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转包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2-19
浏览10w+
巩海冬律师
巩海冬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执业:4年
专家导读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工程转包的法律后果有哪些相关的法律规定。
工程转包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一、工程转包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建筑工程违法转包的法律后果有:

首先,违法转包行为无效。

其次,转包人因非法转包建设工程所获取的非法所得要予以没收。

再次,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转承包人可以直接向发包人主张工程价款。

最后,转包工程的,转包人还可能受到行政处罚

根据《建筑法》第67条第1款规定: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二、建设工程违法转包的责任有哪些

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对勘察、设计单位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百分之二十五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

施工单位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零点五以上百分之一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工程监理单位转让工程监理业务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合同约定的监理酬金百分之二十五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

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对勘察、设计单位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百分之二十五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

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零点五以上百分之一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工程监理单位转让工程监理业务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合同约定的监理酬金百分之二十五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

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三、建筑工程分包的合法要有哪些

工程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建筑企业完成的活动。

分包的合法要件包括:

(一)主体要件。工程分发包人要具有分发包工程或劳务的资格,工程分承包人要具有完成工程项目的能力。

(二)责任要件。分承包人依据分包合同对分发包人负责,分发包人依据主合同建设单位负责;

同时,分承包人就分包的项目对建设单位负连带责任

(三)同意表示要件。工程实行总分包的意思,必须由建设单位、分发包人、分承包人三方协商一致且表示真实。

(四)客体要件。凡分包的工程必须是国家法律和公共秩序允许分包的工程。

(五)形式要件。分包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建筑法》第十五条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工程转包的法律后果有哪些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9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531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工程转包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一键咨询
  • 166****250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066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511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840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215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347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35****437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607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687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448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240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310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646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547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258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工程转包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工程转包的法律后果有哪些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0w+浏览
建设工程纠纷
我堂哥现在在外面转包了一处工程项目,堂哥的工程项目转包的过程中,现在和开发商之间有了纠纷,表哥的工程转包和分包中,工程分包和转包的区别是什么?
[律师回复]
1.转包是指承包人在承包工程后,又将其承包的工程建设任务转让给第三人,转让人退出现场承包关系,受让人成为承包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2.分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单位将所承包的建设工程的一部分依法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单位的行为,该总承包人并不退出承包关系,其与第三人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3.“挂靠”,即所谓“企业挂靠经营”,就建筑业而言,是指一个施工企业允许他人在一定期间内使用自己企业名义对外承接工程的行为。允许他人使用自己名义的企业为被挂靠企业,相应的使用被挂靠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或个人(个体工商户和其他有经营行为的自然人)为挂靠人。最高人民法院在制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时并没有直接将该行为定义为“挂靠”,而是表述为“借用”,即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从事施工,“挂靠”与“借用”实际上系同一概念。
拓展资料:

建筑工程,为建设工程的一部分,指通过对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所形成的工程实体。包括厂房、剧院、旅馆、商店、学校、医院和住宅等,满足人们生产、居住、学习、公共活动等需要。
建筑工程,指通过对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所形成的工程实体。其中“房屋建筑”指有顶盖、梁柱、墙壁、基础以及能够形成内部空间,满足人们生产、居住、学习、公共活动等需要,包括厂房、剧院、旅馆、商店、学校、医院和住宅等;“附属设施”指与房屋建筑配套的水塔、自行车棚、水池等。“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指与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相配套的电气、给排水、通信、电梯等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
随着建筑工程行业竞争的不断加剧,大型建筑工程企业间并购整合与资本运作日趋频繁,国内优秀的建筑工程生产企业愈来愈重视对行业市场的研究,特别是对产业发展环境和产品购买者的深入研究。正因为如此,一大批国内优秀的建筑工程品牌迅速崛起,逐渐成为建筑工程行业中的翘楚!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工程转包的法律后果有什么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工程转包的法律后果有什么相关的法律规定。
10w+浏览
建设工程纠纷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53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工程转包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工程转包的法律后果有哪些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10w+浏览
建设工程纠纷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工程转包的法律后果有什么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工程转包的法律后果有什么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0w+浏览
建设工程纠纷
甲方把工程转包给乙方,乙方又把工程转包给了丙方。现在丙方工程做到一半亏钱了,然后不做就跑了。建筑工程转包法律咋办,工程转包分包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律师回复]
一、建设工程转包的认定
通过合同将建筑工程的全部转给其他企业或个人施工,是最典型的转包形式。但实践中并不是所有的转包都如典型的模式一样容易辨认,它存在更多的变形。第一是把工程拆分成多块,分别转给其他企业或个人,最终的效果也是实现了将全部工程转出给其他方。第二是虽然不存在明显可认定为转包的合同,但是建筑施工企业未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或未派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不履行管理义务,未对该工程的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的,也应当认定为转包。第三,建筑施工企业不履行管理义务,只向实际施工企业或个人收取费用,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及工程设备由实际施工企业或个人采购的,法律上也认定为分包。最后,建筑施工企业不通过合同,而是采取合作、联营、个人承包等形式或名义,直接或变相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给其他企业或个人施工的,也属于转包。(参照四川省高院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指导意见)
二、转包中可能的责任主体
建设工程转包中可能存在的责任主体主要有三,第一是发包人,其次是转包人,最后是实际施工人。关于发包人、转包人的认定不存在问题,这里要介绍一下“实际施工人”。《建工司法解释》中的“实际施工人”是指转包所涉及的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承包人,与转包人对应。这个定义并不完全涵盖,因为实践中存在多次转包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实际施工人”应当是实际投入资金、材料和劳力进行工程施工的企业或个人。事实上,在只存在一次转包的情况下,前述所提到的“转包所涉及的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承包人”也符合多次转包中对“实际施工人”的界定。
三、建设工程质量纠纷的责任主体
建设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各方就此产生纠纷的,发包人可以向总承包人(也即是第一次转包的转包人)和实际施工人追究法律责任。发包人追究总承包人责任的主要依据,是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而实际施工人作为实际进行工程建设的主体,其对工程质量问题负有直接责任,若因合同相对性原则直接就免除发包人对实际施工人追责的权利,会出现实际施工人借此逃避责任的可能。另一方面,若排除实际施工人的责任,由于总承包人并未实际参与工程建设,其对于工程所出现的质量问题很可能并不清楚,无法就争议事实进行充分辩论,可能导致法院在具体事实认定上的困难,从而导致责任分配不准确。
因此,就建设工程质量纠纷,发包人可向总承包人和实际施工人追责。提起诉讼时,可以以两者为共同被告,要求其承担连带责任。至于多次转包的情况,总承包人(即第一次转包的转包人)承担责任后,可以根据合同追究其他转包人的责任。
四、工程欠款纠纷的责任主体
现实中经常出现“讨薪纠纷”,法律上出于保护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需要,在追讨工程欠款方面,破例允许打破合同的相对性,赋予“实际施工人”要求发包人支付工程欠款的权利。因此,就工程欠款,实际施工人可以要求与其有直接合同关系的转包人和发包人承担责任。但应当注意的是,涉及多次转包的,并不是所有转包人都可以作为偿还工程欠款的责任主体,而是仅有与实际施工人签订合同的转包人,才能作为这里的责任主体,这是依据合同相对性决定的。同样,根据合同相对性,发包人本不能作为责任主体,法律将其认定为偿还工程欠款的责任主体主要是出于保护弱势群体的需要,因而,发包人的责任范围也是有限的。根据法律规定,发包人仅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多次转包的,发包人和与实际施工人有直接合同关系的转包人在承担责任后,根据其与其他转包人签订的合同,若存在追偿的理由,可以要求其他转包人根据合同承担相应责任。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53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工程转包会有哪些法律后果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工程转包会有哪些法律后果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0w+浏览
建设工程纠纷
您好,我哥哥现在在外面做工程项目,我哥哥做工程项目的时候,需要签订一份工程转包合同书,我哥哥签订了工程转包合同了之后要变更合同了,工程转包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律师回复]
(一)原以存在的合同关系
  合同的变更,是改变原合同关系,无原合同关系便无变更的对象,所以合同的变更离不开原已存在着合同关系这一条件。合同无效,自始即无合同关系;合同被撤销,合同自始失去法律约束力,亦无合同关系;追认权人拒绝追认效力未定的合同,仍无合同关系,在这些情况下,自无变更合同的余地。
  
(二)合同内容发生变化
  合同的变更采狭义说,不包括合同主体的变更,仅指合同内容的变更,因此合同内容发生变化是合同的变更不可或缺的条件。合同内容的变更包括:
  
1、标的的变更;
  
2、标的物数量的增减;
  
3、标的物品质的改变;
  
4、价款或酬金的增减;
  
5、履行期限的变更;
  
6、履行地点的改变;
  
7、履行方式的改变;
  
8、结算方式的改变;
  
9、所附条件的增添或除去;
  
10、单纯债权变为选择债权;
  1
1、担保的设定或消失;
  1
2、违约金的变更;
  1
3、利息的变化等。
  
(三)合同的变更须依当事人协议或依法律直接规定及法院裁决,有时依形成权人的意思表示
  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变更合同,法律效果可直接发生,不以法院的裁决或当事人协议为必经程序。例如,债务人违约使履行合同的债务变为赔偿损失债务,系当然发生,但可由当事人协商赔偿损失额,亦可诉请法院裁判。
  合同的变更须经法院裁决程序的,在我国法上有两种,一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如因重大误解而成立的合同,不论是撤销还是变更,均须经过法院裁决;二是适用情事变更原则,无论是解除合同还是变更合同,均须法院裁决。
  合同的变更基于形成权人单方意思表示的,例如选择权人行使选择权,使合同变更。
  除此而外的合同变更,一律由当事人各方协商一致,达不成协议便不发生合同变更的法律效力(《合同法》第77条、第78条)。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建设工程纠纷 > 转包分包纠纷 > 工程转包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