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含义

最新修订 | 2024-02-28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含义问题带来帮助。
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含义

一、债权人债务人的含义

债权人主要是指预付款者,有权请求他方为特定行为的权利主体,是指那些对企业提供需偿还的融资的机构和个人,包括给企业提供贷款的机构或个人和以出售货物或劳务形式提供短期融资的机构或个人。债务人,通常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二、债务人的债务能转移吗

债务人的债务能转移。但是转移债务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必须存在有效的债务。

2、被转让的债务具有可移转性。

3、债务转让涉及的第三人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转让达成合意。

4、债务转让须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三、人去世的债权债务会消除吗

人去世的债权债务不会消除。债权会作为债权人的遗产被债权人的继承人继承

债务也不会消除,会由继承了债务人财产的继承人来偿还,此时继承了债务人遗产的继承人会成为新的债务人;如果债务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都放弃继承的,则需要用债务人的遗产来偿还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含义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2.9k字,预估阅读时间10分钟
浏览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19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含义
一键咨询
  • 138****315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607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624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277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176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384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130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661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347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364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778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737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650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237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148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含义是什么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含义是什么问题带来帮助。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净债务的含义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净债务是指在资产负债表中总债务减去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债务额。是总债务和公司现金余额直接按的差额。  详细介绍:  总债务指的是公司发行与流通的所有债务。净债务是总债务和公司现金余额直接按的差额。  为了得到公司的价值,通常较为安全的是,以发行与流通的总债务为基础对公司估价,并且把流通的现金余额添加到经营性资产的价值上。然后,对总债务的利息支付赋予债务的税收效益,及可以估量公司把现金约进行投资是否能够有效地影响价值。  在某些情况下,尤其当公司把保持大量现金余额作为例行之事,分析者们倾向于使用净债务率。如果选择运用净债务率,就必须在估价中保持所有方式的一致性。首先,公司的贝塔系数应运用净债务-股权资本了而不是总债务-股权资本率获得估计。产生于贝塔估计值的股权资本成本可用于估计资本成本,但债务的市场价值权数应以净债务为基础。一旦使用资本成本对公司现金流进行贴现,就不应该再加回现金。取而代之,应该减去发行与流通的净债务以便使得出股权资本价值的估计值。  暗含地,当从债务中减去现金而获得净债务率是,我们假设了现金和债务大致具备相似的风险。尽管在分析评级甚高的公司时,这一假设或许很正常,但它在债务更具风险时就会变得比较脆弱。例如,BB级公司的债务比公司的现金余额更具风险,而从一项中减去另一项将会导致对于相关公司违约的风险的错误看法。一般而言,御用净债务率将会高估更具风险的公司价值。
快速解决“债权债务”问题
当前619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债务重组的含义?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破产债务重组,又称破产债务重整,是指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的裁决同意债务人修改债务条件的事项。也就是说,只要修改了原定债务偿还条件的,即债务重组时确定的债务偿还条件不同于原协议的,均作为债务重组。 破产重组的法律性质 债务重组从本质而言,是一项法律活动,其是旨在通过一定的方式改变债权人与目标公司(债务人)之间原有债权债务合同关系的过程。例如,以资产清偿方式进行的重组,是债权人与目标公司变更债权、债务合同并依约履行的行为;以债权转股权方式的重组,将债权人与目标公司之间的债权、债务合同关系转变为股权投资关系;以修改债务条件方式进行的重组,则是对债权人与目标公司原有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的变更。至于在主持下达成的重组协议及其履行过程,其法律属性更是毋庸置疑的。 另一方面, 债权人与目标公司债务重组这一缔约过程的核心是双方间重新进行的债权、债务确认。而该确认本身就体现着新的法律关系的产生。 破产重组的方式 1.以低于债务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债务; 2.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 3.债务转为资本; 4.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其中前三种属于即期清偿债务,后一种属于延期清偿债务。 破产重组的会计处理 1.无论债权人还是债务人,在债务重组日均不确认债务重组收益。 2.债务人以低于应付债务的现金资产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低于应付债务账面价值的差额,应计入“资本公积”。债权人受让的现金资产低于应收债权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损失直接计入“营业外支出”。 3.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的,用以抵偿债务的非现金资产的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之和与应付债务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资本公积或作为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而不再使用公允价值来分别确认资产处理损益和债务重组损益。 4.以债务转为资本的,债务人应将应付债务的账面价值与债权人因放弃债权而享有的股权份额的差额,作为资本公积。债权人应接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作为受让的股权的入账价值。 5.以修改其他条件进行债务重组的,应分别情况处理。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债权方和债务方的含义
1、债权方是债的关系中有权利要求另一方(债务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2、债务方通常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净债务是什么含义?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净债务是指在资产负债表中总债务减去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债务额。是总债务和公司现金余额直接按的差额。  详细介绍:  总债务指的是公司发行与流通的所有债务。净债务是总债务和公司现金余额直接按的差额。  为了得到公司的价值,通常较为安全的是,以发行与流通的总债务为基础对公司估价,并且把流通的现金余额添加到经营性资产的价值上。然后,对总债务的利息支付赋予债务的税收效益,及可以估量公司把现金约进行投资是否能够有效地影响价值。  在某些情况下,尤其当公司把保持大量现金余额作为例行之事,分析者们倾向于使用净债务率。如果选择运用净债务率,就必须在估价中保持所有方式的一致性。首先,公司的贝塔系数应运用净债务-股权资本了而不是总债务-股权资本率获得估计。产生于贝塔估计值的股权资本成本可用于估计资本成本,但债务的市场价值权数应以净债务为基础。一旦使用资本成本对公司现金流进行贴现,就不应该再加回现金。取而代之,应该减去发行与流通的净债务以便使得出股权资本价值的估计值。  暗含地,当从债务中减去现金而获得净债务率是,我们假设了现金和债务大致具备相似的风险。尽管在分析评级甚高的公司时,这一假设或许很正常,但它在债务更具风险时就会变得比较脆弱。例如,BB级公司的债务比公司的现金余额更具风险,而从一项中减去另一项将会导致对于相关公司违约的风险的错误看法。一般而言,御用净债务率将会高估更具风险的公司价值。
快速解决“债权债务”问题
当前619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净债务是什么含义?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净债务是什么含义?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净债务是指在资产负债表中总债务减去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债务额。是总债务和公司现金余额直接按的差额。  详细介绍:  总债务指的是公司发行与流通的所有债务。净债务是总债务和公司现金余额直接按的差额。  为了得到公司的价值,通常较为安全的是,以发行与流通的总债务为基础对公司估价,并且把流通的现金余额添加到经营性资产的价值上。然后,对总债务的利息支付赋予债务的税收效益,及可以估量公司把现金约进行投资是否能够有效地影响价值。  在某些情况下,尤其当公司把保持大量现金余额作为例行之事,分析者们倾向于使用净债务率。如果选择运用净债务率,就必须在估价中保持所有方式的一致性。首先,公司的贝塔系数应运用净债务-股权资本了而不是总债务-股权资本率获得估计。产生于贝塔估计值的股权资本成本可用于估计资本成本,但债务的市场价值权数应以净债务为基础。一旦使用资本成本对公司现金流进行贴现,就不应该再加回现金。取而代之,应该减去发行与流通的净债务以便使得出股权资本价值的估计值。  暗含地,当从债务中减去现金而获得净债务率是,我们假设了现金和债务大致具备相似的风险。尽管在分析评级甚高的公司时,这一假设或许很正常,但它在债务更具风险时就会变得比较脆弱。例如,BB级公司的债务比公司的现金余额更具风险,而从一项中减去另一项将会导致对于相关公司违约的风险的错误看法。一般而言,御用净债务率将会高估更具风险的公司价值。
净债务是什么含义?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净债务是什么含义?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净债务是指在资产负债表中总债务减去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债务额。是总债务和公司现金余额直接按的差额。  详细介绍:  总债务指的是公司发行与流通的所有债务。净债务是总债务和公司现金余额直接按的差额。  为了得到公司的价值,通常较为安全的是,以发行与流通的总债务为基础对公司估价,并且把流通的现金余额添加到经营性资产的价值上。然后,对总债务的利息支付赋予债务的税收效益,及可以估量公司把现金约进行投资是否能够有效地影响价值。  在某些情况下,尤其当公司把保持大量现金余额作为例行之事,分析者们倾向于使用净债务率。如果选择运用净债务率,就必须在估价中保持所有方式的一致性。首先,公司的贝塔系数应运用净债务-股权资本了而不是总债务-股权资本率获得估计。产生于贝塔估计值的股权资本成本可用于估计资本成本,但债务的市场价值权数应以净债务为基础。一旦使用资本成本对公司现金流进行贴现,就不应该再加回现金。取而代之,应该减去发行与流通的净债务以便使得出股权资本价值的估计值。  暗含地,当从债务中减去现金而获得净债务率是,我们假设了现金和债务大致具备相似的风险。尽管在分析评级甚高的公司时,这一假设或许很正常,但它在债务更具风险时就会变得比较脆弱。例如,BB级公司的债务比公司的现金余额更具风险,而从一项中减去另一项将会导致对于相关公司违约的风险的错误看法。一般而言,御用净债务率将会高估更具风险的公司价值。
净债务是什么含义?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净债务是指在资产负债表中总债务减去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债务额。是总债务和公司现金余额直接按的差额。  详细介绍:  总债务指的是公司发行与流通的所有债务。净债务是总债务和公司现金余额直接按的差额。  为了得到公司的价值,通常较为安全的是,以发行与流通的总债务为基础对公司估价,并且把流通的现金余额添加到经营性资产的价值上。然后,对总债务的利息支付赋予债务的税收效益,及可以估量公司把现金约进行投资是否能够有效地影响价值。  在某些情况下,尤其当公司把保持大量现金余额作为例行之事,分析者们倾向于使用净债务率。如果选择运用净债务率,就必须在估价中保持所有方式的一致性。首先,公司的贝塔系数应运用净债务-股权资本了而不是总债务-股权资本率获得估计。产生于贝塔估计值的股权资本成本可用于估计资本成本,但债务的市场价值权数应以净债务为基础。一旦使用资本成本对公司现金流进行贴现,就不应该再加回现金。取而代之,应该减去发行与流通的净债务以便使得出股权资本价值的估计值。  暗含地,当从债务中减去现金而获得净债务率是,我们假设了现金和债务大致具备相似的风险。尽管在分析评级甚高的公司时,这一假设或许很正常,但它在债务更具风险时就会变得比较脆弱。例如,BB级公司的债务比公司的现金余额更具风险,而从一项中减去另一项将会导致对于相关公司违约的风险的错误看法。一般而言,御用净债务率将会高估更具风险的公司价值。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19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债务人与债权人的含义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债务人与债权人的含义问题带来帮助。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债权的含义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热门推荐:债务追讨欠条债务转移债务纠纷书债权融资借条生活中我们经常在说债权债务纠纷,债权债务纠纷中,首先需要知道什么是债权,什么是债务,在法律中对于债权和债务是有相关的规定的。那么到底债务是什么意思债权又是什么意思呢相信很多人对此都有疑问,下面就让小编为您解答。
一、债务的概念
(1)会计意义债务是指由过去交易、事项形成的,由单位或个人承担并预期会计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单位或个人的现时义务,包括各种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等。有时也指所欠的债;为了清偿所有的债务而工作。
(2)经济意义必须返还的资金。除了借入的资金以外,如果发行的是债券的话,还必须返还本息(本金+利息),这也被称为债务。把不能够返还债务称为债务的不履行。另外,把债务自身资本的上涨称为债务超过。
(3)债务工具债务的通常形式是金融工具,例如债券和长期票据、短期票据。债权人可以是个人、银行或诸如退休基金和保险公司等机构,它们借出资金是因为相信债务人将承担还本付息的义务。债务工具有确定的期限和到期日,通常按固定的利率付息。债务工具的购买者均有不需马上使用的资金,希望在自己动用这些资金之前,能够赚取利息。利息是对债权人在一段确定的时间内不使用这些资金的一种报酬。
二、债权的意义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的司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的司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和物权不同的是,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债权发生的原因在民法债编中主要可分为契约、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债的消灭原因则有清偿、提存、抵销、免除等。
(1)合同。合同是债权产生最主要的原因。
(2)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可分为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在一般侵权行为中,当事人一方只有因自己的过错而给他人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时,才负赔偿的责任,如果没有过错,就不需负赔偿责任。而在特殊侵权行为中,只要造成了他人的损失,就算你自己不存在过错,你仍要负赔偿责任。
(3)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既没有法律上的原因,也没有合同上的原因,取得了不当利益,而使他人受到损失的行为。在不当得利的情况下,受到损失的当事人有权要求另一方返还不当利益。
(4)无因管理。无因管理的含义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的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和服务的,提供管理和服务的一方有权要求他方支付必要的费用。货款;加工款;租金;交货;货物运输;技术服务。对于前三种:贷款、加工款、租金,我们可归之为金钱债权,因为它们都是直接以货币为内容的。对于后三种,我们可称之为非金钱债权,它们不直接以金钱为内容,而是直接表现为一种行为、一种物或者智力成果。金钱债权,是我们最常见的债权,也是最重要的债权。从会计意义看,债权是指单位未来收取款项的权利,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收补贴款告等。
快速解决“债权债务”问题
当前619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债务的含义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净债务是指在资产负债表中总债务减去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债务额。是总债务和公司现金余额直接按的差额。  详细介绍:  总债务指的是公司发行与流通的所有债务。净债务是总债务和公司现金余额直接按的差额。  为了得到公司的价值,通常较为安全的是,以发行与流通的总债务为基础对公司估价,并且把流通的现金余额添加到经营性资产的价值上。然后,对总债务的利息支付赋予债务的税收效益,及可以估量公司把现金约进行投资是否能够有效地影响价值。  在某些情况下,尤其当公司把保持大量现金余额作为例行之事,分析者们倾向于使用净债务率。如果选择运用净债务率,就必须在估价中保持所有方式的一致性。首先,公司的贝塔系数应运用净债务-股权资本了而不是总债务-股权资本率获得估计。产生于贝塔估计值的股权资本成本可用于估计资本成本,但债务的市场价值权数应以净债务为基础。一旦使用资本成本对公司现金流进行贴现,就不应该再加回现金。取而代之,应该减去发行与流通的净债务以便使得出股权资本价值的估计值。  暗含地,当从债务中减去现金而获得净债务率是,我们假设了现金和债务大致具备相似的风险。尽管在分析评级甚高的公司时,这一假设或许很正常,但它在债务更具风险时就会变得比较脆弱。例如,BB级公司的债务比公司的现金余额更具风险,而从一项中减去另一项将会导致对于相关公司违约的风险的错误看法。一般而言,御用净债务率将会高估更具风险的公司价值。
债权转让含义是什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债权转让是什么意思
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
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
一、债权转让的通知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合同法》)
第八十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这一条明确了我国在债权让与对债务人生效的问题上采用的是通知原则,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只需通知债务人,即对债务人发生效力。
1、履行通知义务的时间
债权转让一旦在债权人与受让人之间达成合意即有效成立,债权即移转于受让人。债务人不是债权转让合同的当事人,债务人对合同债权的转让同意与否,并不影响债权转让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是否通知债务人只决定债权转让对债务人有无法律约束力,而不能决定债权转让有无效力。因此即使没有通知,在债权转让达成合意后,受让人即取代原债权人的地位而成为债权人。受让人因受让债权而具有原告资格。
如果一味强求通知义务要在诉讼之前完成,并且在诉讼中人民以此为由驳回受让人的诉讼请求,则违背了合同法设立债权转让的立法本意——及时解决经济纠纷,鼓励交易、促进经济的正常流转;同时又曲解了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的立法本意,该条规定通知义务意在一方面尊重债权人对其权利的行使,另一方面维护经济秩序的相对稳定,以债务人得到债权转让的通知的时间为分界点,确认债务人应当履行其偿债义务的对象。
2、履行通知义务的方式
履行通知义务的方式在合同法及其司法解释中并没有明确限定,笔者认为可以以口头方式(如果债务人不予认可,则需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
3、履行通知义务的主体
按照合同法的规定来理解,“通知”的履行主体是债权人,受让人并没有义务履行通知义务,但是,债权人是否履行通知义务却直接关系到受让债权能否对债务人发生效力。
二、债权转让生效的条件
1、债权转让须有有效的合同存在。
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根本前提。以无效的债权转让他人,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转让他人,就是转让的标的不能。这种规定的意义在于防止国家、集体的利益受损。
2、转让的债权须有可让与性。
按照《合同法》第79条的规定,有四种合同权利不得转让。
第一类是依债权性质不得转让的,包括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以特定身份关系为继承的债权;
第二类是属于从权利的债权,从权利依主权利的移转而移转,若将从权利和主权利分类而单独转让,则为性质上所不允许;第三类是依合同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
第四类是依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由于债权自身的特殊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3、债权人与受让人须达成债权转让协议。
债权转让是一种处分行为,必须符合民事行为的生效条件。如果债权转移的主体不适合,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无效,因此,债权的转让以有效的债权转让协议为条件。
4、债权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
合同权利的转让,是否以征得债务人的同意为要件,各国的立法有三种不同的规定:一是自由主义,德国民法典是主张债权原则上可以自由转让,不以取得债务人同意或通知为必要要件;二是通知主义,我国《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三是债务人同意主义,法国民法典主张债权转让以通知债务人或经债务人承诺为必要条件。
5、债权转让必须遵守一定程序。
依照《合同法》第87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民法通则》第91条规定,“债权转让如果系法律规定应由国家批准的合同,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法律规定办理债权转让必须经过批准、登记手续的,如果不履行相应手续,债权转让无效。
偿损失。
债权在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之前属于效力待定的债权,并非当然无效,故也可以转让。但应注意,如果债务人以诉讼时效完成为由拒绝履行债务或行使撤销权而使债权归于无效,受让人可以因此主张债权转让无效。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债权人和债务人的权利和义务?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债权人和债务人的权利和义务?问题带来帮助。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债权转让含义是什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债权转让是什么意思
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
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
一、债权转让的通知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合同法》)
第八十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这一条明确了我国在债权让与对债务人生效的问题上采用的是通知原则,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只需通知债务人,即对债务人发生效力。
1、履行通知义务的时间
债权转让一旦在债权人与受让人之间达成合意即有效成立,债权即移转于受让人。债务人不是债权转让合同的当事人,债务人对合同债权的转让同意与否,并不影响债权转让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是否通知债务人只决定债权转让对债务人有无法律约束力,而不能决定债权转让有无效力。因此即使没有通知,在债权转让达成合意后,受让人即取代原债权人的地位而成为债权人。受让人因受让债权而具有原告资格。
如果一味强求通知义务要在诉讼之前完成,并且在诉讼中人民以此为由驳回受让人的诉讼请求,则违背了合同法设立债权转让的立法本意——及时解决经济纠纷,鼓励交易、促进经济的正常流转;同时又曲解了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的立法本意,该条规定通知义务意在一方面尊重债权人对其权利的行使,另一方面维护经济秩序的相对稳定,以债务人得到债权转让的通知的时间为分界点,确认债务人应当履行其偿债义务的对象。
2、履行通知义务的方式
履行通知义务的方式在合同法及其司法解释中并没有明确限定,笔者认为可以以口头方式(如果债务人不予认可,则需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
3、履行通知义务的主体
按照合同法的规定来理解,“通知”的履行主体是债权人,受让人并没有义务履行通知义务,但是,债权人是否履行通知义务却直接关系到受让债权能否对债务人发生效力。
二、债权转让生效的条件
1、债权转让须有有效的合同存在。
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根本前提。以无效的债权转让他人,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转让他人,就是转让的标的不能。这种规定的意义在于防止国家、集体的利益受损。
2、转让的债权须有可让与性。
按照《合同法》第79条的规定,有四种合同权利不得转让。
第一类是依债权性质不得转让的,包括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以特定身份关系为继承的债权;
第二类是属于从权利的债权,从权利依主权利的移转而移转,若将从权利和主权利分类而单独转让,则为性质上所不允许;第三类是依合同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
第四类是依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由于债权自身的特殊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3、债权人与受让人须达成债权转让协议。
债权转让是一种处分行为,必须符合民事行为的生效条件。如果债权转移的主体不适合,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无效,因此,债权的转让以有效的债权转让协议为条件。
4、债权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
合同权利的转让,是否以征得债务人的同意为要件,各国的立法有三种不同的规定:一是自由主义,德国民法典是主张债权原则上可以自由转让,不以取得债务人同意或通知为必要要件;二是通知主义,我国《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三是债务人同意主义,法国民法典主张债权转让以通知债务人或经债务人承诺为必要条件。
5、债权转让必须遵守一定程序。
依照《合同法》第87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民法通则》第91条规定,“债权转让如果系法律规定应由国家批准的合同,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法律规定办理债权转让必须经过批准、登记手续的,如果不履行相应手续,债权转让无效。
偿损失。
债权在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之前属于效力待定的债权,并非当然无效,故也可以转让。但应注意,如果债务人以诉讼时效完成为由拒绝履行债务或行使撤销权而使债权归于无效,受让人可以因此主张债权转让无效。
快速解决“债权债务”问题
当前619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破产优先债权的含义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破产优先债权是什么意思
是指可以先于一般债权得到清偿的债权。民法中有财产担保的债权,海商法中因共同债权人的利益而支付的费用,均属优先债权。在破产法中,能先于破产债权得到清偿的债权均属优先债权,如债权人对债务人所享有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受理破产案件的所收取的诉讼费用、破产企业支付给清算组织的劳动报酬以及其他破产费用,均属于优先债权。只有优先债权得到清偿后,一般债权才有机会得到清偿。
税收
税收债权是一种特殊债权,它与一般债权的不同主要表现在:

一,税收债权 产生的法律基础是公法而非私法,税收债权是公法上的权利,它所体现的不是平等主体之间的交易关系,而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税收征纳关系;

二,税收债权的权利主体是国家,因而具有不同于一般主体的特殊性;

三,从性质和用途上看,税收为国家行使管理职能所必需,具有公益性。税收债权享受优先地位的理由 在于保证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性。债务人欠交的税款是针对整个国家利益的,普通的商业债务则仅仅针对某个人或某个公司的个体利益,基于公共利益优先于个人利 益的考虑,首先偿付税收债权是很有必要的。
工资
从雇员的观点来看,破产对他们的影响是巨大的,除了企业已经欠发的工资之外,还失去了劳动雇佣关系和未来的工资收入。在破产法中,有必要通过调整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使雇员的损失降低到相对较小的程度,将雇员工资在破产分配中作为优先债权予以偿付便是调整的一种方法。大多数国家的破产法都规定了将工资、报酬一类的债权列入优先地位,在普通的无担保债权偿付之前进行偿付。但各国 在这方面的规定也有一些差别,例如,有的国家将管理人员也包括在雇员的范围内,他们的工资可以享有优先权,如破产法第507节的规定。有的国家,如英国、加拿大等,则将管理人员排除在雇员的概念之外。
关于工资享受优先债权地位的理由,各国学者从不同的角度进行了阐述。有人认为,从整体上看,在商业交易的债权人之间,存在着谈判力的不同。雇员是非自愿的债权人,谈判力相对比较弱,他们不能获得担保,不能坚持要求获得偿付,不能保护自己的利益,所以需要破产法的特别保护。另外,雇员往往不希望雇主破产,即使他们考虑到雇主破产的可能性,由于所处的地位,他们也无能为力,不能获得额外的补偿。有人认为,雇员不能像商业交易中的其他债权人一样,理解他们面临的风险,是获得特殊保护的重要原因。因为个人估计企业破产的能力是有限的,而且他们往往会低估这种可能性。可以将此概 括为:易受认识偏见和感情因素的影响、缺少应变能力和有限的监督能力将雇员和其他债权人区别开来,因此对其给予特殊待遇是必要的。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19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债务人的含义及其法定义务有哪些?
债务人的含义及其法定义务有债务人就是一般借了别人的钱而被称之为债务人,是与债权人相对立的关系,其中要履行的义力有而其法定的义务就是为对债权人进行偿还金钱的义务,也是必须要进行履行的条款来进行归还。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夫妻无债权债务含义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夫妻无债权债务含义是什么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夫妻无债权债务是什么意思
1、夫妻无共同债权债务,意思是说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对外没有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债权和债务。
2、根据《婚姻法》的规定,我国实行夫妻财产共有制,除法律规定的情形以及双方约定的以外,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属于夫妻共有,所产生的债权属于夫妻共同债权,所负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3、由上可知,夫妻共同债权债务的时间段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为只要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夫妻双方没有约定属于一方的债权债务,就全部属于夫妻共同债权债务。
二、什么是债权债务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
(一)债权概述
和物权不同的是,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
债发生的原因在民法债编中主要可分为契约、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债的消灭原因则有清偿、提存、抵销、免除等。
(1)合同。合同,是指民事主体之间关于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合同是引起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的最主要、最普通的根据。
(2)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可分为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在一般侵权行为中,当事人一方只有因自己的过错而给他人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时,才负赔偿的责任,如果没有过错,就不需负赔偿责任。而在特殊侵权行为中,只要造成了他人的损失,就算你自己不存在过错,你仍要负赔偿责任。
(3)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既没有法律上的原因,也没有合同上的原因,取得了不当利益,而使他人受到损失的行为。在不当得利的情况下,不当得利人负有返还的义务。因而,这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
(4)无因管理。无因管理的含义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的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和服务的。无因管理行为一经发生,便会在管理人和其事务被管理人之间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其事务被管理者负有赔偿管理者在管理过程中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及直接损失的义务。
货款;加工款;租金;交货;货物运输;技术服务。
对于前三种:贷款、加工款、租金,我们可归之为金钱债权,因为它们都是直接以货币为内容的。对于后三种,我们可称之为非金钱债权,它们不直接以金钱为内容,而是直接表现为一种行为、一种物或者智力成果。
金钱债权,是我们最常见的债权,也是最重要的债权。
从会计意义看,债权是指单位未来收取款项的权利,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和应收补贴款告等。
(二)债务概述
从会计意义看:
债务是指由过去交易、事项形成的,由单位或个人承担并预期会计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单位或个人的现时义务,包括各种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等。有时也指所欠的债;为了清偿所有的债务而工作。
从经济意义看:
必须返还的资金。除了借入的资金以外,如果发行的是债券的话,还必须返还本息(本金利息),这也被称为债务。把不能够返还债务称为债务的不履行。另外,把债务自身资本的上涨称为债务超过。
三、债权债务纠纷注意事项有哪些
1、要保证该债务关系是依法成立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五条规定,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可见,当事人所涉及的债务纠纷案件,其权益能否受到法律保护,关键是这种债务关系是否合法、有效。
2、注意债务产生的时间,切勿错过诉讼时效。
在以往的债务纠纷案件中,就其败诉的原因,基本以超过诉讼时效的居多。可见诉讼时效同样决定当事人在案件中胜诉和败诉。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是权利人在法定期间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诉讼时效分为一般诉讼时效、特别诉讼时效和最长诉讼时效三种。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一般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下列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寄存财务被丢失、损毁的;还规定了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为20年。另外,还应注意诉讼时效的开始是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侵害时起计算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第一百四十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例如,当事人(债权人)因与他人(债务人)发生借款纠纷,对方以各种理由拖欠,而当事人在此过程中,经常向对方当事人索要。
在追讨过程中,对方当事人出具了还款保证书,债权人应该如何打官司呢?债权人应考虑这种债务关系是否合法;计算该债务纠纷发生时间至时间是否在两年之内。如果是,则可以正常诉讼;反之,如果超过两年,则认为其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法律不予保护。;应该考虑债务人的保证是否已经超过6个月。如果在6个月之内,债权人的权利应该得到法律的保护。
3、应当注意保存证据。
(1)当事人应保存合同、借据、公证书和发票等书证。
(2)当事人可以选择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作为证据,并且要保证该证人可以当庭作证,便于庭审顺利进行。
(3)其他有利于证明债务的材料。
快速解决“债权债务”问题
当前619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公司法债权债务人含义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债权人
债权人,“债务人”的对称。债的主体之一。在债的关系中,有要求他的债务人实施一定行为或者不实施一定行为的权利的人。在罗马法中,债具有严格的人身性质,债权、债务不得转让。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交换关系的复杂,债权债务逐渐可以转让,允许第三人享受债权或者履行债务,所以债权人的严格的人身信任性质则远远超过了过去。债权人和债务人是在权利主体与义务主体绝对情况下进行创分的,在大多数债的关系中,当事人可能既是债权人,又是债务人,既享受权利,又承担义务。
债务人
债务人,通常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在财务会计学的术语中,债务人是指欠别人钱的实体或个人。简单地说,债务人也可以理解成是买方,而对应的债权人可以理解成卖方。债务人可以是公民,可以是法人,国家作为民事主体出现时也可以具备债务人的资格。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是特定的,只有该义务主体才必须向债权人承担交付财产、提供劳务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
第三条【法人财产权及股东责任】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四条【股东权利】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五条【公司义务及权益保护】 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第六条【公司登记】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公司债权人含义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公司债权人含义是什么问题解答如下, 公司债权人是指以公司作为债务人所形成的债的关系中有权请求公司为一定行为的权利主体。
公司债权人可分为主动债权人、被动债权人、社会债权人以及公司债债权人。
所谓主动债权人,通常指的是与公司发生契约之债的债权人。契约遵守当事人意思自主原则,须由当事人双方台意签署,契约始能成立生效。
二、被动债权人
此种债之关系并非出于债权人之自愿,而是被动发生的债权。公司于营利过程,因其与外部之接触,外部人即有可能因公司本身的行为或其雇用人之行为受到损害,从而对公司产生债权,侵权之债即为被动债权,而对公司拥有被动债权的主体即为被动债权人。
三、社会债权人
对员工以及顾客之保护、对环境及生态之保护、对社会资源之节约利用、甚至税收之缴纳,均为社会债权之一部分,基于社会债权而对公司拥有债权的人即为社会债权人,政府往往成为此种社会债权人。
四、公司债债权人
公司债债权人是指因购买公司所发行的公司债券而对公司享有公司债权的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七十九条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第八十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八十四条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债务债权 > 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