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何起诉离婚第一次一般都不会判离
起诉离婚如果第一次没有判决离婚是因为法院认定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
起诉离婚与第一次、第二次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关键是看是否符合法定离婚的条件,也就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该认定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应该判决离婚: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第一次起诉离婚未成,第二次起诉会判离吗
第二次起诉可能会判决离婚。
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也是唯一的依据是夫妻感情破裂。如果法院经过审理后认定夫妻感情破裂就会判决离婚,反之会判决不准离婚。
至于夫妻感情破裂,具体可以体现为双方或一方存在下列情况: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重婚具有两种形式:
(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构成的重婚。
(2)事实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或关系)共同生活。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分居是指夫妻间不再共同生活,不再互相履行夫妻义务,包括停止性生活,经济上不再合作,生活上不再互相关心、互相扶助等。
五、双方之间存在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为何起诉离婚法院不判离
在不具备法定离婚情形的离婚诉讼中,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是法官不予判决离婚的一个重要理由。法庭上,对方往往称夫妻之间感情尚在,希望能继续好好生活,对于此种情形,法官通常会给被告一个机会,希望双方能够珍惜夫妻之间的感情,维系夫妻关系,判决驳回起诉。
通常情况下,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原因有两种情况:
一、真诚悔过,不想离婚。虽然生活中夫妻之间会因为一些生活上的琐事经常发生口角,但被告放不下与原告之间的感情,不管原告想离婚的决心多么坚决,被告仍想挽留。
二、被告明知夫妻感情已经彻底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但对于夫妻共有的财产,被告想独吞或者想得到大部分。为了转移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故意拖延时间不同意离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为何起诉离婚第一次一般都不会判离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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