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分别承担主次责任的,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再由当事人根据各自责任比例承担。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如果非机动车不存在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非机动车一方也存在过错的,按照双方的过错比例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非机动车一方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2项,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盗开他人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怎么承担责任
盗开他人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由盗窃人承担赔偿责任。
由于在盗开他人机动车中,擅自驾驶者既享有运行利益,又实际支配机动车的运行,因此他们应当承担机动车交通事故的无过错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五条
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
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与机动车使用人不是同一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与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连带责任。
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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