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房婚后装修的,如果双方对于房产分割事先有约定的,则按照双方的约定分割房产。如果没有约定的,则房产证如果登记了一方的名字,房产属于登记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割,但如果是婚前支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则共同还贷部分获得房产的一方应当给予对方补偿;对于婚后装修的部分,如果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装修的,则获得房产的一方根据装修的花费补偿对方。
如果房产证登记了夫妻双方的名字的,则房子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离婚时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如果协商不成则由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婚前贷款买的房子离婚会怎么处理
婚前贷款买的房子,在离婚时应按下列方式处理:
1、婚前贷款买的房子一般属于个人所有,离婚时仍归个人;
2、如果该房子是一方婚前付首付且登记在其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的,离婚时可以由夫妻双方进行协议;协议不成的,该房产归产权人所有,但产权人应当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一般来说房产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有以下情况:
2、夫妻一方继承或是被赠与的房产;但是如果明确表示只归一方所有的这种情况除外;
3、虽然是婚前购买的房产,但是房产证是夫妻双方的名字的房产;
4、夫妻一方的个人房产,但是经过双方协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房产。房产需要办理加名手续;
5、在婚期内,夫妻双方的父母为其购买的房产。但是父母双方明确表示只归一方所有的这种情况除外。
如果因为离婚需要分割的,只能对共同财产属性的房产进行分割。
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具体的处理方法如下:
(1)由双方协议处理,达成协议的,写在离婚协议中,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确认生效。
(2)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因而并不是平均分配。
共同财产,即法律上所认定的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所拥有的财产。双方均有使用权的财产,可以是物质、资金、或抽象财产;在分配财产时按照国家规定利用同意度量标准评估分配。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三、婚前一方支付首付离婚后按揭房怎么分
司法解释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产权方需要补偿给另一方,包括其对应的增值部分。共同还贷部分通过银行对账单即可证明。
如果婚后加了对方名字,那属于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予。在这种情况下,如没有明确协议赠予的比例,离婚时该房产就是一人一半。
因为限购、限贷等原因,婚前以个人名义购房办理贷款,但首付由双方共同出资的这种情况现在还蛮多的。也就是说,如果有明确的协议及资金流水作为证明,那就不属于“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
婚后夫妻双方的收入无论谁高谁低,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有明确的流水或协议能够证明,每个月还贷的钱并非是夫妻双方的收入,而是产权方的父母支付的,那就不属于“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婚前买房婚后装修离婚怎么去分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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