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费偏高协议是否有效

最新修订 | 202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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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抚养费偏高协议是否有效问题带来帮助。
抚养费偏高协议是否有效

一、抚养费偏高协议是否有效

离婚协议中关于抚养费的约定是双方自愿、协商一致作出的,该约定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受法律保护。

但这并非意味着双方对抚养费作出约定后,抚养费的数额就是一成不变的,应当依双方的收入变化或子女的现实状况而定。

例如支付抚养费的一方突发重大疾病造成收入骤减或子女随着升学及年龄增长所需费用显著增加,此时依据情势变更原则,可以主张对抚养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作出相应调整。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儿童抚养费是否包括学费

儿童抚养费包括教育费。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保证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是父母者应尽的法定义务,所以父母就应当负担子女必要的教育费。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三、给抚养费的是否有探视权

无论是否支付抚养费,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父或母都有探望权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但是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抚养费偏高协议是否有效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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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规定可知,抚养费应考虑到子女的真实需要、以及父母是否有能力负担,如果父母离婚后提出的协议抚养费过高,可以提供自己的经济条件证明到法院起诉。请求法院降低费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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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抚养权协议有效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放弃抚养权协议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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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孩子抚养权问题,规定在《婚姻法》的三十六条和三十七条,大体精神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最高人民在一九九三年十一月三日发布了《最高人民关于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该意见较为详细地规定了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处理孩子抚养问题的意见。
1、什么情况下,将孩子抚养权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一、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

二、孩子虽然两周岁以上了,女方已做绝育手术,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龄与女方年龄差距不是很大,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三、孩子一直随母亲生活,如果离婚后改为随父亲生活对其生活习惯改变较大且影响其成长的,孩子判归女方可能性较大。

四、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比如,有证据证明有婚外情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五,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汹酒等恶习等。考虑到其恶习对孩子成长有不利影响,一般会将孩子判归女方。

六、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七、十周岁以上的孩子愿意随母亲生活的。
2、什么情况下,将孩子抚养权判归男方的可能性较大

一,女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

二,女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

三,男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

四,男方年纪偏大,再次生育的机率较小,而女方却处于较好的生育期的。

五,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的。

六,女方收入较低,且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住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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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抚养费过高了怎么办
离婚协议约定的抚养费过高,明显超过子女的实际需要、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经济条件,而且又没有提供对方的收入证明的,可以按照《民法典》的公平原则予以调减。抚养费的给付标准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关抚养费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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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情况下,将孩子抚养权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一、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

二、孩子虽然两周岁以上了,女方已做绝育手术,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龄与女方年龄差距不是很大,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三、孩子一直随母亲生活,如果离婚后改为随父亲生活对其生活习惯改变较大且影响其成长的,孩子判归女方可能性较大。

四、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比如,有证据证明有婚外情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五,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汹酒等恶习等。考虑到其恶习对孩子成长有不利影响,一般会将孩子判归女方。

六、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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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中抚养费过高怎么办
离婚协议约定的抚养费过高,明显超过子女的实际需要、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经济条件,而且又没有提供对方的收入证明的,可以按照《民法典》的公平原则予以调减。抚养费的给付标准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关抚养费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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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权变更协议如何生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与发生,导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
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该权利在子女成年时即消灭。
《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一方患病或者伤残,必然影响到对孩子的教育和照料,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不是“如何变更抚养权?”的问题,而是必须要变更孩子抚养权问题。
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有的父母离婚时争夺抚养权不是为了给孩子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只是为了在财产分割或是为了达到报复的目的。目的一旦达到,就对孩子不管不问,不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有的还甚至对孩子打骂虐待。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变更抚养权?关心孩子成长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但是,变更抚养权不能要求重新分割原有的共同财产。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的。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与其年龄相关的民事活动。父母离婚时,对于十周岁以上的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应当听取孩子的意见。而在离婚时不满十周岁,过了几年,超过十周岁后,如果孩子明确表示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就可以申请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
4、有其它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这是个兜底条款,社会现实是复杂的也是在不断发展的,对于那些制定司法解释时考虑不到的问题,司法解释赋予了法官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在这里,如何变更抚养权?法官可以根据自己对客观情况的主观认识来判断是否应该变离婚孩子抚养权。
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申请变更抚养权。
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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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抚养权协议是否有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放弃抚养权协议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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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情况下,将孩子抚养权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一、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

二、孩子虽然两周岁以上了,女方已做绝育手术,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龄与女方年龄差距不是很大,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三、孩子一直随母亲生活,如果离婚后改为随父亲生活对其生活习惯改变较大且影响其成长的,孩子判归女方可能性较大。

四、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比如,有证据证明有婚外情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五,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汹酒等恶习等。考虑到其恶习对孩子成长有不利影响,一般会将孩子判归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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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抚养权协议书有效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如果经双方协商同意,被抚养的子女在十周岁以下,虽然原来已经有过协议,或者经判决,但该变更子女抚养权的协议是有效的。
如果被抚养的子女已经在十周岁以上,须征得子女同意。
甲方(男方):
身份证号:电话:
乙方(女方):
身份证号: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的协商,现就双方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权等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被扶养人瞿,女,现年11岁,协议离婚时由女方抚养,后于年月日经过变更由男方抚养至今。
现依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五条之规定,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本协议在尊重甲乙双方及被扶养人意见的前提下达成如下协议。
二、双方协商同意自年月日起,女儿瞿随女方生活,其抚养权归女方。
三、被扶养人瞿的抚养费及支付方式
1、抚养费:从年1月日起由男方每月付给女方元作女儿瞿的抚养费(直至满十八岁周岁)。依据(省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10955.46元年)。
2、十八周岁后如考入大学所产生的教育费、医药费、生活费,由男、女方负责(由女方垫付后,凭实际产生的发票双方各承担一半)。
3、男方应于每月的5日前将女儿的抚养费汇至女方指定的银行帐号。
1、男方对孩子享有探望权。
2、探望时间及方式:暑假或寒假(在不影响女儿生活、学习的情况下)
3、探望之前,必须先经与女方电话联系。探望期间,要保证孩子的安全及身心健康、愉快。
五、女儿从年至年月日一直由甲方抚养,产生抚养费万元,已由甲方承担,再不追究乙方支付抚养费,但是如果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或者将女儿送至甲方抚养费,甲方不仅有权追偿年至年月日期间产生的万抚养费,而且有权要求其支付后期的抚养及教育费。
六、如遇其它未尽事宜或应时事宜,按照一切有利于孩子的原则,互谅互让,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诉甲方解决。
七、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一份交派出所办理孩子的户口迁移手续。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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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抚养权协议是否有效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婚前协议包括什么内容 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基本情况。 2、婚前财产的范围(含债务)的名称、数量、种类、价法、状况等,将男女双方各自的婚前财产详细得列一张清单。 3、上述婚前财产的权利归属,男女双方各自的婚前财产权利归属于哪一方,如何使用等。 4、婚前财产婚后的收益归属。 5、婚前财产婚后处分行为产生的收益归属。 6、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 7、其他应约定的事项,如对婚前债务如何清偿的约定等。 8、婚前财产协议生效的条件、时间等。 9、男女双方签字。 10、婚前财产签订时间。 二、婚前协议的内容有哪些 1、婚前协议的内容包括: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婚前财产的具体信息、婚前财产的权利归属、婚前财产婚后的收益归属、婚前协议生效的条件和时间等信息。 2、明确婚前财产的范围。 (1)婚前个人所有的合法性收入。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获得预售房屋的产权而且完全支付了房款,婚后才实际取得该房的所有权。 (3)婚前财产的孳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孳息和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 (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财产。 3、确定婚前协议内容,有以下几点要注意: (1)形式上必须是书面的。 (2)明确婚前财产婚后共享的比例。 在婚后可以与爱人共享的财产内容,以及共享的比例应该清楚。若只是表述为“婚前某项财产婚后共有”,法律上的理解应是每人一半。 (3)财产描述要明确。
抚养权变更协议书有效吗?
[律师回复] 子女抚养权变更协议书怎么写才有法律效力 甲方(男方):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 乙方(女方):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 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的协商,现就双方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权等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女儿__自 年 月 日起由女方__抚养,直至年满18周岁,其间负责其日常生活、健康和教育等方面的监护。 二、被抚养人的抚养费及支付方式 1. 男方__ 则每年支付抚养费__元,不承担具体抚养工作。 2.男方应于每年的12 月1-5日前将儿子的抚养费汇至女方指定的银行帐号。 三、探视权 1.男方对孩子_____享有探望权。 2.探望时间及方式,没有抚养的一方每个月可以探望一次。 3.探望之前,必须先经与女方电话联系。探望期间,要保证孩子的安全及身心健康、愉快。 四、如遇其它未尽事宜或应时事宜,按照一切有利于孩子的原则,互谅互让,协商解决。 五、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一份交派出所办理孩子的户口迁移手续,户口迁移手续自本协议签订后三个月内办理完毕。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  乙方:____ 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与发生,导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 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该权利在子女成年时即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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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约定的抚养费过高,明显超过子女的实际需要、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经济条件,而且又没有提供对方的收入证明的,可以按照《民法典》的公平原则予以调减。抚养费的给付标准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关抚养费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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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该权利在子女成年时即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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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一方患病或者伤残,必然影响到对孩子的教育和照料,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不是“如何变更抚养权?”的问题,而是必须要变更孩子抚养权问题。
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有的父母离婚时争夺抚养权不是为了给孩子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只是为了在财产分割或是为了达到报复的目的。目的一旦达到,就对孩子不管不问,不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有的还甚至对孩子打骂虐待。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变更抚养权?关心孩子成长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但是,变更抚养权不能要求重新分割原有的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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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中约定抚恤金是否有效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协议中约定抚恤金是否有效问题解答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对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进行列举,最后一项是兜底条款:“(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从文意解释的角度来说,遗产应为被继承人死亡时的既得利益或者说存在利益,对于因为社会福利政策所将要获得的抚恤金不属于遗产。因此,对于遗嘱继承而言,被继承人不应就抚恤金做出分配,但遗赠扶养协议是否同遗嘱一样,不能就抚恤金问题做出分配呢 笔者认为遗赠扶养协议可以约定抚恤金归扶养人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受受遗赠的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条规定:“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扶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如果遗赠扶养协议与遗赠没有抵触,遗产分别按协议和遗嘱处理如果有抵触,按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部分无效。”因此从法律规定不难看出,遗赠扶养协议对于遗嘱来说具有优先适用性,通常情况下是,没有法定继承人或者法定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时,被继承人才会与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如果没有法定继承人,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被扶养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受受遗赠的权利,抚恤金自然可以在协议中一并处理。如果有法定继承人,因其不尽赡养义务才导致遗赠扶养协议的签订,故笔者认为遗赠扶养协议可以约定抚恤金归扶养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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