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离婚,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可以起诉要抚养费。
何谓不履行抚养义务?首先我们必须明确抚养义务与抚养费绝不能等同。
夫妻双方分居期间,一方未支付抚养费并不必然意味着其未履行抚养义务。未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在分居期间负担了子女的保姆费或为子女购买生活用品、支付医药费等也可以视为履行了相应抚养义务。
此外,由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财产往往处于混同状态,因而分居期间,一方虽然未替子女购买生活用品等,但是其为家庭生活偿还了房屋、车辆贷款等,也属于为子女创造了生活条件,应被视为履行了抚养义务。
因而,在判断父母一方是否未履行抚养义务时,应当综合考虑双方分居时间的长短、分居期间夫妻双方的财产、收入状况、子女的实际需要等情况,根据实际情况来具体分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三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离婚后女方不出抚养费是否可以起诉
离婚后如果女方不支付抚养费的,男方可以起诉女方。
如果法院判决对方支付抚养费后,对方仍不执行法院作出的关于抚养费的生效判决的,可以在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有能力执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还会构成犯罪,要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三、离婚协议离婚女方不支付抚养费,是否合法
我国法律规定,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
但如果抚养子女的一方经济条件发生了变化,抚养能力已不能保障原告所需,影响到原告今后的健康成长。此种情形下,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依法要求另一方履行法定抚养义务,支付一定的抚养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二条
父母双方可以协议由一方直接抚养子女并由直接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但是,直接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不离婚的前提下是否能起诉主张子女抚养费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律图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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