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出院需要医生开哪些证明呢

最新修订 | 2024-02-26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工伤出院需要医生开哪些证明呢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工伤出院需要医生开哪些证明呢

一、工伤出院需要医生开哪些证明呢

工伤出院需要医生开的证明如下:

第一,如果是工伤出院的话,那么需要办理出院手续医疗费报销手续。

第二,出院的时候要注意存留的证明资料有:诊断证明、住院病例、费用明细和缴费票据等。

第三,如果工伤需要评残的话,那么需要找医生开具初诊证明或准备初诊病历复印件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二、工伤伤残鉴定需要的手续有哪些

1、因工伤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

2、鉴定者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

3、鉴定办对鉴定者携带的材料由专家确认后,交纳200元鉴定费

4、鉴定办于每周四定期召开鉴定会,做出等级或结论,并予以公布;

5、自鉴定材料收下登记之日起15日后,由单位劳资人员前来领取鉴定结果及所收全部材料。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工伤出院需要医生开哪些证明呢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3k字,预估阅读时间11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142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工伤出院需要医生开哪些证明呢
一键咨询
  • 141****143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320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334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881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124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4****674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875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613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146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802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014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381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118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080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607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非婚生育医院能开出生证明吗
只要母亲提供自己的身份证,医院就会为孩子开出生证明。非婚生与婚生孩子在开具出生证明问题上并无区别。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工伤医生怎样开证明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医生只负责治疗和出具诊断书,工伤认定由当地人社局下属的工伤科负责。《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病历证明怎么叫医生开?
首先需要提供自己身份证明,如果是住院的,可以去医院复印病历,让当时的主治医生帮助开疾病诊断证明书。如果是门诊,需要带着门诊病历,去医院,找看病的医生开疾病诊断证明书。开病假证明,应到具有资质的正规医院,首先要根据具体病症挂不同科室的号,经门诊医生确诊疾病后,提供治疗方案。
10w+浏览
医疗纠纷
去做法医鉴定的时候法医要派出所证明,派出所不给开证明怎么办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一、伤情鉴定的适用范围包括包括交通事故伤情、工伤事故伤情、意外伤害伤情、打架斗殴伤情。一般由司法部门(比如交警队、派出所、)委托伤情鉴定机构做相应的鉴定。
二、如果在启动诉讼程序时还未做伤情鉴定的话,可以直接向提出申请,由委托鉴定机构来做相关鉴定。但是要把握时间,以受伤之日起一年之内为宜,尤其是工伤的等级鉴定。
三、一般受害人在
第一次治疗出院后就可以确定为病情稳定,然后就可以到并申请伤情鉴定,不需等到
第二次手术(比如取钢板)之后就能进行伤情鉴定了。鉴定时注意携带门诊(急诊)病例、住院病历及各种片子。
四、工伤事故伤情如果申请并认定为工伤后,由劳动局委托鉴定中心做工伤鉴定,但是不影响当事人同时在侵权人赔偿自己,因为我国工伤保险赔偿的数额还是有限的。在后还要向提出申请再次由委托作伤情鉴定。
五、像打架斗殴致伤的,在派出所作完笔录后,要及时与派出所沟通作伤情鉴定或损伤程度鉴定。伤情鉴定是指轻微伤、轻伤、重伤的鉴定,结果直接决定侵权人是否负有刑事责任。而伤情等级鉴定是病情稳定出院后才能做的。如果相关侵权人的刑事程序到了阶段,一定要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因为这个阶段侵权人愿意积极赔偿,这样对其的量刑有一定作用。
不需要带什么。
医院不办转诊证明怎么办
[律师回复] 对于医院不办转诊证明怎么办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如果医院不给开转院证明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局投诉医疗纠纷的解决办法:患方取得病历等资料后,即可加以初步研究。必要时可以向医疗专家、法律专家咨询,以便大致明确是否属于医疗事故以及医方有无过错责任。患方认为医方应承担责任而与医方发生医疗纠纷时,目前有以下三种解决途径:
1、与医方协商解决。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章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值得注意的是,在司法实践中,就人身损害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一方反悔向人民的,应保护其诉权,但其不能证明在订立协议时具有无效或者可撤销情形的,应认定协议有效。
2、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当事人可以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书面申请。书面申请应在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提出。
3、到人民提起民事诉讼。目前,到人民提起医疗赔偿纠纷诉讼,不以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为前提。患方的举证责任集中在患者人身损害后果身体健康损害、死亡等和与医疗机构的医疗关系病历、医疗费单据等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审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通知》规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施行后发生的因医疗事故引起的医疗赔偿纠纷,诉到的,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因医疗事故以外的原因引起的其他医疗赔偿纠纷,适用民法通则的规定。人民在民事审判中,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决定进行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的,交由《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所规定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因医疗事故以外的原因引起的其他医疗赔偿纠纷需要进行司法鉴定的,按照《人民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组织鉴定。明确上述医疗纠纷解决途径的特点后,患方应果断选择较适合的途径,以免在不必要的问题上延误时间,造成被动。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14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医院不给开转院证明怎么办?
当病人所在医院无法治疗病人疾病或达不到治疗此疾病的水平时,病人可以申请转院治疗,病人开具转院证明,经医院批准后便可以到其他医院继续治疗。或是有的病人为了报销方便,也会要求医院开具转院证明。那么如果医院不给开转院证明怎么办?这时候病人可直接向当地卫生局投诉。
10w+浏览
交通事故
医院出具休学证明怎么开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开休学证明操作如下:
1、可以办理休学证明的一般为:学生因伤病身体原因等需长期治疗;学生在校期间到国外、境外读书;学生在校期间因创业等会耽误课程;这些情况下,学生休学期间保留学籍,休学期限一般为一年。
2、如果是身体原因,则需要由监护人提出书面休学申请,并提交有关医院的证明材料,学校审核后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批方可开到证明。
3、如果是出国学习,则由监护人提出书面出国出境休学申请,并出具出国护照、签证等有关证明,经学校审核,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批。
4、总结以下流程:提交相关资料到学校;领导审批后,报送教务处教务管理办公室;教务处教务管理办公室审核后对符合休学条件者,开出离校通知单;学生凭离校通知单办理离校手续;学生凭已全部周转完的离校通知单到院教学办领取休学证明后方可离校。扩展资料:休学是指因病或事或其它原因暂时停止上学,学籍还保存在该学校。休学期满后返校继续学习。学生要求休学,必须由本人书面申请(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等),所在学院提出意见,报教务处审批。办理时间学校正常开学期间承办部门教务处教务管理办公室办理程序学生要求休学,必须由本人书面申请(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等),所在学院提出意见,报教务处审批。注意事项:
休学原则上在每学期开学后第一周内办理,休学以一年为期。
1、学生因病或因事确需休学,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相关证明。因病者需出示甲等医院(一般县级以上医院都属于三甲医院)诊断证明书,无诊断证明书或无盖章者无效;
2、学生将休学材料交至辅导员,辅导员核实情况,签字表明同意与否;
3、如因病休学,学生需将材料交至校卫生科,卫生科对学生病情进行核实;
4、学生将休学材料交至所在院系,主管学生工作的院系主任签字表明同意与否;
5、学生将休学材料交至学生处,学生处处长签字表明同意与否;
6、学生将休学材料交至教务处学籍管理科,教务处处务会讨。
7、具体因地域校方不同而另议
快速解决“医疗纠纷”问题
当前614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家暴怎么去医院开证明?
家暴行为如果一旦发生,及时求助或者报警,让家人或者警察带去医院开证明,如果造成了受害者严重受伤的话,需要及时拍照取证,并及时去医院进行检查并开具相关病历、检查报告、票据等等。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看是否有需要报警,如果需要报警的话可以选择报警处理,需要看具体情况处理。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医院不开转院证明要怎样办、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如果医院不给开转院证明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局投诉。
医疗纠纷的解决办法:
患方取得病历等资料后,即可加以初步研究。必要时可以向医疗专家、法律专家咨询,以便大致明确是否属于医疗事故以及医方有无过错责任。患方认为医方应承担责任而与医方发生医疗纠纷时,目前有以下三种解决途径:
1、与医方协商解决。
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章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值得注意的是,在司法实践中,就人身损害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一方反悔向人民的,应保护其诉权,但其不能证明在订立协议时具有无效或者可撤销情形的,应认定协议有效。
2、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当事人可以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书面申请。书面申请应在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提出。
3、到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目前,到人民提起医疗赔偿纠纷诉讼,不以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为前提。患方的举证责任集中在患者人身损害后果(身体健康损害、死亡等)和与医疗机构的医疗关系(病历、医疗费单据等)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审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通知》规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施行后发生的因医疗事故引起的医疗赔偿纠纷,诉到的,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因医疗事故以外的原因引起的其他医疗赔偿纠纷,适用民法通则的规定。人民在民事审判中,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决定进行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的,交由《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所规定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因医疗事故以外的原因引起的其他医疗赔偿纠纷需要进行司法鉴定的,按照《人民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组织鉴定。
快速解决“医疗纠纷”问题
当前614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医院出具休假证明有何规定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医院出具休假证明有何规定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病假证明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重要医学文书,依法出具病假证明是法律赋予医疗机构及其执业医师的权力和义务。为加强病假证明管理,规范医师执业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就医疗机构病假证明管理有关问题规定如下:
1、医疗机构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经依法执业注册的专业人员,可按照规定签署与自己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相关的病假证明,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病假证明。
2、医师必须亲自诊查后,方可签署病假证明,并在患者病历中记录相应的诊疗情况。病假时间必须同时记录在门(急)诊病历中或者患者的出院记录中。
3、医师开具的病假证明,日期应填写就诊当日,盖章有效。因疾病治疗须建议休假的,原则上,急诊开具病假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门诊不超过1周,慢性病不超过2周,特殊情况不超过1个月(需经科主任审批、签字)。病假证明的病休建议仅供患者及其单位参考。
4、各医疗机构设置专人负责审核、敲章、登记等工作。在审核时必须同时查看门(急)诊病历或者出院记录,审核通过后给予盖章确定。详细记录开具病假证明的医师姓名、所在科室、患者姓名、所在单位以及年龄、性别、疾病诊断、病假天数等情况,以备查询。
5、严禁不见患者、弄虚作假、违法违规出具病假证明。对不按《执业医师法》规定要求出具证明,由医疗机构按医院有关规章制度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市卫生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未婚妈妈怎么给小孩上户口?现在没有结婚证没有准生证医院给不给开出生医学证明医学证明?
[律师回复]
1、可以的。国家新的规定地方公安系统不得以计划生育为借口不给孩子上户口;
2、包含婚生和非婚生的,只要有出生证公安系统就必须上户口,公安系统不得罚款。
3、一般情况下,非婚生子女可以随母报户口,孩子的母亲可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
4、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孩子的出生登记。
5、如果无出生医学证明,孩子的母亲要持派出所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6、到相关司法部门做亲子鉴定,然后持亲子鉴定书,到派出所申请办理出生登记。扩展资料:户口的功能它是国家确认并依法保护被登记者合法权益的标志,它所提供的法定证明和信息服务,是公民正常活动与交往必不可少的前提和基础;它是与社区、住户、人口相关的市镇管理和其他行政管理的必备基础;其对身份、权利能力和责任能力等的认定和对管辖权划分的支撑,更是所有国家各项司法活动的必备基础;它既以普遍登记对被登记人形成“被注视”的心理压力,从而可能有利于维护公共安全;还以人身辨认、核实查证、时空管控、促进邻里关系、组织居民自治自卫等多种方式有力支撑各项公共事业、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和公共安全工作。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14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医院出生证明怎么开,应该注意什么问题
开出生证明的时候,需要带的证件有:宝宝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原件、父母双方的户口本原件、生育服务证或结婚证。1、在办理出生证明时必须携带的东西有:宝宝父母双方的有效身份证,一定是要原件。2、在办理出生证明时,孩子的姓名一定要已经取好。3、如果宝宝的父亲不详,可以出示相关证明。
10w+浏览
本地医院不给开转院证明怎么办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本地医院不给开转院证明怎么办问题解答如下, 如果医院不给开转院证明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局投诉。
医疗纠纷的解决办法:
患方取得病历等资料后,即可加以初步研究。必要时可以向医疗专家、法律专家咨询,以便大致明确是否属于医疗事故以及医方有无过错责任。患方认为医方应承担责任而与医方发生医疗纠纷时,目前有以下三种解决途径:
1、与医方协商解决。
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章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值得注意的是,在司法实践中,就人身损害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一方反悔向人民的,应保护其诉权,但其不能证明在订立协议时具有无效或者可撤销情形的,应认定协议有效。
2、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当事人可以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书面申请。书面申请应在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提出。
3、到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目前,到人民提起医疗赔偿纠纷诉讼,不以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为前提。患方的举证责任集中在患者人身损害后果(身体健康损害、死亡等)和与医疗机构的医疗关系(病历、医疗费单据等)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审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通知》规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施行后发生的因医疗事故引起的医疗赔偿纠纷,诉到的,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因医疗事故以外的原因引起的其他医疗赔偿纠纷,适用民法通则的规定。人民在民事审判中,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决定进行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的,交由《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所规定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因医疗事故以外的原因引起的其他医疗赔偿纠纷需要进行司法鉴定的,按照《人民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组织鉴定。
工伤认定证明到医院能怎么办理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工伤认定证明到医院如何办理
1、参保单位职工发生工伤后,单位经办人员需在24小时内到市社保局工伤保险科窗口备案,领取《医疗通知单》,暂按工伤职工管理。同时报工伤保险处,申请工伤认定。
2、如何到定点医院就医?
第一步:持《医疗通知单》及工伤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工伤定点医院医保办登记。
第二步:就诊科室就医。
3、定点医院工伤医疗费报销流程:待《工伤认定决定书》下发后,持《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到工伤定点医院办理医疗费用结算报销。
4、用人单位职工因工受伤应及时送往工伤定点医院就医,情况紧急时可先到就近的医院抢救,脱离危险后仍需治疗的,到工伤科窗口登记备案领取《医疗通知单》转到工伤保险定点医院就医。
工伤保险各项待遇所需报销材料
1、非定点医院医疗费用:
(1)《工伤认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2)门诊治疗的持:医疗费收据、门诊医疗手册、处方、影像报告单;
(3)住院治疗的持:医疗费收据、病历复印件(加盖病案室公章)、出院诊断、住院费用清单(加盖公章);
(4)报销单位账户信息。
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工伤保险待遇申领表》(单位盖章、本人或家属签字);
(2)《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3)报销单位账户信息。
3、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1)《工伤保险待遇申领表》(单位公章、本人或家属签字);
(2)《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解除劳动关系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
(3)《一次性医疗告知单》(单位公章、本人或家属签字);
(4)报销单位账户信息。
4、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
(1)《工伤保险待遇申领表》(单位公章、本人或家属签字);
(2)《工伤认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3)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报销单位账户信息。
5、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
(1)《工伤保险待遇申领表》(单位公章、本人或家属签字);
(2)《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3)报销单位账户信息。
6、供养亲属抚恤金:
(1)《工伤保险待遇申领表》(单位公章、本人或家属签字);
(2)《工伤认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3)死亡证明、供养人户口、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单位证明、学生的在校证明;
(5)报销单位账户信息。
7、农民工医疗费用和待遇报销:
(1)《工伤保险待遇申领表》(单位盖章、本人或家属签字);
(2)《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3)报销单位账户信息
(4)《中标通知书》、《项目施工合同》、缴费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5)《工伤保险登记证》或《哈尔滨市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工伤保险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
(6)农民工劳务合同,及农民工户口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8、属于下列情况的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交通事故或其它意外伤害的,需提交如“派工单”、“出差通知书”,或者其它能证明因工外出的“原始证明”材料
(2)、属于上下班受机动车事故伤害的,需提交上下班的作息时间表、单位至职工居住地的正常路线图;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个人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需提供机动车驾驶证
(3)、属于交通事肇事逃逸的,需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相关证明
(4)、属于借用、劳务输出人员,需提交双方单位的协议书;借用或劳务输入单位的事故调查报告;并由劳动关系所在单位申报并提交劳动合同文本或其它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劳务输出职工名单(需经双方单位盖章确认)
(5)直系亲属代表伤亡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还需提交有效的委托证明、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6)单位工会组织代表伤亡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还需提交单位工会介绍信、办理人身份证明
9、区工伤申报
经办部门在接到申诉人提供的材料后,认真审查,对材料完整、符合申报条件的,开具《受理通知书》,并报送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查认定;对不符合工伤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工伤赔偿 > 工伤纠纷 > 工伤出院需要医生开哪些证明呢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