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出售定位软件犯罪吗?

最新修订 | 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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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出售定位软件不一定构成犯罪,具体罪名是否成立,需要法院依法审理后确定。法院如果作出有罪判决,还需要确定具体犯的是什么罪。对出售定位软件犯罪吗依旧不清楚的,可以选择继续阅读这篇文章。
根据规定出售定位软件犯罪吗?

一、根据规定出售定位软件犯罪吗?

1、出售定位软件不一定构成犯罪

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

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2、虚拟定位”软件在得到授权的情况下,仅仅用于测试数据是合法的。

但如果出售软件用于牟利,则是违法的。而现实中,由于“虚拟定位”功能技术含量较低,网络上相关软件呈泛滥之势,甚至成为不法分子实施各类犯罪行为的工具。如有的定位软件成为国内调查公司、讨债公司实施不法行为的帮凶,帮其对目标人物实时定位。国内一些涉黑涉恶团伙也在使用一款定位软件,定位他们要下手的目标人物位置信息,进而实施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

3、骗子在网络上鼓吹宣传定位服务软件,既是利用推广平台的监管漏洞,又是摸准受害人的心理需求实施骗局。

利用一款虚假定位APP让受害人误以为定位服务是花钱就能购买的,从而以各类缴费名目不断骗取受害人转账。因为涉及个人隐私,受害人发现自己被骗后往往选择不报警,而骗子正是利用了这一点。

二、未经许可擅自定位他人的信息涉嫌侵犯个人隐私吗?

1、未经许可擅自定位他人的信息涉嫌侵犯个人隐私

侵犯个人信息的行为包括非法出售户籍信息、手机定位、住宿记录等个人信息等。如在微信朋友圈发布出售个人户籍、车辆档案、手机定位、个人征信、旅馆住宿等各类公民个人信息的广告,接单后通过微信向上家购买信息后加价出售。

2、此外,以下行为也属于侵犯个人信息:

(1)通过互联网非法购买、交换公民个人信息。如加入QQ群,通过购买、交换等方式获取大量车主、新生儿及其父母、小区业主等公民个人信息。

(2)非法提供住宿记录供他人查询牟利。如通过在不法网站下载的方式,非法获取宾馆住宿记录等公民个人信息,并上传至网站收费供他人查询宾馆住宿记录(显示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地址、住宿时间等信息)。

(3)非法买卖网购订单信息。

(4)利用黑客手段窃取公民个人信息出售牟利。

3、“公民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能够识别特定自然人的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

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公民个人信息”既包括中国公民的个人信息,也包括外国公民和其他无国籍人的个人信息。

三、定位他人的位置涉嫌犯罪吗?

1、定位他人的位置造成严重后果的,可能会涉嫌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对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中“情节严重”的认定,目前尚无司法解释作出规定。可依次考虑三个因素:

(1)只要该信息被用于实施犯罪活动,均可认定为情节严重;

(2)看是否严重危及公民个人的正常生活,或者给公民个人带来较大经济损失或导致其他后果;

(3)在无法认定前两者的情况下,根据出售、提供或者获取信息的数量、次数加以确定,其中,在出售的情况下还包括获利金额,在提供、获取的情况下还要考虑手段的恶劣程度或者支付的对价金额,等等。即情节是否严重,可以从出售、提供、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的数量、次数、获利金额、手段、持续时间、动机目的、危害后果等多个方面进行综合判定。

2、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有被免除刑事处罚的可能。

实施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不属于“情节特别严重”,行为人初犯,全部退赃,并确有悔罪表现的,可以认定为情节轻微,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确有必要判处刑罚的,应当从宽处罚

未经被收集者同意,非法获取、提供或者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涉嫌违法犯罪。在网上出售定位软件涉嫌诈骗,如果对出售定位软件犯罪吗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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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从重处罚,是相对于不构成累犯,应承担的刑事责任而言。也即对于累犯的从重处罚,参照的标准,就是在不构成累犯时,应承担的刑事责任。也有学者认为是“应以不构成累犯的初犯或其它犯罪人为从重处罚的参照标准。具体而言,就是当累犯所实施的犯罪行为与某一不构成累犯者实施的犯罪行为在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方面基本相似的条件下,应比照对不构成累犯者应判处的刑罚再予以从重处罚。”这种看法值得研究。因为犯罪人不同,所犯之罪的具体情况不同,这种与其他犯罪人进行的横向比较下,不可能真正做到公平。
3、从重处罚,必须根据其所实施的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确定其刑罚,不是一律判处法定最高刑。
缓刑犯不适用
被判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满后又故意犯罪的不适用累犯的规定,因为刑法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在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应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从法条分析是前罪已经“执行完毕或赦免后”的犯罪是已经“实际”执行完毕。
第七十六条相关规定是: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从法条分析“不再执行”就是没有执行过,既没有“实际”执行。所以被判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满后又故意犯罪的不适用累犯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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