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怀孕的能否解除劳动关系

最新修订 | 202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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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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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试用期怀孕的能否解除劳动关系?试用期,用人单位是不能随意辞退怀孕女职工。“三期”内的女职工,不能胜任工作的、客观情形发生重大变化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公司困难需要裁员的,单位都不能解除劳动合同。这并不意味着企业就不能辞退孕期女职工。女职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即使正处于孕期,单位也可以解除合同。
试用期怀孕的能否解除劳动关系

一、试用期怀孕的能否解除劳动关系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是受到特殊保护的,用人单位是不能随意辞退女职工。“三期”内的女职工,不能胜任工作的、客观情形发生重大变化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公司困难需要裁员的,单位都不能解除劳动合同。这并不意味着企业就不能辞退孕期女职工。女职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即使正处于孕期,单位也可以解除合同

用人单位如有正当理由,可与试用期内怀孕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国家对于作为弱势群体的女职工的法律保护是十分符合实际情况的,因为怀孕女职工一旦遭到违法解雇,一直到哺乳期结束将难以找到工作,生活来源难以保障,因此国家禁止用人单位在职工怀孕期间解除劳动关系。而用人单位一旦非法辞退怀孕职工,所付出的代价也是很大的。

二、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况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形:

(1)劳动者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对影响劳动合同履行的自身基本情况有隐瞒或虚构事实的,包括提供虚假学历证书、假身份证、假护照等个人重要证件;对履历、知识、技能、业绩、健康等个人情况说明与事实有重大出入的;

(2)在试用期间存在工作失误的,对工作失误的认定以劳动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以及双方合同约定内容为判断标准;

(3)双方约定属于用人单位考核劳动者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其他情况。

三、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关系要符合什么条件

用人单位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需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才足以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

1、用人单位有具体、合法、合理的录用条件

用人单位对员工从事的岗位事先有明确的录用条件,且该条件并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性别、种族、宗教等就业歧视,具体明确,具有可操作性。

2、有证据证明员工知晓用人单位的录用条件

通常情况下,录用条件可以在劳动合同附件入职登记表、员工手册或单独的录用条件确认文件中列明,员工入职时可由其签名确认知晓,并保留员工签字的书面文件,在仲裁或诉讼中,用人单位可以提供员工签字确认的书面文件证明员工知晓用人单位的录用条件。

3、有证据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

用人单位可以用具体的考核制度以及留存的考核结果等作为证据,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首先,考核制度需要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并向员工公示,最好保留员工签字认可考核制度的书面文件,其次,考核结果由员工签字确认。做到程序合法、结果客观公正。操作上可以定期(比如:每周、每月)对员工进行试用期考核。

4、用人单位据以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应当在试用期内作出

用人单位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必须在试用期内作出,超过试用期则不能以此为由解除。如果用人单位有工会,则事先应将解除理由书面通知工会并签收,然后再将具体的解除理由和解除事实通知员工并签收。特别注意通知的理由应写为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而不是不能胜任工作。

试用期怀孕的能否解除劳动关系?原则上是不能解除劳动关系,除非女职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即使正处于孕期,单位也可以解除合同。要是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要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如果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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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怀孕能否解除劳动关系?试用期,用人单位是不能随意辞退怀孕女职工。“三期”内的女职工,不能胜任工作的、客观情形发生重大变化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公司困难需要裁员的,单位都不能解除劳动合同。这并不意味着企业就不能辞退孕期女职工。女职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即使正处于孕期,单位也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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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
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在员工没有过错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这是国家对特殊员工的特殊保护。只有两种情况下这些员工的劳动合同可以解除,第一个是员工本人提出,或者说跟员工本人协商一致。
第二种情况下,员工本人存在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是违法犯罪的过错情况,除此之外,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这些员工的劳动合同,这是受法律特殊保护的。怀孕员工处于一种特殊期,国家对于这样的情况给予了特殊的保护。但是这种特殊保护并不是绝对的,在怀孕员工有重大或者违法犯罪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仍然可以解除与之的劳动关系。这一点尤其需要劳动者们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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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内怀孕能否解除劳动关系
试用期内怀孕能否解除劳动关系?试用期,用人单位是不能随意辞退怀孕女职工。“三期”内的女职工,不能胜任工作的、客观情形发生重大变化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公司困难需要裁员的,单位都不能解除劳动合同。这并不意味着企业就不能辞退孕期女职工。女职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即使正处于孕期,单位也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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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了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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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在员工没有过错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这是国家对特殊员工的特殊保护。只有两种情况下这些员工的劳动合同可以解除,第一个是员工本人提出,或者说跟员工本人协商一致。
第二种情况下,员工本人存在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是违法犯罪的过错情况,除此之外,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这些员工的劳动合同,这是受法律特殊保护的。怀孕员工处于一种特殊期,国家对于这样的情况给予了特殊的保护。但是这种特殊保护并不是绝对的,在怀孕员工有重大或者违法犯罪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仍然可以解除与之的劳动关系。这一点尤其需要劳动者们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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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怀孕用人单位能否解除劳动关系
试用期怀孕用人单位能否解除劳动关系?试用期,用人单位是不能随意辞退怀孕女职工。“三期”内的女职工,不能胜任工作的、客观情形发生重大变化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公司困难需要裁员的,单位都不能解除劳动合同。这并不意味着企业就不能辞退孕期女职工。女职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即使正处于孕期,单位也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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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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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种情况下,员工本人存在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是违法犯罪的过错情况,除此之外,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这些员工的劳动合同,这是受法律特殊保护的。怀孕员工处于一种特殊期,国家对于这样的情况给予了特殊的保护。但是这种特殊保护并不是绝对的,在怀孕员工有重大或者违法犯罪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仍然可以解除与之的劳动关系。这一点尤其需要劳动者们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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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怀孕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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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种情况下,员工本人存在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是违法犯罪的过错情况,除此之外,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这些员工的劳动合同,这是受法律特殊保护的。怀孕员工处于一种特殊期,国家对于这样的情况给予了特殊的保护。但是这种特殊保护并不是绝对的,在怀孕员工有重大或者违法犯罪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仍然可以解除与之的劳动关系。这一点尤其需要劳动者们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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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怀孕如何解除劳动关系?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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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如何与刚怀孕的女员工解除劳动关系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如何与刚怀孕的女员工解除劳动关系问题解答如下, 持否定态度的人,如果从人性道德和社会责任的层面来谈,当然无可厚非。但我们今天只能从法律法规的层面来谈论这个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四项规定,不得解除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的劳动合同,但该规定还有个前提,就是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理由解除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的劳动合同。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
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也就是用人单位不得以无过错事由和经济性裁员事由解除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劳动合同。如果出现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还是有权辞退怀孕女员工的。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
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综上所述,只要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用人单位如果适用劳动合同法三十九条的规定,是完全可以解除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劳动合同的。在试用期的怀孕女工就更不用说了。所以在此提醒待孕女工,最好不要选择试用期怀孕,以规避用人单位适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项,来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从而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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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员工能够解除劳动关系吗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怀孕员工能够解除劳动关系吗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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