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通过仲裁解除合同的情形都有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2-23
浏览10w+
李兵律师
李兵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952人
专家导读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可以通过仲裁解除合同的情形都有什么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可以通过仲裁解除合同的情形都有什么

一、可以通过仲裁解除合同的情形都有什么

只要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就可以通过仲裁解除合同。仲裁协议是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将他们之间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可仲裁事项提交仲裁裁决的书面协议。仲裁协议包括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

仲裁法》第四条

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在什么情况下是可以解除加盟合同

解除加盟合同的情形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但不是有不可抗力就可以解除合同,而必须是由于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才能解除合同。

(二)与主要债务履行相关又可分为两种情况:

1.预期违约

指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2.迟延履行

指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三)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指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四)不定期合同。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五)在不归属双方过错的情况下,因情势变更致使继续履行合同有失公平的,当事人也可以提出解除合同,只是此时当事人并不当然拥有解除权,必须提请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才能解除合同,决定权在法院或仲裁机构;且必须先协商,协商不能才能提出。

(六)双方协商一致的也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三、可以解除合同的条件有什么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但不是有不可抗力就可以解除合同,而必须是由于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才能解除合同。

(二)与主要债务履行相关又可分为两种情况:

1.预期违约

指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2.迟延履行

指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三)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指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四)不定期合同。

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五)在不归属双方过错的情况下,因情势变更致使继续履行合同有失公平的,当事人也可以提出解除合同,只是此时当事人并不当然拥有解除权,必须提请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才能解除合同,决定权在法院或仲裁机构;且必须先协商,协商不能才能提出。

(六)双方协商一致的也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大家已经对可以通过仲裁解除合同的情形都有什么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5.1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281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可以通过仲裁解除合同的情形都有什么
一键咨询
  •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578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737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824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216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764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848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7****711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158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276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824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875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315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222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405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116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能够通过仲裁解除合同的情形都有什么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能够通过仲裁解除合同的情形都有什么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10w+浏览
诉讼仲裁
我跟单位的合同纠纷的仲裁结果有异议,想问问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申请解除仲裁条款规定中可以撤销仲裁的情形有哪些?
[律师回复] 在我国仲裁案件适用的是一裁终局制,仲裁裁决一经作出,既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既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那么对仲裁裁决不服,该这么办呢我国民事诉讼法和仲裁法分别规定了申请不予执行和申请撤销两种法律救济途径,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可以通过这两种途径救济。
《民事诉讼法》第213条规定的六种可以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情形: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五)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仲裁法》第58条规定六种可以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情形: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只可以对程序错误进行救济,申请不予执行可以对程序和实体两方面错误进行救济。
通过上面关于申请解除仲裁条款规定中可以撤销仲裁的情形有哪些问题的解答,相信你有了一定的了解,希望能帮到你!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能够通过仲裁解除合同的情形都有什么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能够通过仲裁解除合同的情形都有什么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诉讼仲裁
我朋友的一个亲戚申请了仲裁,但是公司的老板不服,申请撤销裁决,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情形是什么
[律师回复]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是指对于有符合法律规定情况的仲裁裁决,经由当事人提出申请,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撤销撤销仲裁裁决的行为。
  它有四个方面的法律特征:
  
1. 撤销仲裁裁决是法院的行为;
  
2. 法院一般不能主动撤销仲裁裁决;
  
3. 撤销仲裁裁决有法律规定的情形;
  
4. 法院必须对当事人提出的申请进行审查核实,才能作出撤销仲裁裁决的行为。

  二、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法律依据及特点
  
(一)实体法上的依据及特点
  
1.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法律依据是《仲裁法》第58条第1款、第3款,该条第1款规定:quot;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循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quot;
  该条第3款规定:quot;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quot;
  由此可见,在我国法上,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规定有以下几个特点:
  其
一,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事由的法定性。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法定事由共有七项,其中58条第1款规定的六项法定事由,须以当事人申请为前提,第58条第3款quot;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quot;的认定,有的规范性文件规定可以由人民法院主动进行审查。
②但根据现行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启动主动审查程序,基本上是不可能的。因为,现行法律没有规定人民法院启动主动进行司法审查的程序和条件,所以,人民法院如援引该条款的规定,也应当以当事人申请启动撤销仲裁裁决的程序后进行。所不同的是,人民法院如适用该条款的规定,不受当事人是否以该法定事由申请的影响,也就是说,不论当事人是否在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时以该条款作为撤销理由,人民法院都可主动适用该条款的规定对仲裁裁决进行司法审查,决定是否以裁定驳回或者撤销仲裁裁决。
  其
二,申请撤销的法定事由司法审查内容的程序性。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司法审理的内定主要是程序方面的规定,《仲裁法》第58条第1款规定集中体现了这个特点。
  
2.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lt;仲裁法gt;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条对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实体问题作出了规定,如该条第2款、第5款分别规定了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法定事由的适用及quot;没有仲裁协议quot;与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不同,及由此产生的不同的法律后果。
  
3.。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对申请撤销仲裁决的法定事由的认定也有规定,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认仲裁协议效力几个问题的批复》中如何认定仲裁协议效力作出了规定。但总体上看,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主要是针对程序方面的规定。
  
4.基于上述规定,唯一的法律救济途径就是根据《仲裁法》第9条的规定,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程序法上的规定及特点
  关于程序法上的规定,主要有以下规定:
  
1.《仲裁法》第五章,特别是第59条、第60条、第61条规定。
  
2.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的规定,主要有:
  第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真贯彻仲裁法依法执行仲裁裁决的通知》(法发(1995)21号);
  第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实施lt;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gt;几个问题的通知》(法发[1997]4号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28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可以通过仲裁解除合同的情形都有哪些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可以通过仲裁解除合同的情形都有哪些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10w+浏览
诉讼仲裁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能够通过仲裁解除合同的情形都有哪些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能够通过仲裁解除合同的情形都有哪些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10w+浏览
诉讼仲裁
劳动仲裁的情形包括?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不能进行劳动仲裁的情形有: 《劳动争议案件司法解释2》第七条 下列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 (一)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 (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 (三)劳动者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或者对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的异议纠纷; (四)家庭或者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纠纷; (五)个体工匠与帮工、学徒之间的纠纷; (六)农村承包经营户与受雇人之间的纠纷。 申请劳动仲裁注意: 一、申请不符合条件 当事人申请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劳动仲裁委不会受理,即使受理也会驳回申请。 当事人申请不符合管辖规定的,劳动仲裁委将不予受理,由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申请。 二、申请请求不适当 当事人提出的申请请求应明确、具体、完整,对未提出的申请请求劳动仲裁委不会审理。 当事人提出的申请请求要适当,不要随意扩大申请请求范围;无根据的申请请求,得不到劳动仲裁委支持。建议由专业人士代为书写劳动仲裁申请书。 三、逾期改变仲裁请求 当事人增加、变更仲裁请求或者提出反诉,超过劳动仲裁委许可或者指定期限的,可能不被审理。 四、超过仲裁时效 当事人请求劳动仲裁委保护仲裁权利的期间一般为发生争议之日起一年内。申请人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后,被申请人提出申请人的申请已超过法律保护期间的,如果申请人没有对超过法律保护期间的事实提供证据证明,其仲裁请求不会得到劳动仲裁委的支持。 五、授权不明 当事人委托仲裁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等事项的,应在授权委托书别注明。没有在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具体记明特别授权事项的,仲裁代理人就上述特别授权事项发表的意见不具有法律效力。 六、不提供或者不充分提供证据 除法律和有关规定明确不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外,当事人提出请求或者反驳对方的仲裁请求,应提供证据证明。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或者提供的证据证明不了有关事实的,可能面临不利的裁判后果。 七、超过举证时限提供证据 当事人向劳动仲裁委提交证据,应当在劳动仲裁委指定的期限或者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劳动仲裁认可的期限内完成。超过上述期限提交的,劳动仲裁委可能视其放弃了举证的权利,但属于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的新的证据除外。 八、不提供原始证据 当事人向劳动仲裁委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物,特殊情况下也可以提供经劳动仲裁委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提供的证据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可能影响证据的证明力,甚至可能不被采信。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28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可以通过仲裁解除合同的情形都有哪些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可以通过仲裁解除合同的情形都有哪些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10w+浏览
诉讼仲裁
哪些情形下不能撤销仲裁裁决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在我国仲裁案件适用的是一裁终局制,仲裁裁决一经作出,既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既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以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仲裁法》第58条规定六种可以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情形: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枉法裁决行为的。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只可以对程序错误进行救济,申请不予执行可以对程序和实体两方面错误进行救济。 申请仲裁需提供的资料 1、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内容包括: (1)职工当事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和工作单位、联系电话;企业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3)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 (4)仲裁机构有统一的封面提供,申诉人可直接填写。 申诉书需向仲裁委提交正本一份,并应按被诉人的人数提供相应的副本。 2、申诉人及被诉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1)申诉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被诉人法人注册登记资料原件(此资料可到企业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查询。) 3、有关的证据材料复印件及证据清单。 对申诉材料不齐备或有关情况不明确的仲裁申请书,应指导申诉人予以补充。
快速解决“劳动纠纷”问题
当前328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劳动争议仲裁有哪些情形,怎么申请劳动仲裁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实践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产生劳动纠纷的话,很多时候都会选择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进行解决,但大家要注意一定并不是所有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产生的纠纷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那么哪些情形可申请劳动仲裁呢?请阅读下文了解。 一、哪些情形可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受案范围,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 (一)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之间,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因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二)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之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 (单位)与聘任工作人员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因除名、辞退、、离职等解除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四)社会团体与工作人员之间因除名、辞退、辞职、离职等解除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五)军队文职人员聘用单位与文职人员之间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由仲裁委员会处理的其他争议。 国家机关与其公务员之间、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与其正式在编员工之间发生争议属,不属于劳动争议,因而不属劳动仲裁诉讼的受案范围。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与其工勤人员及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之间的争议符合所列上述情况的属劳动争议。实行企业化经营管理的事业组织与其员工之间的争议符合所列上述情况的,也属劳动争议。 二、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怎么办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期满不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可见,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在法定期间向人民。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诉讼仲裁 > 仲裁 > 可以通过仲裁解除合同的情形都有什么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