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后追认夫妻债务如何认定
事后追认,是指夫妻另一方在夫妻一方已经以个人名义向债务人借款后表示愿意与夫妻一方将上述债务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共同偿还的意思表示。
关于夫妻债务的时候追认的认定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补签名。夫妻双方事后重新共同出具欠条或夫妻一方出具确认书为最常见、最直观的追认形式;
2、为保护债权人的利益,电话、短信、微信、邮件等其他体现共同举债意思表示的有关证据也可以作为形成追认的有效形式;
3、未签字一方在事后的共同还债等行为也可以作为形成追认的有效形式。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夫妻一方死后债务如何处理
夫妻一方死后债务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1、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其中一方死亡,需要配偶偿还。
2、如果该债务属于个人债务,但是该债务人死亡后,其父母配偶继承了其遗产的,应当以遗产为限承担被继承人的生前债务。
3、如果家人没有继承遗产的,也没有义务偿还,但是自愿偿还的,法律也不禁止。
4、如果该债务有担保人的,债权人可以主张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三、债务人死亡后债务如何处理
1、向死者的配偶追偿。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死者生前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从死者遗产中偿还。继承人在继承死者遗产的同时,也负有清偿债务的义务。因此,债权人还可以要求死者的继承人在继承的财产范围内清偿死者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事后追认夫妻债务如何认定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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