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在什么情况下能主张经济补偿

最新修订 | 2024-02-28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5人
专家导读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夫妻离婚在什么情况下能主张经济补偿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夫妻离婚在什么情况下能主张经济补偿

一、夫妻离婚在什么情况下能主张经济补偿

夫妻离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

补偿方式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夫妻在什么情况下不能离婚

以下情况下不能离婚: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是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在此期间,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或者如果女方提出离婚的,则不在此限。

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3.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征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此处所指的军人主要指现役军人,如果军人本人同意或犯了重大的过错,那么另一方还是可以要求离婚的。

4.夫妻感情未破裂。法院在认为夫妻感情尚未破裂时,是不会判决离婚的。

5.双方没有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以及离婚达成合意的,不能通过协议方式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夫妻在什么情况下不能离婚

以下情况下不能离婚: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是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在此期间,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或者如果女方提出离婚的,则不在此限。

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3.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征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此处所指的军人主要指现役军人,如果军人本人同意或犯了重大的过错,那么另一方还是可以要求离婚的。

4.夫妻感情未破裂。法院在认为夫妻感情尚未破裂时,是不会判决离婚的。

5.双方没有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以及离婚达成合意的,不能通过协议方式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夫妻离婚在什么情况下能主张经济补偿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7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62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夫妻离婚在什么情况下能主张经济补偿
一键咨询
  •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542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306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826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418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213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466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621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6****588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734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717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773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774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565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544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635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泰州180****7757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京177****7038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无锡188****132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什么情况下可以主张经济赔偿金
在满足以下情形时,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非过错性辞退、经济性裁员、劳动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提出并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破产导致合同终止,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
10w+浏览
劳动纠纷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什么情况下可以主张经济赔偿金
在何种情况下可以依法主张经济赔偿金在以下情况中,雇佣方应向劳工提供经济补偿:雇主因非主观过错而进行商业解约;雇主进行经济结构调整导致解聘行为;劳工依据法律规定单方面结束雇佣关系;雇主主动寻求与劳工就解除雇佣关系达成共识;雇主由于法定原因被宣布破产,从而导致雇佣合同自动终止;以及其他相关情况。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夫妻分居,可以主张子女抚养费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夫妻分居,可以主张子女抚养费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夫妻分居,可以主张子女抚养费吗
可以。抚养子女是父母双方的法定义务,一方不抚养子女时,这一义务当然由另一方承担,且这一义务是依附于人身关系而产生的,不能像债权债务那样进行追偿。父母一方不给付子女抚养费,另一方只能以子女的名义向对方诉请给付子女抚养费。在处理婚姻的同时,以夫妻一方的名义追索子女抚养费,主体资格至少有不符。抚养费的功能在于以金钱的方式为子女的成长提供物质保障,维持子女的正常生活,这种功能体现在预付保障作用,在夫妻未离婚之前向不抚养子女的一方主张抚养费与抚养费的功能不一致。因此,你关于子女抚养费的诉请,极可能不会得到支持。但是在分割共同财产时,一般会照顾你作为抚养子女一方的利益,多分割些共同财产。
夫妻分居,可以主张子女抚养费吗
11月,我与丈夫因夫妻感情不和分居生活。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分居期间各人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孩子我养,丈夫每月支付孩子抚养费 1200元。但此后丈夫一直也未支付孩子抚养费。今年7月份,我到离婚,并要求丈夫给付所欠抚养费9600元。请问,我主张分居期间的子女抚养费,能否得到支持?
抚养子女是父母双方的法定义务,一方不抚养子女时,这一义务当然由另一方承担,且这一义务是依附于人身关系而产生的,不能像债权债务那样进行追偿。父母一方不给付子女抚养费,另一方只能以子女的名义向对方诉请给付子女抚养费。在处理婚姻的同时,以夫妻一方的名义追索子女抚养费,主体资格至少有不符。
抚养费的功能在于以金钱的方式为子女的成长提供物质保障,维持子女的正常生活,这种功能体现在预付保障作用,在夫妻未离婚之前向不抚养子女的一方主张抚养费与抚养费的功能不一致。因此,你关于子女抚养费的诉请,极可能不会得到支持。但是在分割共同财产时,一般会照顾你作为抚养子女一方的利益,多分割些共同财产。
【相关知识】婚姻法对抚养费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四十八条 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362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62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夫妻离婚在哪些情况下能主张经济补偿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夫妻离婚在哪些情况下能主张经济补偿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什么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什么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相关的法律规定。
10w+浏览
劳动纠纷
我现在是二婚,我老婆想要跟我aa制。不知道好不好,所以我想要了解一下再婚夫妻经济aa制好不好呢?
[律师回复] 目前社会中,因经济原因引发的婚姻破裂现象越来越多,婚姻观念的改变也使人们对婚姻的未来充满了不信任感,为了避免在婚姻中受到过多的伤害,婚姻AA制的存在是适应一部分人的需要的。对于新婚夫妇而言,AA制生活对于减轻生活压力,存在一定的合理性,使得婚姻生活更易于管理、避免经济矛盾。其次,可以很好地维持双方的心态平衡,例如剧中蔡娟、张林“女高男低”的情况,AA制就会产生出必要的积极意义。
但是,在中国这样一个重视人情和面子的社会背景下,夫妻AA制不可避免的会有冲淡彼此情感的作用,使得亲密关系变的日渐淡漠,夫妻关系势必受到影响。如果一方过分的浪漫或过度节俭,易使夫妻感情失去平衡。因此,AA制的实施最好是在婚姻中的某一个阶段而非全过程,且要双方共同商定达成共识,才不会对夫妻感情造成消极影响。
“婚姻AA制”的心理解读
1、把对方放在平等的位置,维护低一方的自尊心。这是一种生活的态度,由于生活水平的不同,工作性质的不同等,会造成个人自尊心和虚荣度的差异,为了避免造成伤害或降低差异,这样AA制比较合适,适合大众的心理承受能力。
2、一种抠门的心理,经济及安全感的自我保护。不排除有些人确实是比较抠门,想靠最少的投入换取最大的回报,这个时候就会选择AA制,而不是付全额,节省一部分开销以供他用。
3、平衡心理,不想亏欠对方,得到自我安慰。感情中存在这样的一种心理,就是谁也不想亏欠对方太多,因为谁也不能保证和对方永远的在一起,当有一天离去的时候,心理会愧疚,害怕欠对方的太多不好抽身。这也是自私的一种心理,通过AA制避免亏欠对方,找到心理平衡,得到自我安慰。
4、与攀高的离婚率和社会缺乏安全感、信任感存在一定联系。它折射出家庭关系利益化和亲情淡漠化倾向,也反映了年轻人对自由与幸福的向往,避免因经济纠纷影响夫妻及双方父母间的和谐相处。
由此可见,“婚姻AA制”反映了时代发展对家庭生活方式和价值观的影响,不能简单用进步或退步来衡量。不同的夫妻有不同的家庭经济处理方式,无所谓好坏,关键是适合。就算实施“AA制”,夫妻双方也切不可在金钱和利益上患得患失、斤斤计较。否则,“自由空间”扩大了,感情裂痕与隔阂也会相伴而生。
“精神AA制”:保持适度心理距离
“亲密关系地图”:关系带来热情、共鸣、亲密、分享、接纳、着迷与上瘾,也带来依赖、愤怒、嫉妒、哀伤、冷漠、厌烦和彼此控制。在亲密关系的初期,双方都有迫切的控制欲望。越控制,就越觉得有安全感。可是有时候种种的控制最终会破坏关系。
每个人都希望拥有幸福的婚姻,但爱是需要能力的,这个能力就是让你爱的人发自内心真诚地接纳和爱你,而不是一味地去控制对方。这样只能让对方产生强烈的排斥情绪,产生距离,关系疏远。
过度的亲密也是一种无形的压力,会让对方感觉压抑而逃避,影响夫妻关系。所以,夫妻亲密要有度,不论是空间距离或者心灵距离的不适度都会适得其反。尊重心理距离就是要承认彼此存在的外显或内在的心理距离,这包含尊重他人的人格、个性习惯、权利地位、情感兴趣和隐私等。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62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哪些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哪些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夫妻一方不同意出售房屋,能否主张合同无效?
[律师回复] 买卖双方通过中介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合酣浮丰簧莶毫奉桐斧昆同价款¥168万元。协议签订后,买方向卖方支付¥150万元,双方办理了房屋交接手续,因房产证当时尚未办理下来,不具备过户条件,双方约定等房产证办妥后共同办理过户手续并结清购房尾款。在等待办理房产证的过程中,房价持续上涨,房主顿生毁意。房主的妻子以房产共有人身份向,以自己从未同意售房为理由,要求确认合同无效。审理后认为,房产证记载的名字只有房主一人,其妻子的名字未记载在房本上,根据不动产公示制度,其丈夫不同意出售房产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房屋买卖合同有效,驳回房主妻子的诉讼请求。原告未在法定上诉期内提起上诉,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南宁房产律师点评:本案的交易房产虽然是房主夫妻在婚内共同购买,但是房本上并未记载妻子的名字,所以其妻子的共有状态是隐名的,外人无从知晓其丈夫是否是共同产权人,甚至房主是否结婚或婚后是否离异,对外人来说都是他人的隐私,卖房人难以掌握。因此房主的妻子以自己不知晓丈夫售房为由,要求主张合同无效是不符合法理的,也不应得到的支持。为此,南宁房产律师提醒大家需要注意的是,作为购房人对所购房产的基本情况及出售条件也应尽到必要的审查义务,否则也会因疏于审查而承担相应的责任。在实践中因为明知对方有配偶,却怠于征求配偶意见而导致合同无效的判例也是有的。此案中,如果当时购房人明知出售人有配偶而又签订买卖合同的,那有恶意购买之嫌,不适用善意取得,如其配偶主张该份合同无效应获得支持。
夫妻一方不同意出售房屋,能否主张合同无效?
[律师回复] 买卖双方通过中介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合酣浮丰簧莶毫奉桐斧昆同价款¥168万元。协议签订后,买方向卖方支付¥150万元,双方办理了房屋交接手续,因房产证当时尚未办理下来,不具备过户条件,双方约定等房产证办妥后共同办理过户手续并结清购房尾款。在等待办理房产证的过程中,房价持续上涨,房主顿生毁意。房主的妻子以房产共有人身份向,以自己从未同意售房为理由,要求确认合同无效。审理后认为,房产证记载的名字只有房主一人,其妻子的名字未记载在房本上,根据不动产公示制度,其丈夫不同意出售房产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房屋买卖合同有效,驳回房主妻子的诉讼请求。原告未在法定上诉期内提起上诉,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南宁房产律师点评:本案的交易房产虽然是房主夫妻在婚内共同购买,但是房本上并未记载妻子的名字,所以其妻子的共有状态是隐名的,外人无从知晓其丈夫是否是共同产权人,甚至房主是否结婚或婚后是否离异,对外人来说都是他人的隐私,卖房人难以掌握。因此房主的妻子以自己不知晓丈夫售房为由,要求主张合同无效是不符合法理的,也不应得到的支持。为此,南宁房产律师提醒大家需要注意的是,作为购房人对所购房产的基本情况及出售条件也应尽到必要的审查义务,否则也会因疏于审查而承担相应的责任。在实践中因为明知对方有配偶,却怠于征求配偶意见而导致合同无效的判例也是有的。此案中,如果当时购房人明知出售人有配偶而又签订买卖合同的,那有恶意购买之嫌,不适用善意取得,如其配偶主张该份合同无效应获得支持。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离婚 > 夫妻离婚在什么情况下能主张经济补偿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