什么

《民法典》新增了录像遗嘱,将原来的录音遗嘱修改为录音录像遗嘱。录音遗嘱是指以录音机、录音笔、录音带等方式录制下来的遗嘱人的遗嘱。录像遗嘱是指以录像机、照相机等可以录制声音和影像的器材所录制的遗嘱人的遗嘱。

1、录音录像遗嘱需遗嘱人和见证人均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姓名或者肖像,并说明年、月、日。

2、遗嘱人必须亲自叙述遗嘱的全部内容,遗嘱人、见证人必须分别说明自己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职业、所在工作单位和家庭住址等。

3、遗嘱人必须说明制作录音录像遗嘱的具体地址和年、月、日、时。

4、录音录像制作完毕,应当密封保存,并在封面上由遗嘱人、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然后,由遗嘱人或交见证人保管。

多份遗嘱应该以哪份遗嘱为准?从《民法典》的最新规定中可以知道,一般是以最后一份有效的遗嘱为准。因此,现如今,公证遗嘱已经不在具有最高的权利。即使订立了公证遗嘱,也还是可以再对其撤销、变更。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地方,不妨直接点击页面上的按钮,直接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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