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房子要什么手续才不算违建

最新修订 | 202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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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现在申请建房要进行申请,先要到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建房的申请,村集体组织会进行初步的审核,看申请人是否符合目前建房的条件。建房子要什么手续才不算违建,对于这个问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继续阅读下文。
建房子要什么手续才不算违建

一、建房子要什么手续才不算违建

在农村建房需要的手续如下:

(1)建房户向村委会提出建房申请。

(2)村委会审核同意,签字盖章。

(3)向乡乡建办提出申请。

(4)乡建办工作人员实地踏看,同意建房。

(5)到乡乡建办领取房屋建设申请表。

(6)经乡建办签字同意。

(7)乡主管领导签字盖章,核实同意。

(8)交县规划建设局审批。

(9)建房户领取产权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二、农村自建房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农村自建房需要满足的条件如下:

1、农村居民年龄必须年满十八周岁且符合分家条件。

2、农村居民建房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及村镇建设规划。

3、农村居民建房限额标准,使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的限额面积为180平方米,使用农用地的限额面积为140平方米。

4、农村居民建房必须一户一基。

三、违法建筑被强行拆迁怎么办

需要依法配合,城乡规划局可以依法强拆违法建筑。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

(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

(二)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

(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四、农村宅基地与建设用地使用权如何区分

宅基地使用权与建设用地使用权都是利用他人土地从事建造活动,且均可在集体土地上设立,但两者仍属性质不同的用益物权

(1)权利主体的身份限制不同。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且限于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主体基本上没有限制,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均无不可。

(2)权利内容不同。例如,宅基地使用权不能转让、抵押或投资人股,而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转让、抵押及出资

(3)取得方式不同。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采取审批的方式,而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通过出让或划拨方式。

(4)设立要件不同。宅基地使用权无须登记即可设立,而建设用地使用权以登记作为生效要件。

(5)是否有偿不同。宅基地使用权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偿取得,而以出让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时必须缴纳土地出让金

(6)存续期限不同。宅基地使用权没有期限限制,而建设用地使用权有明确的期限,且不得超过法定的最高期限。

建房子要什么手续才不算违建,要在农村建造房屋,首先要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办理的申请。村里的相关部门将申请,张榜公示在比较醒的地方,公示的时间大概是在15个工作日左右。看完本篇文章内容,如果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问题,会有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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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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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元平方米的手续费(房管局收)
4、房屋评估费按评估后总价的5‰收(评估事务所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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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造时严重违反城乡规划及土地管理法或明知已经发布征收公告或者即将被征收而恶意抢建的房屋可以不予补偿。土地使用权是一项独立的财产权,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因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收、征用致使用益物权消灭或者影响用益物权使用的,用益物权人有权获得相应补偿。进而可知,无论被征收人的房屋是否属于违建,对被征收人的土地使用权都应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房屋系合法建造,不存在权利瑕疵,未取得合法产权证明,是由于不可归咎于其自身的历史遗留问题造成的,且如果被拆迁人在上述房屋内已长期生活居住,应当得到合法补偿安置。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所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房屋屋的所有人,而非拥有产权证明的人,产权证明只是房屋所有权的证明方式之一。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而本案中王先生所居住房屋并非违章建筑,也并非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且根据房改政策,其对上述房屋享有完全所有权,应当对其进行合法补偿安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城镇房屋拆迁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0342号)强调,各地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切实解决城市房屋拆迁中久拖不决的遗留问题。对拆迁范围内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手续不全房屋,应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补办手续。对政策不明确但确属合理要求的,要抓紧制订相应的政策,限期处理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要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并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早日解决。
除此之外,各地多有制定相关政策规范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房屋补偿问题,如《解决漳州市区拆迁安置房办理产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意见》、《武汉市征用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意见(试行)》等,都可以作为拆迁补偿安置时的参考。
妥善解决由不可归咎于个人的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无证房屋的拆迁补偿安置问题是一个法律问题,更是一个社会问题。实践中,此类房屋并不在少数,从人情、合理的角度,不予补偿安置的做法定然是不妥当的;从法律角度来讲,对房屋相关权利人应当依法进行合法安置补偿。
农村对于房屋的使用是比较随意的,不过随着国家政策的深入相信不久后拆迁房屋居住十几年无证的情况就就不会出现了,拆迁房屋居住十几年无证补偿吗的问题也会销声匿迹。随着土地政策的深入,拆迁补偿的问题我们就不需要再担心,只需要跟着政策走即可,当然如果政策有问题的话可以选择进行检举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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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修建房屋时是一定要确保自己的房屋不是违建房,否则就有极大的可能面临拆迁,所以在建房时,应该要拥有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这样,在面临拆迁的时候就不是违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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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建筑强制拆迁手续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依据我国城乡规范法的规定,违章的建筑由城乡规划部门责令违建者在规定的时限内拆迁,如果不自行拆除的,由县级政府责成有关部门。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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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六条,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
(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
(二)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
(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第六十七条,建设单位未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报逾期不补报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八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等措施。
二、诉讼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
1、行政裁决是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都应当经当事人申请,先由同级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只有经行政裁决后,当事人仍不满意的,方可提起行政诉讼。
实施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2、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
任何一方当事人或者与行政裁决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裁决不服的,都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人民根据行政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行政裁决的事实认定、行政程序、法律适用、有无超越职权和等进行全面合法性审查。
(二)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未经裁决,仅就房屋补偿、安置等问题,可以向人民提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案件问题的批复》的相关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协议后,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反悔的,未经裁决,仅就房屋补偿、安置等问题,依法向人民提讼的,人民应当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合同,依法成立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协议或者履行协议不符合约定的,按照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规定,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当事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三)当事人可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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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违章建筑拆除手续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农村违章建筑程序是什么 1、案件受理登记 2、现场勘察记录 3、签发《停工(核查)通知书》(应注明:A、上述行为书面说明;B、本人身份证明材料;C、房屋相关材料)。 4、填写《 案件立案审批表》(签承办人意见及依据,然后交领导审批同意后做调查笔录)。 5、做《调查询问笔录》(相关说明:A、这个日期那一天不确定,要看当事人配合情况决定。B、做现堪和笔录时,首先亮明身份,由两人以上执法,宣布执法依据;C、内容要具备以下几个要素:房屋所有者是谁,违建的出资建设者是谁,房屋开工日期,房屋所处位置,工程进度,房屋面积、结构(分砖混、砖木、钢架、简易棚亭披屋),工程造价,完工时间,所作用途,问清是否办理建房手续,告知其违法行为,违反什么法律条款,当事人确认笔录内容,请当事人签名,并紧顶内容下格签名)。 6、给规划部门发商请函,认定是违法建筑。 7、填写《案件处理审批表》 (承办人意见及依据,报领导审批)。 8、签发《限期拆除告知书》,限期在何年月日前自行拆除违法建筑,限期日期根据房屋面积,结合裁量权决定,并告知其陈述、申辩权。 9、送达回证 10、限期拆除到期后去核查,填写《核查情况登记表》。 1 1、填写《拆除违章建筑工作单》,将《拆除违章建筑工作单》报区政府备案。 1 2、签发《决定书》(告知其三个月内的行政复议、诉讼期)。 1 3、签发《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限其在7天内自觉履行行政决定。 1 4、送达回证(限期拆除决定书、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可以一次性同时送达)。 1 5、7天后去核查,填写《核查情况登记表》。 1 6、签发《 强制执行决定书》,告知其三个月内的行政复议、诉讼期。 1 7、送达《强制执行决定书》。 1 8、张贴《公告》(限其七日内自行拆除,离发《强制执行决定书》1个月)。 1 9、拟定方案,组织 制作现场笔录,此时离发《强制执行决定书》三个月后,达到行政复议、诉讼期时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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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房没手续叫违建,被认定成违法建筑的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利责令当事人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并处罚款,并且违法修建的房子也有可能被强制拆除。关于建房没手续叫违建吗这个问题可以通过以下内容详细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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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 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第六十六条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
  
(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
  
(二)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
  
(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各城市都有依此制定的实施细则或相应法规。
2、
(1)如果在城市建成区,可向城市管理部门或规划部门投诉,要求。
(2)如果在农村,可以向国土资源部门投诉并要求。
3、如果上述部门,可向当地人民政府举报,或向国土资源的上一级部门投诉,要求。
4、根据你所述,此类情况应为违章建筑。
5、你可以根据我所列第二条,归口哪个管理部门,向哪个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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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违章建筑是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违反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而占地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物。违章建筑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并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物;
(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物;
(4)临时建筑建设后超过有效期未拆除成为永久性建筑的建筑物;
(5)通过伪造相关材料向主管部门骗取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1、查明事实阶段。即查清违章建筑形成的时间、原因、结构、面积、用途,是否存在民事纠纷,是否存在同时违反两个以上的行政法律规范的情形,是否已经行政执法机关查处等。对已经查处的按查处的结论办理,对未经查处的,进入下阶段。
2、处理和处罚阶段。
第一步按时间分类分流。根据各地城市规划的具体时间合情合理地确定违法建筑的时间界限。
第二步,按是否存在违章建筑的行为同时违反了两个以上的行政法律规范的情形为标准分类分流。
第三步,作出处理或处罚决定。 然后根据处理或处罚决定分别处置,对补办手续的,进入补办手续阶段;对处以没收或限期拆除的,进入执行阶段。
3、补办手续阶段。对依法应当直接补办手续或经过处罚后要求补办手续的,由违章建筑的当事人到相关行政部门补办手续。
4、签定安置补偿协议阶段。在此阶段,由拆迁双方自行确定安置补偿方案。对协商不成的,经一方当事人申请可进入行政裁决阶段;对达成协议后,被拆迁人拒不履行的,经拆迁人申请,可进入强制拆迁阶段,由人民依法强制执行。
5、行政裁决阶段。对拆迁当事人经协商未能达协议,经一方当事人的申请行政裁决的,应予受理。在受理后,应及时将申请人的申请书及证据发送给对方当事人,并告知其权利与义务。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在法定期限内就安置补偿作出行政裁决决定,并明确当事人搬迁的期限。
6、强制执行阶段。对于被拆迁人(即违章建筑的当事人)不履行安置补偿协议或安置补偿裁决的,经申请,可由人民依民事司法强制执行程序或行政司法强制执行程序强制执行,亦可由人民政府责成相关行政部门组织行政强制拆迁,强制被拆迁人搬迁,并拆除其建筑物等。
虽然我国《城市拆迁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拆除违章建筑不予补偿,但是这只能说明违章建筑人不能获得拆迁补偿款,拆迁人仍要依法向违章建筑人支付拆迁补助费。
拆迁补助费包括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等其它费用。拆迁人不得因违章建筑拒绝向违章建筑人支付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等费拆迁补助费的请求。如果由于拆迁程序和手段违法,侵害了被拆迁人和房屋承租人的合法权益时应当依法赔偿损失,即拆迁赔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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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贷款手续费的合法性取决于是否遵守法律规定和事先约定,且不得涉及欺诈、强迫交易等不当行为。若未明确告知借款人或超出协议约定,可能涉嫌违法。贷款提供方不得擅自收费或强迫购买服务,否则也面临法律风险。因此,借款人应仔细阅读协议,理解手续费依据和流程,避免陷入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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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立案。立案就是执法部门对于发现或接到投诉、举报等事实或者材料后,认为有违法事实发生或存在并需要追究法律责任时,决定把它作为行政案件进行查处的一种活动。

二,调查程序。在调查中,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调查人员不得少于2个人。
其次,调查人员要主动出示执法证件。

三,决定程序。
首先是告知,听取陈述、申辩,这个主要是保证被处罚人的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执法人员在作出处罚决定前,一般会书面告知被处罚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被处罚人有权陈述、申辩,如果执法人员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
然后是听证,听证是指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在作出决定前,由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听取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与法律依据,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举证、质证和申辩及意见的程序。

四,处罚决定书的送达和执行,执法机关如果决定要进行处罚,会作出并向被处罚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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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建筑强行拆除的手续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农村违章建筑程序是什么 1、案件受理登记 2、现场勘察记录 3、签发《停工(核查)通知书》(应注明:A、上述行为书面说明;B、本人身份证明材料;C、房屋相关材料)。 4、填写《 案件立案审批表》(签承办人意见及依据,然后交领导审批同意后做调查笔录)。 5、做《调查询问笔录》(相关说明:A、这个日期那一天不确定,要看当事人配合情况决定。B、做现堪和笔录时,首先亮明身份,由两人以上执法,宣布执法依据;C、内容要具备以下几个要素:房屋所有者是谁,违建的出资建设者是谁,房屋开工日期,房屋所处位置,工程进度,房屋面积、结构(分砖混、砖木、钢架、简易棚亭披屋),工程造价,完工时间,所作用途,问清是否办理建房手续,告知其违法行为,违反什么法律条款,当事人确认笔录内容,请当事人签名,并紧顶内容下格签名)。 6、给规划部门发商请函,认定是违法建筑。 7、填写《案件处理审批表》 (承办人意见及依据,报领导审批)。 8、签发《限期拆除告知书》,限期在何年月日前自行拆除违法建筑,限期日期根据房屋面积,结合裁量权决定,并告知其陈述、申辩权。 9、送达回证 10、限期拆除到期后去核查,填写《核查情况登记表》。 1 1、填写《拆除违章建筑工作单》,将《拆除违章建筑工作单》报区政府备案。 1 2、签发《决定书》(告知其三个月内的行政复议、诉讼期)。 1 3、签发《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限其在7天内自觉履行行政决定。 1 4、送达回证(限期拆除决定书、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可以一次性同时送达)。 1 5、7天后去核查,填写《核查情况登记表》。 1 6、签发《 强制执行决定书》,告知其三个月内的行政复议、诉讼期。 1 7、送达《强制执行决定书》。 1 8、张贴《公告》(限其七日内自行拆除,离发《强制执行决定书》1个月)。 1 9、拟定方案,组织 制作现场笔录,此时离发《强制执行决定书》三个月后,达到行政复议、诉讼期时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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