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以要回借款。
债务人不还款时,债权人可以持借条或者欠条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债务人还款。法院经查证,借条是真实有效的,就会判债务人偿还债务。
2、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二、债务纠纷如何起诉?
(一)立案受理
1、原告向法院起诉,应递交起诉状和有关的证据材料,并按照被告人数递交起诉状副本和证据副本。
2、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即受理,并办理相关立案手续。
3、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在收到诉状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送达不予受理裁定书。
(二)庭前准备
1、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五日内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
2、被告应诉后,向原告送达开庭传票。
3、法院在依法传唤双方当事人的同时,应做好开庭的各种准备,如通知必须共同诉讼的当事人参加诉讼,调查必要的证据,向当事人告知合议庭的成员,主持庭前交换证据等。
4、对当事人而言:
(1)首先,当您或您单位被起诉后,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您或您单位应当依法应诉,并应在收到起诉状后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答辩状及副本,在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间内提交相关证据。
(2)其次,应做好出庭参加诉讼的各种准备,依照人民法院的传唤,按时参加庭审。
(三)开庭审理
1、开庭审理时,首先由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由法官查明当事人到庭情况并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
2、开庭分为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调解或判决。
3、法庭调查主要是在法官的主导下,查明案件的事实,当事人在此阶段应当充分的举证、质证。
4、法庭调查结束后法官根据案件情况归纳本案的焦点,审理即转入辩论阶段。
5、当事人在辩论阶段可以围绕本案焦点阐述自己的观点,充分行使辩护权。
6、法庭辩论结束后,在法官主持下调解,双方当事人可以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一般由法官当庭作出判决。如果案件复杂不适宜当庭宣判的,则定期宣告判决。
(四)上诉
1、当事人不服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者裁定,可以在法定期间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2、当事人不服民事、行政判决的上诉期间为十五日,裁定为十日。
3、不服刑事判决的上诉期间为十日,裁定为五日。
1、当事人、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或有利害关系的案外人认为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和调解确有错误时,可以申请再审。
2、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两年内提出。
3、当事人、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及其近亲属认为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可以申诉。
4、申诉期限为从裁判生效之日起至被告人刑罚结束之日后两年。
5、申请再审或申诉应当向作出生效裁判的人民法院提出。
6、申请再审或者申诉,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或者申诉书,并附原裁判文书,有新证据的,应当一并提交。依照法律规定,申请再审或者申诉不影响已生效判决或裁定的执行。
(六)申请执行
1、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支付令发生法律效力后,债务人未按照上述文书所确定的期间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一方当事人为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
3、一方当事人未履行仲裁机构的裁决、公正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行政机关的处理或处罚决定的,对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没有借据怎么认定借款事实?
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只有本人陈述而不能提出其他相关证据的,其主张将不予支持。一方当事人承担证明责任是因为他比对方当事人更容易阐明事实情况。民间借贷属于合同纠纷案件,故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出借人负有以下的举证责任,即双方是否存在真实的借贷关系及出借人是否已经将借款实际交付给借款人;同时,借款人对其是否已经履行了还款义务负有举证责任。
只有一张借条能追回欠款吗,这个问题在上述文章中给出了明确的解答,有借条,按照我国法律当中的规定,可以认定是存在借贷的关系,所以在这种情况之下,大概就是可以要回钱的。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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