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夫妻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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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判决夫妻离婚的情形有哪些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判决夫妻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一、判决夫妻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判决夫妻离婚的情形有: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夫妻在哪些情况下不能离婚

以下情况下不能离婚: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是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在此期间,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或者如果女方提出离婚的,则不在此限。

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3.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征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此处所指的军人主要指现役军人,如果军人本人同意或犯了重大的过错,那么另一方还是可以要求离婚的。

4.夫妻感情未破裂。法院在认为夫妻感情尚未破裂时,是不会判决离婚的。

5.双方没有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以及离婚达成合意的,不能通过协议方式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离婚纠纷判不离情形有什么

法院判决不离婚的情形主要是夫妻感情并未破裂,或经调解夫妻和好。

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应由原告对双方感情破裂进行举证,并且该证据经质证后要达到法院可以据此认定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程度。

在不具备法定离婚理由的情况下,对方又坚决不同意离婚的,离婚涉及双方的利益,双方存在分歧时,法院会考虑给予一个和好的机会,因此第一次起诉离婚,无法定理由,对方又坚决不同意的情况下,法院判离的可能性小。

根据法律规定,能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如下: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一方被宣告失踪的;

6、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证明夫妻关系破裂,当事人应当提供以下证据:

1、如涉及家庭暴力,应提交伤情鉴定报警记录等相关证据。

2、如涉及吸毒、赌博行为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涉及行政处罚刑事犯罪的,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等。

3、如涉及有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应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居住证明、相片、居委会(或村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

4、如涉及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应提交以下证据: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

(3)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4)人证也可以,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或者亲戚,不过因为证人往往和为其作证的一方有利害关系及分居是夫妻“私事”,所以单独的证人证言难为法院采信,要辅佐以其他的证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判决夫妻离婚的情形有哪些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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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夫妻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屡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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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特定情形下夫妻债务的解决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夫妻离婚时夫妻债务的处理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该规定蕴涵的法律原则就是:夫妻共同债务共同偿还,夫妻个人债务个人偿还。这是总的原则,前面阐述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债务的清偿”以及下文将要提到的夫或妻一方死亡时夫妻债务的处理和夫妻之间债务的处理,属于特殊规定,但即便是特殊规定,也没有背离这一总的原则。
2、夫或妻一方死亡时夫妻债务的处理
根据婚姻法解释
(二)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夫或妻一方个人死亡的,其个人债务用遗产偿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也就是说,夫或妻一方个人死亡的,对于死亡一方的个人债务,债权人只能主张在遗产范围内受偿。如果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因生存一方有连带清偿责任,所以债权人可以选择从遗产中受偿,或者直接向生存一方主张,或者先从遗产中受偿,遗产不足以清偿的,再向生存一方主张。对于夫妻共同债务,一方死亡后,在内部关系上,生存一方负责偿还一半,另一半用遗产偿还,如果生存一方对外先行偿还夫妻共同债务超过其应负担部分的,就超过部分可以优选从遗产中获得补偿。
3、夫妻之间债务的处理
在分别夫妻财产制下,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夫妻之间借款、偿还都不存在障碍。在法定夫妻财产制下,根据婚姻法解释
(三)第十六条的规定,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该条表明,在法定夫妻财产制下,尽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夫妻之间仍然可以用书面形式对一方借用夫妻共同财产及其偿还进行约定。该条是对借用夫妻共同财产所作的规定,由此及彼,既然夫妻共同可以被夫妻一方借用,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或者是婚内接受赠与或继承所得个人财产,当然也可以被另一方借用,自然无需另行规定。
前文已经提到,夫妻一方在未经对方同意的情况下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个人债务的,视为该方对另一方形成婚内债务,债务额为对外偿还债务的一半,该债务未在婚内清偿的,另一方可在离婚时要求一并处理。与此相同,夫妻一方擅自处分重大夫妻共同财产造成共同财产损失的,视为该方对另一方形成婚内债务,债务额为造成损失的一半,该债务未在婚内清偿的,另一方可在离婚时要求一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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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夫妻离婚的情形是哪些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判决夫妻离婚的情形是哪些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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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判决夫妻离婚的情形具体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以下几种情况,法院会认定,夫妻感情破裂:
1、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2、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3、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2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4、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5、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6、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7、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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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夫妻离婚的情形包括哪些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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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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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夫妻离婚的情形包括哪些
1、夫妻中任何一方有重婚行为,或者在婚姻关系存续去见与他人共同居住生活。2、在婚内,一方有家庭暴力行为,或者对家庭成员有虐待、遗弃等行为的。3、一方有吸毒、赌博等恶习,并且经过教育之后还不知悔改的。4、夫妻双方因为彼此感情不和而分居生活,并且分居时间已经持续达到了两年的。5、其他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确实完全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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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会判决夫妻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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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夫妻感情有哪些情形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有哪些 1、一方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对方提出离婚的。 2、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离婚,或者过错方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 5、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6、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7、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8、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9、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10、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1 1、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吸毒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 2、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 3、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 4、一方被宣告失踪,对方离婚的。 1 5、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 6、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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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分居有哪几种情形?
[律师回复]
一、夫妻有哪几种分居情况
1、分居要具备感情不和、分开居住、不履行夫妻间义务目前认定的分居,就是指因夫妻感情不和,双方分开居住,且互不履行夫妻之间的义务(包括性生活等)。虽然不在一起住了,但不是因为感情不和原因,而是因为其他原因。工作地点原因,或其他客观原因的,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分居。比如,一个工作在北京,一个工作在上海,现一方提出离婚,提出已分居了两年,因为有工作地点的因素,很难认定构成婚姻法上的分居。
2、夫妻常年异地居住算不算法律意义上的分居许多人不理解如果夫妻常年异地居住,算不算法律意义上的分居。当然不一定算法律上的分居。法律上的分居是以夫妻双方因为感情不和而不存在性生活的共同居住,互相不履行夫妻义务为标志。
3、同居不履行义务算不算法律意义上的分居如果同住一套房,不在同一张床睡,但感情不和,不履行夫妻间相互的义务,这种情况下法官在开庭时开庭时难以认定同居,例如一旦一方否认分床睡,另一方不好举证证明分床事实或没有性生活事实,因此不认定为分居。
二、哪些情形属于夫妻分居
1、分床不分房因为受到经济条件的限制,大多数的夫妻还只拥有一个住处,或者无力负担长期在外单独租房居住,因此夫妻感情不和后,同房不同床,各自分灶吃饭。一方提讼离婚时,如果另外一方不承认分居事实,外加夫妻同居是纯属私人事务,他人很难为此作证,因此一般不予采信。
2、夫妻异地居住有的夫妻因为就业、学习等的原因并不在一个地方生活,所以地理意义上的夫妻异地居住不一定是法律上说的分居,法律上的分居是以夫妻双方因为感情不和而不存在性生活的共同居住,互相不履行夫妻义务为标志。异地生活的夫妻相互间感情不和的,也可以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分居,但是必须要有夫妻双方感情不和的书信等书证及其他证据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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