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地农民社保补偿标准需要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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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失地农民社保补偿需要土地合同、身份证、征地协议等去当地政府部门办理,补偿标准根据当地的政策来看。更多有关于失地农民社保补偿标准需要什么问题的详细解答,请看下面文章内容。
失地农民社保补偿标准需要什么

一、失地农民社保补偿标准需要什么?

1、失地农民社保补偿申请条件:土地承保合同、征地协议、个人身份证、户口薄、近期2寸彩照、《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申报表》,就可以到当地政府申请办理,当月起就可以领取养老保险金,个人不再缴费,政府交纳50%,集体交纳30%,个人负担20%。

2、失地农民社保补偿标准如下:

(1)、男性在45周岁以下,女性在40周岁以下,采取劳动就业培训的方式;

(2)、男性在45到60周岁,女性在40到55周岁的,年缴费额度是100到800档次,政府缴纳50%以上,集体缴纳30%,失地农民个人承担20%;

(3)、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在失去土地当月就可以领取养老保险金,个人无需缴费。

3、 失地农民社保补偿标准由征地机关按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公布区片的综合地价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补偿费用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费用。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二、土地征用社保怎么补偿?

1、土地被征用社保的补偿方式为,向被征地者支付社会保障资金。

(1)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主要包括安置补助费及其增值收益和市、县(市)人民政府从土地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收益中安排的社会保障费用。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不足的,由市、县(市)人民政府负责解决。

(2)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的最低标准按照当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1倍乘以139计算。具体标准由市、县(市)人民政府确定,并报省人民政府备案。

(3)市、县(市)人民政府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不留缺口的原则筹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从土地有偿使用收益中优先安排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

(4)市、县(市)财政部门应当设立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财政专户(以下简称保障资金专户),管理、核算16周岁以上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16周岁以上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资金一次性划入保障资金专户,并建立个人分账户。

2、实行征地补偿资金预存制度。

(1)征地报批前,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将征地补偿费用和土地有偿使用收益中安排的社会保障费用存入市

、县(市)财政部门指定的账户(以下简称预存款账户)。征地报批时,市、县(市)财政部门应当出具征地补偿费用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落实的相关凭证。

(2)市、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前,市、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对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落实情况提出审核意见。经国务院批准征地的,土地所在地的市、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落实情况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未经审核同意的,市、县(市)人民政府不得批准、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3、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到账后10个工作日内,市、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将养老年龄段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资金记入其在保障资金专户中的个人分账户,用于逐月发放养老补助金;

(2)将劳动年龄段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资金记入其在保障资金专户中的个人分账户,用于逐期代缴其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

(3)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参照社会保障基金有关规定管理,单独记账、核算,实现保值增值。

三、土地征收和土地征用的区别是什么?

土地征收和土地征用的区别包括土地所有权性质不一样、补偿的项目不一致等。

1、土地所有权性质不一样

征收土地是以转移土地所有权为条件,即集体所有变成国有;征用土地是以暂时转移土地使用权为条件,土地所有权不发生变化,仍然为集体所有。

2、补偿的项目不一致

征收土地除土地补偿、青苗及地面附着物补偿外,还包括被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助费,而征用土地只是补偿原土地使用者在征用期间不能从事农业生产的土地补偿和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没有安置补助费。

3、审批权限不一样

征收土地的审批权集中在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两级;征用土地的审批权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4、土地用途不一样

征收土地,主要是将被征土地变为施工建设用地,可以修建永久性的建(构)筑物;而土地征用主要是将土地用于临时性的施工建设场地、地质勘探、抢险救灾、建设施工材料堆场等,不得修建永久性的建(构)筑物,并在使用期满后要恢复土地原状,交还原土地使用者使用。

综上所述,可知在我国失地农民社保补偿需要携带有关证件去政府部门申请,具体的补偿金额要根据当地政策来定。一般是政府承担50%以上,集体承担30%,失地农民个人承担20%。通过上述文章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有关于失地农民社保补偿标准需要什么的问题,如果您对此问题还存有疑问,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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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地农民的补偿和社保补偿不一样,实际上征地补偿和社保补偿没有任何关系,而且,征收集体土地的补偿政策也不是法律制度统一规定的,对于失地农民的补偿主要跟土地产值、土地供求关系及所在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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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执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的原则。1998年12月31日前全部失去土地的失地农民,个人参保和集体补助缴纳当期缴费标准的60、政府补贴40;1999年1月1日以后至试点方案实施以前全部失去土地的失地农民,个人参保和集体补助缴纳当期缴费标准的70,政府补贴30;试点方案实施后全部失去土地的失地农民,个人参保和集体补助缴纳当期缴费标准的80,政府补贴20。年龄不同缴费年限不同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一确定最低缴费年限不同的是,试点方案中,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参保人缴费年限与参保人年龄有着直接关系,分为3个标准。男60周岁、女55周岁及以下人员参保,最低缴费年限为15年;男60周岁、女55周岁以上至男70周岁、女65周岁人员参保,最低缴费年限以15年计,每增加1周岁减缴1年;男70周岁、女65周岁以上人员参保,最低缴费年限为5年。
扩展资料: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成为热点问题,对于各地出台的失地养老保险政策,许多农民存在疑问,以下是该政策的相关热点问题解读。
因非依法征地导致失去土地的人员不属于失地农民范围;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但所承包土地被其出租、转租者也不属于保障范围;失地农民被录用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军入伍后转为军官、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也不在保障范围。2007年12月18日以前,征地时享有第二轮土地承包权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本着自愿的原则,可参照本细则以村(居)为单位,经市农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定后,按参保时当地缴费标准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享受相应待遇。被征地农民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标准以征地方案批准当日当地城镇居民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准。遵循自愿参保,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个人、集体共同负担与政府扶助相结合的原则。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参保人员在到达规定年龄的当月,本人持《被征地农村居民养老保险手册》及公民身份证、银行存折(工行、农行、邮政)到社保处办理相关手续,新参保的村由社保处统一下村发放。
1、退休死亡,由办理人员携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殡仪馆火化发票原件、所在村委会证明(需写明死亡时间和办理人姓名)。
2、在职死亡,由办理人员携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殡仪馆火化发票原件、所在村委会证明、《被征地农村居民养老保险手册》。
3、户籍迁出,由迁出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被征地农村居民养老保障手册》、迁出地村委会证明、迁入地派出所户籍证明或户口册。
4、已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本人携带《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手册》、身份证原件、《被征地农村居民养老保险手册》办理退还手续。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且符合办理规定条件的,按以下程序办理参保手续。被征地农民参保应提供以下资料:
(一)由各被征地村(社区)提供征地协议及土地补偿合同;
(二)被征地农民身份证及户口本等证明;
(三)填报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花名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申请表》及《被征地农民待遇审批表》;
(四)由国土资源部门审核后的《征地情况及保障资金明细表》。经农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发放《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手册》或《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证》。已经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转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应按照以下程序办理:(一)办理终止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手续;(二)本人提出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申请;(三)各被征地村(社区)为其办理增员手续;(四)个人补缴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费;
(五)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办理参保手续。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关系向外省市转移应按照以下程序办理:(一)由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供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接收证明;(二)市农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应为其办理转移手续,并将其个人帐户本息额转出或一次性退还给本人;(三)终止其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关系。参保人员达到享受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年龄时,各被征地村(社区)携带参保人员身份证及《被征地农民待遇审批表》,报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核定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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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地农民征地社保补偿和职工社保一样吗?
失去土地征地社保和职工社保所存在的补偿是不一样的,征地社保是针对于国家为保障农民的权益而出台的政策,职工保险是由用人单位为保障劳动者的权益而支付的保险,社保包含了五险,而征地社保就只有两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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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在12月31日前,办理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10年(120个月)的标准为28187元/人。即:
1、2005年之前缴费年限的,一律按2005年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为最低缴费基数(1048元/月)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费率(20%)计算基本养老保险费。
2、2006年至2010年期间缴费年限的,按同年公布的最低缴费基数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费率计算基本养老保险费。
3、缴费费率为20%,其中8%由被征地农民个人承担,12%由市、区两级政府承担。
二、在12月31日前办理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按市区灵活就业人员最低缴费基数1794元/月,缴费费率20%,其补缴资金由本人一次性趸缴。对男70周岁以上、女65周岁以上的被征地农民本人需一次性补缴5年(60个月)基本养老保险费,其缴费标准为:21480元/人。相关知识:失地农民都可以领取哪些补贴
1、有偿退出承包地补偿今年起国家在不少地区推行了有偿退出承包地的政策,在这些试点区域内,如果有农户选择永久性放弃土地承包权,那么国家就会对农户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农户的土地面积越大,补贴金额越高,而且不同地区因经济发展水平不一样,每亩地的补偿标准也不一样,一些地实行的是一亩地4万元的补偿标准,如果农户有几十亩地,那么就能一次性领到百万补偿款了。
2、有偿退出宅基地早在,国家就下发了《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该意见明确规定要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探索进城落户农民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自愿有偿退出或转让宅基地。主要是针对现在很多农村都是一片荒芜的景象,大量的农户进城落户,农村的宅基地资源被浪费。所以国家制定了有偿退出宅基地的政策,已经在部分地区试点实行,当然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的重点是自愿,必须是进城落户的农民自愿提出,获得的补偿标准最高为每亩8万元。
3、失地农民养老金补偿对于失地农民而言,随着老龄化的到来,他们的老年生活令人堪忧。为了保障失地农民的晚年生活,国家对于失地农民发放了失地养老补贴金,也是农村养老保险的一种,只不过失地养老保险是由政府、村集体、村民个人共同缴费,养老金标准一般是当地城镇低保标准。按照规定,如果土地被征收时,男方年满60周岁,女方年满55周岁,不用缴纳任何费用,就可以享受失地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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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地农民补偿规定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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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失地农民社保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成都失地农民社保补偿标准,养老年龄段的被征地农民,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的养老金应划分为基础养老金、个人缴费计算的个人账户养老金、一次性划入或转入部分计算的个人账户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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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失地农民社保补偿标准是什么?
成都市失地农民社保补偿标准是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的状况,还有就是生活的水平来进行计算的。各个地方都是不一样的,因为根据我们国家《社会保险法》第20条当中规定,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执行的是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集体补助相结合的方式。成都市失地农民社保补偿标准是什么,这个问题也可以参考本文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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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土农民是否可以补交社保
[律师回复]
一、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办理条件政府统一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导致农民全部或部分失去土地,年满16周岁记以上失地农民可参保失地养老保险。
二、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办理材料
1、土地二轮承保合同;
2、征地协议;
3、个人身份证;
4、户口薄;
5、近期2寸彩照;
6、《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申报表》。
三、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办理流程
1、符合参保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的参加养老保险;
2、村委会召开会议表决;
3、公示7日;
4、填写《申报表》记花名册(需签字盖章);
5、上报人民政府、公安局、国土资源部门审核;
6、复核并办理登记手续。
四、失地农民养老保险领取标准
1、被征地30%以下(不含30%)的,每人每月增发基础养老金10元;
2、被征地30%50%(含30%)的,每人每月增发基础养老金32元;
3、被征地50%70%(含50%)的,每人每月增发基础养老金64元;
4、被征地70%(含70%)100%以下的,每人每月增发基础养老金97元;土地被完全征收(即100%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发基础养老金129元。
五、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参保范围人均耕地面积不足0.3亩,享受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利,16周岁以上,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在册农业人员。需要提醒的是,以下几类人群不在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的参保范围内:
1、因非依法征地导致失去土地的人员不属于失地农民范围;
2、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但所承包土地被其出租、转租者也不属于保障范围;
3、失地农民被录用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军入伍后转为军官、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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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职工社保还能买失地农民社保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失地农民养老保险与单位购买的社保能同时拥有,但是只能享受一份保险待遇。
2、失地农民的产生是城市化进程中的正常现象,在工业化过程中,农民的农业土地转化为非农业用地是不可避免的,为了保障失地农民的权益国家出台了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以保障农民的权益。
3、参保对象失地农民指因政府统一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而导致失去全部或部分土地,且征地时对所征土地享有承包经营权的人员。规定年满18周岁及以上的失地农民方可自愿参保,年龄以居民身份证登载的出生日期为准,征地时间以征地批文为准。
4、养老保险金待遇
(1)对于男性年龄在60周岁以上,女性年龄在55周岁以上的失地农民,地方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每年养老保险金水平,按15年期限,从政府土地征用收益中扣除一部分资金用于养老保险费用的支付,个人不负担缴费。从失地的当月起,开始领取养老保险。
(2)社会保险是指国家为了预防和强制社会多数成员参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安全制度。
(3)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
(4)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
(5)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扩展资料缴费标准
由于各地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不同,缴费额度也有所不同。以下是一般的失地农民的缴费标准:
1、被征地农民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按每年100元至800元的缴费档次,由个人选择其中一档乘以折算后的缴费年限,计算个人应缴费总额。
2、被征地农民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以征地时上年度起历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按20的费率乘以折算后的缴费年限,计算应缴费总额。
3、区(市、县)人民政府对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记载的承包土地数量为依据,根据实际失地比例承担一定数额的费用。
4、全部失地的,政府承担费用为被征地农民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最高缴费档次乘以补缴年限计算得到的应缴费总额的60;部分失地的,政府承担费用为应缴费总额的60乘以实际失地比例。
5、《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记载的家庭人口为若干人的,按符合参保条件的实际人口计算政府承担费用。
6、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和政府承担费用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作为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算依据;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除政府承担费用外,其余部分由个人承担,应缴费总额的40记入个人账户,其余60按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规定一部分记入个人账户,一部分划入统筹基金。
7、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时未满60周岁、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按照个人选择的缴费档次继续缴费,费用由个人全额承担。
8、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按照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标准继续缴费,费用由个人全额承担;被用人单位录用的,按照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继续缴费,费用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
有了职工社保还能买失地农民社保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失地农民养老保险与单位购买的社保能同时拥有,但是只能享受一份保险待遇。
2、失地农民的产生是城市化进程中的正常现象,在工业化过程中,农民的农业土地转化为非农业用地是不可避免的,为了保障失地农民的权益国家出台了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以保障农民的权益。
3、参保对象失地农民指因政府统一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而导致失去全部或部分土地,且征地时对所征土地享有承包经营权的人员。规定年满18周岁及以上的失地农民方可自愿参保,年龄以居民身份证登载的出生日期为准,征地时间以征地批文为准。
4、养老保险金待遇
(1)对于男性年龄在60周岁以上,女性年龄在55周岁以上的失地农民,地方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每年养老保险金水平,按15年期限,从政府土地征用收益中扣除一部分资金用于养老保险费用的支付,个人不负担缴费。从失地的当月起,开始领取养老保险。
(2)社会保险是指国家为了预防和强制社会多数成员参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安全制度。
(3)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
(4)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
(5)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扩展资料缴费标准
由于各地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不同,缴费额度也有所不同。以下是一般的失地农民的缴费标准:
1、被征地农民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按每年100元至800元的缴费档次,由个人选择其中一档乘以折算后的缴费年限,计算个人应缴费总额。
2、被征地农民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以征地时上年度起历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按20的费率乘以折算后的缴费年限,计算应缴费总额。
3、区(市、县)人民政府对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记载的承包土地数量为依据,根据实际失地比例承担一定数额的费用。
4、全部失地的,政府承担费用为被征地农民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最高缴费档次乘以补缴年限计算得到的应缴费总额的60;部分失地的,政府承担费用为应缴费总额的60乘以实际失地比例。
5、《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记载的家庭人口为若干人的,按符合参保条件的实际人口计算政府承担费用。
6、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和政府承担费用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作为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算依据;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除政府承担费用外,其余部分由个人承担,应缴费总额的40记入个人账户,其余60按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规定一部分记入个人账户,一部分划入统筹基金。
7、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时未满60周岁、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按照个人选择的缴费档次继续缴费,费用由个人全额承担。
8、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按照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标准继续缴费,费用由个人全额承担;被用人单位录用的,按照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继续缴费,费用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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