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公瘫痪离婚是否算遗弃
夫妻双方都有提出离婚的权利,和瘫痪配偶离婚不属于遗弃。夫妻间的扶养义务会随着婚姻关系的结束而消失,没有扶养义务自然也就不存在遗弃的问题了。
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男方如果瘫痪了,女方需要承担抚养的义务,如果女方拒绝履行扶养义务,则属于遗弃。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
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二、有离婚协议书是否算离婚
没有,解除婚姻关系除了需要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需要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及发放离婚证。离婚协议书不是普通的合同关系,是涉及人身关系的特殊协议,所以离婚协议的效力,不但要有一般协议的有效要件,还需要具备婚姻登记机关的备案登记这一特定形式要件,才能产生法律效力。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除了签订离婚协议书,还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所以,夫妻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后,解除婚姻关系还需要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需要提醒大家的是,仅仅是签订了离婚协议书,双方未办理离婚登记,签订的离婚协议没有生效,一旦双方协议离婚不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分割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三、老公重度残疾是否可以离婚
老公重度残疾可以离婚。
如果男方是身体残疾,与普通人离婚并无不同,可以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如果男方是无民事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精神残疾的,想要离婚的,只能通过诉讼方式离婚。并且应当在离婚前先变更监护人。
1.协议离婚:如果双方能就离婚、子女的抚养、财产的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双方亲自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诉讼离婚:如果双方不能就以上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被告经常居住地和住所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法院审理认为夫妻感情破裂的,会判决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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