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债务没有清偿就注销合法吗
公司在注销前应该对债务进行清偿,如果没有清偿债务时就注销的,属于违法的行为,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企业的原股东。
依法清算是公司注销的前置程序,但是,仍然有很多公司在注销过程中,根本不清算,或者以虚假的清算报告来注销公司,更有甚者,明知公司存在未清偿的债务且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黑名单的情况下;
清算义务人仍然以虚假的清算报告注销公司,其违法清算行为的直接后果,就是导致公司债权人因债务清偿主体消灭而无法主张债权;
其实质是滥用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有限责任,损害了债权人合法利益,根据《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总公司的债务不能由分公司来偿还,但是分公司的债务需要总公司来承担。
因为分公司只是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它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也没有独立的法人财产,因此也就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而承担债务就属于承担民事责任。由此可见分公司对于自己的债务还不能独立承担,尚且需要总公司来承担;对于总公司的债务,分公司就更没有承担的资格了,所以总公司的债务不能由分公司来偿还。
《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三、公司合并后怎么承担公司债务
公司合并,合并各方的债务,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新设的公司承担。债权人的利益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因此就算公司合并,债务也没有消失。
公司合并后债务由新公司继承,对于其中的具体事项,《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作出了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公司债务没有清偿就注销合法吗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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