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否能起诉第三者破坏婚姻
如果第三者的破坏婚姻行为涉嫌重婚罪或者破坏军婚罪的,属于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当事人是否能提起自诉。
有配偶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者同居的是重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是破坏军婚。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破坏婚姻第三者的处罚是什么
破坏婚姻第三者的处罚如下:
一、如果第三方行为的性质和情节较轻,就会受到社会道德的谴责,不必受到法律的严惩;
二、如果第三方行为的性质和情节严重,第三方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停止侵权。如有重婚,同居第三方应解除关系,停止侵犯合法配偶权益:
1、赔礼道歉。如果第三方的行为,骚扰合法配偶的正常工作和生活,造成精神伤害,应道歉;
2、返还财产。第三方不当接受财产,侵犯合法配偶夫妻共同财产权益的,应当返还财产;
3、赔偿损失,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如果丈夫不知道如何抚养妻子和第三方的孩子,丈夫有权要求第三方赔偿物质和精神损害;
4、治安行政处罚。第三方构成重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条【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无效婚姻,必须经过法院依诉讼程序确认为无效婚姻的,当事人才能能再婚。没有向法院申请确认婚姻无效,当事人婚姻仍然是有效的,不能再婚。
无效婚姻是因欠缺婚姻的成立条件,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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