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名买车发生事故登记车主需要担责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5
浏览10w+
包同贺律师
包同贺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执业:4年高级合伙人
专家导读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借名买车发生事故登记车主需要担责吗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借名买车发生事故登记车主需要担责吗

一、借名买车发生事故登记车主需要担责吗

借名买车,登记车主并未实际控制该车辆,一般对该车辆发生的交通事故不承担责任,但如果登记车主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对事故发生有过错,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是车辆驾驶人不具备驾驶资格;

二是车辆本身存在影响安全的缺陷或者故障;

三是车辆保险存在瑕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

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并适用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的规定确定其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三)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

(四)其它应当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

二、车子外借发生事故车主有责任吗

当车主没有过错的情况下发生了交通违法行为或交通事故,原则上是不用车主承担任何责任的,只有机动车的实际驾驶人承担责任。

我国法律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

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

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借车而发生的交通事故车主是否应承担责任

借车而发生的交通事故车主是否应承担责任视情况而定。

借车人出了交通事故属于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如果车主对车祸发生没有过错的,则由实际驾驶人承担责任;

如果车主对车祸发生存在过错的,则车主与驾驶人都应当承担责任。

所谓对车祸发生存在过错是指车主知道借车人没有驾驶资格仍将车借给他等情况。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对于借名买车发生事故登记车主需要担责吗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图专业律师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2k字,预估阅读时间11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782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借名买车发生事故登记车主需要担责吗
一键咨询
  •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155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868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843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765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500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312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807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840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148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207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446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037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863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133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608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借名买车发生事故登记车主担责吗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借名买车发生事故登记车主担责吗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交通事故
农村登记房产证是不是户口本户主是谁就登记在谁名下
[律师回复] 开发商说孩子年龄太小而不能当业主是不对的。未成年人虽然没有独立签订购房合同的能力,但是家长作为房产购买人可以将房产证上的名字署成未成年子女的名字。购买房产时,如果家长选择的是一次性付款方式,在产权人一栏直接填写孩子(未成年)的姓名,孩子便能成为独立业主。办房产证时只要其监护人出具有关证明手续即可将房产写在自己孩子名下。但如果家长选择了按揭贷款,则未成年子女不能成为独立的产权人,房产只能是家长和未成年子女的共有产权。未成年人成为房产产权人后,房产转让存在着很大障碍。一般来讲,如果采取的是一次性付款,未成年人就是唯一的产权人,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根据《民法通则》规定:监护人只有保护被监护人财产的权力,而无处分财产的权力。这样,父母在孩子未成年时将房产出售或抵押都相当困难。而事实上,房屋作为家庭的固定资产,算得上一项长远的投资,在小孩成长期间万一房产行情或家庭经济等发生变化,这些“少年业主”远不能做出应变之策,而家长又无权处置小孩名下的房产,届时会非常被动。如果选择按揭贷款方式,在贷款时又会遇到一定的麻烦:未成年人没有还贷能力,贷款审批很难得以通过。鉴于大多数家长把购置的房产直接登记到未成年子女的名下是为了规避将来可能征收的遗产税,律师建议,父母在产权人一栏中填上自己和孩子的名字,以便申请按揭贷款如果产权人一栏出现父(或母)和子女(未成年)的姓名,则表明此房产分属父母与孩子(未成年),这样,房产已经是在孩子(未成年)名义下的一部分财产,将来也不用缴纳遗产税,在房产处置问题上,家长在征得孩子同意上,具有绝对的优势,不至于失去房产买卖的良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借名买车发生事故登记车主是否担责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借名买车发生事故登记车主是否担责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交通事故
事故车辆登记车主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事故车辆登记车主承担什么法律责任?问题解答如下, 事故车辆登记车主的法律责任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由交通事故责任者对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这在理论界和实务界没有任何的争议。但是,如果事故责任者并非车辆登记的所有人,这时原登记的所有人是否应承担民事责任应承担怎样的民事责任对此,法律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审判实践中存在着两种迥然不同的看法:一种观点认为,车辆转让未过户,不发生物权移转的法律效力,原登记车主仍然是法律确认的车辆所有人,按照《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31条的规定,原登记车主应承担垫付责任。第二种观点认为,车辆实际转让后,虽然没有及时进行变更登记,但从车辆的实际交付之时起,车辆的运行支配权和运行利益的归属已由新的实际车主享有,车辆的运行风险应归新车主承担,原登记车主不负赔偿责任。由此导致了审判活动中以同样或类似的案情,但却得出截然不同的裁判结果,从而引发社会公众对此问题产生认识上的混乱,也损害了司法裁判的权威性,有必要对此加以澄清。笔者基本持上述第二种观点。主要理由如下:其
一、机动车辆未办理过户手续,并不影响车辆所有权的转移。前一种观点的依据主要在于认为法律规定了机动车买卖必须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没有进行登记,车辆所有权就没有产生转移,原登记车主仍负有车辆管理的责任,如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则表明负有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机动车辆在性质上属于动产的范畴,根据物权变动的公示原则,动产以交付即占有的转移为公示方法。《民法通则》第72条: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合同法》第133条也作了同样规定,从规定的精神看,一般认为我国在物权公示的效力上乃采以成立要件主义为原则、以对抗要件主义为例外的立法例,据此,原则上只要标的物完成了转移占有就意味着所有权的实际转移。有不少人认为,我国对机动车辆、船舶、航空器等实行的是准不动产制窢龚促夹讵蝗存伟担连度,对此类财产交易未办理过户手续的,买卖行为不发生法律效力。事实上这种观点是缺乏法律依据的。我国有关车辆变更登记的规定来自于《机动车管理办法》、《机动车登记办法》和《汽车交易市场管理暂行规定》,显而易见,这些规定也并没有明确把登记作为车辆权属变动的先决条件,况且他们在法的阶位上仅属于行政法规或规章,根据立法法的相关精神,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无权创设物权变动这样重要的民事基本制度,而到目前为止尚没有任何一部法律规定以登记作为机动车交付的成立要件。所以,上述行政法规或规章关于机动车登记的规定只是行政管理上的需要,而非物权变动的法律要件。没有办理变更或异动登记的法律后果,一是买卖行为不具有社会公信力,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二是违反了行政法规,要承担行政法上的责任。综上,完全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机动车辆未办理过户手续,并不影响车辆所有权的转移。其
二、由实际车主承担责任符合民法危险控制论和报偿论的法理要求。危险控制论认为谁能控制、减少危险谁承担责任,报偿论则以谁享受利益谁承担风险为原则,根据这两种法律理念,形成了所谓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主体认定中的一元说与二元说,前者主张以运行支配为依据,后者主张以运行支配和运行利益的归属进行认定,对两者的关系,有学者认为:就一般情况而言,以运行支配与行运利益的归属认定赔偿责任的主体是可行的。但严格而言,认定责任主体的依据应为运行支配权的归属,因支配足以决定一切。在实际生活中,运行支配与运行利益的归属常常是同一的,但有许多场合却又是分开的,这时就应以运行支配权的归属作为认定责任主体的标准。机动车辆转让后未办理过户手续,虽然原登记车主仍然为车辆的名义所有人,但车辆的实际产权已归受让人所有,受让人享有对车辆的支配和管理权限,车辆的运行利益亦归属其名下,此时若因交通事故产生赔偿责任,理应由受让人承担。正如梁慧星先生所指出的那样:决定车辆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的根据,在于运行支配及运行利益的归属。车辆所有人因种种原因丧失运行支配及运行利益的,车辆所有人将不承担责任,而由运行支配及运行利益的实际归属者承担责任。其
三、从侵权责任构成要件分析,也不能直接得出名义车主对交通事故责任承担民事责任的结论。尽管学界对交通肇事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存在不同的主张,但无论是按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还是公平责任原则,侵权行为、损害事实和因果关系都是不可或缺的基本构成要件,都没把所有权的归属作为决定侵权责任是否成立的要件。一般认为,机动车所造成侵害之责任承担的法律依据是《民法通则》第123条所规定的高度危险作业人致人损害责任,此规定的要义也在于作业人和作业这一特定的行为,而作业人或作业行为与所有人或所有权是两个完全不能等量齐观的概念。可见,名义车主没有履行车辆转让异动登记的行政义务的后果,无论如何不应作为追究其交通肇事侵权民事责任的依据。其
四、依据《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31条的规定,不能认定由名义车主应承担交通事故的连带赔偿责任。在审判实践中,经常看到未过户的机动车辆肇事时,如果事故责任者与车辆所有人不一致时,判令由车辆的名义所有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作出这种判决的依据就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31条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者对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承担赔偿责任的机动车驾驶员暂时无力赔偿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负责垫付。正如上述所作的分析,这种将名义车主追加进来承担责任的做法,在理论基础和法律依据方面均是欠缺的。即使作为车辆的实际所有人,当交通事故责任者不是其本人时,是否要承担连带的民事责任也要具体案件具体分析。从民法理论上讲,连带责任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当事人的约定,二是法律的规定。侵权连带责任属于法定的范围,只产生于共同侵权的情形。机动车实际所有人只有在违法将车辆交给交通事故责任者驾驶的情况下,才可能与事故责任人形成共同侵权,进而发生连带责任。在正常情况下,机动车实际所有人不存在过错,其作为运行供用者应依《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31条的规定,承担垫付的责任,从性质上讲这是一种补充责任,而与连带责任是有根本区别的。交通事故鉴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78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物业只停登记在业主名下的车怎么办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小区车位、车库所有权可由当事人约定,如买卖、赠与或租赁等。物业若仅允许业主车辆停放,可能是车位所有权已赋予业主。若物业行为侵害您权益,可深入了解停车规定,与物业协商或向相关部门投诉。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合理保障。
10w+浏览
房产纠纷
业主委员会登记登记需要什么手续?
[律师回复] 成立业主委员会要办理的登记手续有哪些,主要履行什么职责 一、成立后要办理的登记手续 业主委员会自选举产生之日起十五日内,持下列文件向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1、成立业主委员会登记申请书; 2、业主委员会委员名单; 3、业主委员会章程。 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应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完成登记工作,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成立的业主委员会不予登记,并用书面通知申请人。 二、业主委员会应当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1、召开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2、选聘或者解聘物业管理企业,与物业管理企业订立变更或者解除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3、依照本条例设立物业维修基金的,负责该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 4、审定物业管理企业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和决算; 5、听取业主和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服务活动; 6、监督公共建筑、公共设施的合理使用; 7、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8、业主委员会应当定期召开会议,会议必须有过半数委员出席有效,作出决定应当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快速解决“房产纠纷”问题
当前378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车辆可以登记在公司名下吗
当企业购置车辆时,其权益归属方应为企业本身,这会在行驶证、购车发票及相关合同等法律文件上明确体现。如果发生任何争议,应提供真实出资人的相关凭证,如行驶证、购车发票等,这些文件将清晰展示车辆权益的归属情况。因此,当企业购买车辆时,务必确保法律文件上的权益归属方正确无误,以便在需要时提供有力的证明。
10w+浏览
交通事故
乡村宅基地确权登记的名字定要是户主的名字吗
[律师回复] 不是,家庭成员任一都可。
二、乡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流程:
1、申报但凡具有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人,须领取由土地部门统一印发的《乡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以户为单元,每宗宅基地填写一份。村民使用的宅基地,必需提交由经济社、村委会二级经济组织及镇政府出具的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然后由调查组担任搜集申报资料上交土地管理部门对权属进行审核。
2、权属调查国土部门依据土地使用权人的申请,对宅基地范围、界限、界址、权属性质、用处等状况进行实地调查、记载并经相邻各方认定,填写宅基地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为地籍丈量作准备。在宅基地调查过程中,本宗地使用者和相邻地使用者应按通知规则时间内到场共同指界,对双方共同确认的用地界限和界址点进行签名、盖章,如不能参与指界的,应书面拜托代理人出面指界。
3、审核与公告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对以为契合登记请求的宗地进行公告,公告内容主要包括土地使用者的称号、地址、准予登记的土地权属性质、面积、坐落、四至范围等。
4、审批公告期满,土地权益者及其他土地权益有关者对土地登记审核结果未提出异议的,在乡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审批表上签署同意登记发证的意见,由市(县)人民政府指导签章,并加盖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登记专用章。
5、登记注册依据乡村宅基地登记审批表结果,以宗地(宅基地)为单位逐项填写土地(宅基地)登记卡、土地(宅基地)归户卡及土地证书,并由登记人员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指导分别在两卡上签字。
6、颁发土地证以上的内容解答了相关的乡村宅基地确权与户主的关系,乡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固然在准绳是请求登记户主的名字,但是在其它状况下还是能够登记其它家庭成员的名字的,如要登记非户主外的人也需求依照普通的登记流程进行,不受非户主登记的影响。以上还拓展了乡村宅基地确权申请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协助。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78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我国动产担保登记需要登记吗?
我国动产担保是需要进行登记的,我国动产担保登记会按照登记制度的要求,当然也会按照权利人的申请进行登记,会按照法定的程序,对一些设定了动产的担保利益的进行记载和登记,必要的时候应予以公式,从而担保利益。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交通事故 > 交通事故责任 > 借名买车发生事故登记车主需要担责吗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