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试用期内职工受到事故伤害算工伤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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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试用期内职工受到事故伤害算工伤吗?试用期受伤害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在试用期所享有的权利义务与试用期满后享有的权利义务是一致的。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已经形成劳动关系,且符合工伤的情形就可以认定为工伤并享受工伤待遇。
在试用期内职工受到事故伤害算工伤吗

一、在试用期内职工受到事故伤害算工伤

试用期期间遭受事故伤害算工伤。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在试用期所享有的权利义务试用期满后享有的权利义务是一致的。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已经形成劳动关系,且符合工伤的情形就可以认定为工伤并享受工伤待遇。不过,有些公司会以员工在试用期内,不肯做工伤认定,为避免错过工伤认定的时间,员工可以自己去申请工伤。

二、因自身过错发生工作事故,还能被认定为工伤吗

工伤保险实行“无过错补偿”原则,无论造成伤害的引起是否因劳动者本人的过错、用人单位的过错以及第三人的过错,劳动者均应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即工伤认定不受事故责任限制,职工只要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不论其是主要责任、次要责任或无责任,均可认定为工伤。

三、治疗结束后试用期已超过,去上班还处于试用期吗?

这个问题本质上属于试用期能否中止。目前法律并没有这方面的明确规定。即使立法较为先进的江苏省,《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第十五条“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须停工治疗的,在规定的医疗期内,试用期中止。”也仅是规定非工伤可以中止试用期。对试用期内发生工伤,导致试用期无法真正试用,能否在治疗结束后延续未完成的试用期,并没有直接涉及。

因此,在法律没有直接规定情况下,根据劳动法的倾斜保护原则,个人认为此种情况下,一般应当认定试用期已结束,应正式录用劳动者。

四、如果劳动合同约定了试用期中止,这种约定有效吗?

双方约定试用期内发生工伤试用期可以中止计算,这一约定并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同时从试用期制度的设立初衷考虑,这一约定有利于维护用人单位的正当权益,也有利于提高劳动者的安全防范意识。因此如果双方书面劳动合同确有此约定,劳动者对此明知且接受,应认定为该约定合法有效。试用期内发生工伤,治疗结束后用人单位可以在剩余期限内继续试用。

但是需要注意,必须事先以书面形式约定,口头约定、二次约定、倒签劳动合同时间均属无效。同时,用人单位应加强新入职员工安全培训和劳动保护,降低工伤风险率。

五、享受工伤待遇时,赔偿基数如何确定?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的本人工资总额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劳动者个人无需缴费。社保部门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对于刚入职的试用期员工一般是按照其首月满勤的工资水平进行缴费,综合下来,一般情况下是要低于劳动者的实际工资、福利总额。

在这种情况下,计算工伤待遇时,如果劳动者不希望继续保持劳动关系,在主张“三金”和停工留薪期待遇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足差额部分。例如,《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少报职工工资,未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造成工伤职工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降低的,工伤保险待遇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向工伤职工补足。”

在试用期内职工受到事故伤害算工伤吗?虽然试用期员工,还不能算是用人单位的正式员工。但从法律的规定来看,双方之间建立了用工关系,那么就可以认定构成了劳动关系。即使此时还未转正,只要符合工伤认定的情形,那么就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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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婚内损害赔偿而婚内损害赔偿是指男女双方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不法侵害另一方的人身权利或者财产权利,造成另一方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害,而由不法侵害人给予受害人赔偿的法律制度。婚姻是男女双方以永久共同生活为目的而形成的人身和财产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都要自觉履行相互忠实、相互尊重、相互扶助等义务。当一方违反婚姻义务,造成另一方财产、人身损害时,这种损害不能因婚姻关系的存在而掩盖其社会危害性,也不可能通过离婚本身得到消除。只有通过损害赔偿制度,才能使过错方承担必要的民事责任,使受到损害的一方得到物质上和精神上的抚慰,也才能促使婚姻当事人更加自觉地履行婚姻义务。婚内赔偿不同于婚姻法和有关司法解释规定的离婚同财产分割时的照顾原则,给予照顾的一般仅限于已查明的现有财产。婚内赔偿,在法学理论上讲应该属于一个的诉讼请求,其赔偿金额应该根据损害行为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认定,不受夫妻共同财产数量的限制。婚内损害赔偿不受离婚诉讼的限制,受损害方可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就提出。婚内损害赔偿一般依据民法有关侵权的规定,如家庭暴力、虐待,单方无权处分共同财产,甚至包括侵害人格权和人身自由权等事由;提起婚内损害赔偿主体的主观要件则没有提起离婚损害赔偿主体的主观要件严格,其主观上可能也有一定过错,但这并不影响其要求对方根据主观过错程度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权利。婚内损害赔偿一般适用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
二、婚内能否单独提出损害赔偿我国婚姻法将夫妻财产共同共有作为原则,夫妻约定作为例外,在财产未分割之前,所有财产属一般属双方共同共有,这便使婚内赔偿失去了经济基础,如判决在离婚后赔偿,又让判决置于一种不确定状态之中,并会严重恶化夫妻之间的关系。所以婚续期间民事赔偿责任一般不能在婚续期间单独提出。其应当在离婚时一并提出,诉讼时效从离婚诉讼之日起计算。当人身损害构成家庭暴力时,受害者可以提出婚姻损害赔偿,又可提出人身损害赔偿,对损害一方实行双重惩罚。同理婚姻法第46条婚姻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也应从离婚之日起算。顺便给立法者提个建议,婚姻法第46条应将“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修改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当然特殊情况也有,即夫妻一方受伤害,已掌控的夫妻财产不足以支付医疗费用,另一方又隐藏、转移夫妻财产,拒不支付医疗费用的,可以在婚内要求赔偿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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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试用期内受处分降级降级后,可以转正吗?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公务员被判决免予刑事处罚后,有可能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处分。
【法律依据】
《公务员法》第56条规定:“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本规定中的“降级”与“职务升降”一章中规定的降职不同,“职务升降”一章中第47条规定:“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按照规定程序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该规定所指的“降低一个职务层次”即降职不属于行政处分的性质,是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而给公务员带来的不利后果。
  1.警告。警告适用于轻微行为,后果影响较小的情形。时间为6个月。
  2.记过。记过是一种将公务员过错记录在案,使其承担一定的不利后果的处分形式。时间为12个月。
  3.记大过。记大过是一种比记过更严重的行政处分。时间为18个月。
  4.降级。降级是降低公务员现任职务级别,使其遭受一定的物质利益损失和精神压力的处分形式。时间为24个月。
  5.撤职。撤职即解除公务员现任职务的一种处分形式,适用于情节严重、社会危害较大、造成了严重后果的公务员。时间也是24个月。
  6.开除。开除即对现职公务员开除公职、予以除名,不再拥有公务员身份。开除是对公务员最严重的惩戒,适用于触犯刑律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社会危害性严重的公务员。被处以开除处分的公务员,根据《公务员法》第24条第2款的规定,今后将不能再被录用为公务员。
  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受撤职处分的,按照规定降低级别。《公务员处分条例》第10条还规定:“公务员同时有两种以上需要给予处分的行为的,应当分别确定其处分。应当给予的处分种类不同的,执行其中最重的处分;应当给予撤职以下多个相同种类处分的,执行该处分,并在一个处分期以上、多个处分期之和以下,决定处分期。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受到新的处分的,其处分期为原处分期尚未执行的期限与新处分期限之和。处分期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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