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房屋拆迁适合什么法律?
农村房屋拆迁适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对农村房屋进行拆迁时,被拆迁要注意的事项包括拆迁补偿的项目、了解征收补偿方案、对房屋价格要有准确的认识、不要随意签订补偿协议、有纠纷的可委托律师处理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二、签订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协议要注意的问题是什么?
拆迁方往往会告诉被拆迁者如果先与他们签约就能优先选择回迁安置房,这也就意味着被拆迁者可以选到相对更好的房子。但事实上并非如此,对于拆迁方来说,为了追求更高的经济利益,他们往往会在被规划为回迁安置房的土地上建部分的商品房以供销售。而开发商会先将较差的户型卖出,相对来说比较好的户型往往会等到最后。所以,问题的关键在于能选到什么样的房子而不在于能不能选到房子,不存在拆迁之后,房主无法安置的问题。
在拆迁合同签订流程中,小编教大家注意从三方面去入手:拆迁补偿的基本方式,签订主体,还有合同内容。
(一)签订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协议要注意拆迁补偿的方式
拆迁补偿的方式有两种:既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产权调换可以实行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结算差价或不结算差价的就地安置或异地产权调换。
在接受被拆迁人委托时应提示委托人,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补偿方式。但是选择权要受到以下两种条件的限制:一是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拆迁时被拆迁人只能选择货币补偿;二是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只能实行产权调换,被拆迁人不能选择货币补偿。
(二)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合同的主体
由于被拆迁房屋有私有房屋与公有房屋之区别,故拆迁私有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而拆迁公有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房屋使用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三、房屋拆迁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1、坚持依法拆迁。
房屋拆迁涉及的农民人数和补偿资金都比较多,在安置时也存在着地基位置、房屋层次、座向及面积等问题,每个环节都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农民敏感的。如果在拆迁户的房屋面积、补偿金额等问题上稍有差错,农民就会指责谩骂,拒绝拆迁,甚至还会集体。因此,坚持依法拆迁是农村房屋拆迁工作的正确选择。
2、做到合理性与灵活性相结合。
在补偿价格上,由于每个拆迁项目都有其特殊性,选用拆迁政策的同时往往会带来二个具体问题。一是补偿的价格标准远远低于实际交易价格或群众的心理承受力;二是补偿的标准大大高于群众的心理要求。
3、注意把握工作主动性。
拆迁房屋中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之间经常会发生矛盾,因此,作为拆迁人应始终把握拆迁环节中的主动权。一是在付款方式上,对规定的补偿费,做到签订协议后先付一部分,待房屋搬迁并经拆迁人验收合格后再全部结清。
农村房屋拆迁适合什么法律,这个问题在上述文章中给出了明确的解答,农村的房屋被拆迁的情况之下,需要考虑到同类的房屋市场上的评估价格,能够确定补偿。希望本篇文章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图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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