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不属于交通事故

最新修订 | 2024-02-29
浏览10w+
包同贺律师
包同贺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执业:4年高级合伙人
专家导读 1、农机车辆在田野或场院作业中,或在往返作业区的途中轧死、轧伤本单位参加劳动的人员。2、汽车和机械专用车辆在施工现场或厂矿、企业内部所发生的事故。3、参加体育竞赛的车辆在体育场地所发生的事故。等等。接下来,我们通过下文具体了解什么情况下不属于交通事故。
什么情况下不属于交通事故

一、什么情况下不属于交通事故

(1)各种军用车辆在野外(不是在道路上,或虽是在道路上但已断绝交通时)演习中所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或军用车辆之间的碰撞事件。

(2)农机车辆在田野或场院作业中,或在往返作业区的途中轧死、轧伤本单位参加劳动的人员。

(3)汽车和机械专用车辆在施工现场或厂矿、企业内部所发生的事故。

(4)参加体育竞赛的车辆在体育场地所发生的事故。

(5)虽是道路或广场但临时作为集体游行场所、文化娱乐场所而发生的挤伤人、踩死踩伤人的事故。

(6)利用交通自杀或制造撞车事件。

(7)在机关、企业内部,在交通管理部门没有业务进行管理的情况下所发生的车辆压死压伤人的事故。

二、交通事故的构成要素是什么

1、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与行人在行进中发生碰撞的就不构成交通事故;

2、是在道路上发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3、在运动中发生。是指车辆在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发生的事件,若车辆处于完全停止状态,行人主动去碰撞车辆或乘车人上下车的过程中发生的挤、摔、伤亡的事故,则不属于交通事故;

4、有事态发生。是指有碰撞、碾压、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其中的一种现象发生;

5、必须有损害后果的发生。损害后果仅指直接的损害后果,且是物质损失,包括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出交通事故就是犯罪

出交通事故不一定就是犯罪,只有存在以下情况才构成犯罪: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罪量刑情节有三种: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7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种:适用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情形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第二种: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情形

(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第三种:7年以上有期徒刑

行为人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开车出行是再日常不过的事情,但是一旦上了路,就要对自己负责,更要对他人负责,遵守交通规则,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了意外,也要及时解决处理,切不可一走了之。关于什么情况下不属于交通事故,就为大家解答到此,若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k字,预估阅读时间14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24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什么情况下不属于交通事故
一键咨询
  •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178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170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875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658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653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080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811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2****424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121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240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344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366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512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170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640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什么情况下属于交通肇事罪
交通肇事罪的情况包括:在交通事故中死亡了一人或者是重伤了三个人以上,当事人是负事故中的全部或者主要的责任。事故中死亡了三个人以上,当事人以及受害人是负同等责任等等。更多与什么情况下属于交通肇事罪的问题,可以从下文了解。
10w+浏览
交通事故
哪些情况不属于彩礼,哪些情况不属于彩礼
[律师回复]
一、哪些情况不属于彩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以下简称《解释
(二)》)第十条规定了彩礼在一定条件下予以返还的处理原则。在司法解释中作出这样明确规定显然是基于我国乡村普遍存在的彩礼习俗的现状,是一种务实性的司法妥协。由于司法解释中引用的“彩礼”是一个非法律概念,在处理彩礼纠纷的司法实践中首先应正确理解把握彩礼的实质涵义。根据彩礼的目的性,在实践中对以下行为不能认定为彩礼:
1、男方或其近亲属为取悦对方所为的赠与。
2、男女双方恋爱期间男方为表露情感所为的赠与。
3、男女双方或其近亲属在共同消费中由男方支付的费用。
4、男方及其近亲属与女方及其近亲属礼节往时的赠与。
5、借婚姻索取财物、骗取财物的行为。
二、应当返还结婚彩礼的情形由最高人民公布、于2004年4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24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什么情况下属于交通肇事罪
构成交通肇事罪的情形包括:致人死亡或重伤且负主要责任;致三人死亡负同等责任;造成财产损失超三十万且无力赔偿;重伤一人且负主要责任,同时涉及酒驾、无证驾驶、车辆故障驾驶、无牌或报废车驾驶、超载或逃逸等情形。肇事后逃逸属肇事逃逸行为。
10w+浏览
交通事故
婚前买房的归属情况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按法律规定有如下几点可以解释婚前买房的归属情况:
(一)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一方的婚前财产。
《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
(一)同时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既然夫妻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无疑是婚前财产。
(二)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属一方的财产。
(三)夫妻双方婚后一次性出资,取得房屋产权证书后离婚的。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只要夫妻间没有事先对于房产明确约定产权归属于其中一方,不论购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上面的购房人或者房屋所有权人是哪一方,不论购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上面是否载明共有人,不论夫妻双房的出资份额多少, 该房产均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四)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按《婚姻法》的基本原理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
(二)的规定,这一类的房屋还是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且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五)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包括贷款)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对于分割按揭房产,因为还存在继续偿还银行银行贷款的问题,由其中的一方取得房产,继续向银行偿还贷款本金、利息,同时向另一方支付房屋价值的一半。
如果夫妻双方婚前的首付和还贷部分归一个人所有,房子就属于这个人的个人财产,婚后还贷部分可视做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两人一人一半。如果是父母的给予的遗产也属于你个人财产,接受遗产或赠与时不必交太多费用就是些手续费之类,但如果日后要将房子出售,则要交比较重的遗产赠与税。以上提供的是婚前买房的归属情况的一部分,想具体了解的,请查询我国的新婚姻法。
哪些情况属于十级工伤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哪些情况属于十级工伤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十级工伤标准
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
2)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2 cm2(注:2为平方);
3)全身瘢痕面积5%,但≥1%;
4)外伤后受伤节段脊柱骨性关节炎伴腰痛,年龄在50岁以下者;
5)稚间盘突出症未做手术者;
6)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
7)指端植皮术后(增生性瘢痕1 cm2(注:2为平方)以上);
8)手背植皮面积50 cm2(注:2为平方),并有明显瘢痕;
9)手掌、足掌植皮面积30%者;
10)除拇指外,余3~4指末节缺失;
11)除拇趾外,任何一趾末节缺失,
12)足背植皮面积100 cm2(注:2为平方);
13)膝关节半月板损伤、膝关节交叉韧带损伤未做手术者;
14)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
15)一手或两手慢性放射性皮肤损伤II度及Ⅱ度以上者;
16)一眼矫正视力≤0,
5,另一眼矫正视力≥0. 8 ;17)双眼矫正视力≤0. 8 ;
18)一侧或双侧睑外翻或睑闭合不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19)上睑下垂盖及瞳孔1/3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20)睑球粘连影响眼球转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21)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术后人工晶状体眼,矫正视力正常者;
22)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矫正视力正常者;
23)晶状体部分脱位;
24)眶内异物未取出者;
25)眼球内异物未取出者,
26)外伤性瞳孔放大,
27)角巩膜穿通伤治愈者;
28)双耳听力损失≥26 dB,或一耳≥56 dB;
29)双侧前庭功能丧失,闭眼不能并足站立;
30)铬鼻病(无症状者);
31)嗅觉丧失;
32)牙齿除智齿以外,切牙脱落1个以上或其他牙脱落2个以上;
33)一侧颞下颌关节强直,张口困难I度;
34)鼻窦或面颊部有异物未取出;
35)单侧鼻腔或鼻孔闭锁;
36)鼻中隔穿孔;
37)一侧不完全性面瘫;
38)血、气胸行单纯闭式引流术后,胸膜粘连增厚;
39)开胸探查术后;
40)肝外伤保守治疗后;
41)胰损伤保守治疗后;
42)脾损伤保守治疗后;
43)肾损伤保守治疗后;
44)膀胱外伤保守治疗后;
45)卵巢修补术后;
46)输卵管修补术后;
47)乳腺修补术后;
48)免疫功能轻度减退;
49)慢性轻度磷中毒;
50)工业性氟病I期;
51)煤矿井下工人滑囊炎;
52)减压性骨坏死I期;
53)一度牙酸蚀病;
54)职业性皮肤病久治不愈。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24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什么情况下属于交通肇事罪
构成交通肇事罪的情形包括:致人死亡或重伤且负主要责任;致三人死亡负同等责任;造成财产损失超三十万且无力赔偿;重伤一人且负主要责任,同时涉及酒驾、无证驾驶、车辆故障驾驶、无牌或报废车驾驶、超载或逃逸等情形。肇事后逃逸属肇事逃逸行为。
10w+浏览
交通事故
什么情况属于劳动争议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什么情况属于劳动争议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哪些情况属于劳动争议,怎样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通常有如下情况: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注意:单就补缴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申请劳动仲裁的,仲裁委不会处理,此类案件由社保局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处理。
二、申请劳动仲裁的流程:
确定自己的案件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后,就开始准备申请仲裁的材料,一般需准备以下材料:
1.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书(原件,份数:根据被申请人的人数+2);
2.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份数:1份);
3.被申请人身份证明(或注册登记资料)(复印件,份数:1份);
4.证据材料(复印件,份数:根据被申请人的人数+2)。
如果群体性案件(劳动者十人以上),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员工推举代表书;
(2)申请人仲裁请求明细表。
如聘请了律师,还需提供如下材料:
1.授权委托书(原件,份数:1份);
2.受委托人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律师的,提交律所所函或法律援助公函)(律师证据复印件,函原件,份数:各1份);
准备好材料后,再到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立案窗口递交上述材料,申请立案。仲裁委收到材料后一般会在5日确定是否立案。
仲裁委受理案件后,会组庭并安排开庭时间,将相关材料和开庭通知书分别送达给双方当事人。劳动者拿到开庭通知书后,便要准备好证据材料原件,到时按时出庭参加庭审。如果有收到被申请人的答辩书和证据材料,提前研究被申请人的答辩书和证据,以便在庭审时针对被申请人的答辩进行辩论。
开庭时,仲裁委会先主持双方调解,如果调解不成,仲裁委才正式开庭审理,审理一般分四个阶段,分别是:庭审调查、庭审辩论、最后陈述、调解或裁决。庭审时不要紧张,根据仲裁员的提问和指挥回答问题,参与庭审即可。
开完庭后,仲裁委一般不会当庭裁决,而是要过一段时间。仲裁委作出裁决后,会通知当事人去取仲裁裁决书,有的也会直接寄过来。
仲裁裁决书有两种,一种是终局裁决,这种裁决用人单位不能向,只能向当地中级人民申请撤销,而劳动者不受此限制,不服仲裁裁决的,可以向。另一种是非终局裁决,这种裁决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不服的,都可以向。
终局裁决的情形:
下列劳动争议,除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收到仲裁裁决书不服要或申请撤销的,需注意时效限制,即向或向中级人民申请撤销的时限,向的,需在收到仲裁裁决书15日内提起,申请撤销的,需在收到仲裁裁决书后30日内提起。
如是终局裁决或非终局裁决但用人单位没在上述期限内的,劳动者也没有的,仲裁裁决书就生效了。这时如果用人单位不按仲裁裁决书确定义务履行,劳动者可以向申请强制执行。
快速解决“”问题
当前624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什么情况属于缔约过失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什么情况属于缔约过失问题解答如下, 属于缔约过失的情况: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在此情形中,当事人根本没有与对方订立合同的目的,而是以与对方进行谈判为借口,恶意磋商,以达到损害对方或者第三方利益的目的。
例如,甲知道乙需要转卖自己的工厂,而自己的竞争对手丙正有意愿购买工厂用于扩大生产。虽然甲并没有购买工厂的真实意愿,但是为了阻止丙成功购买乙的工厂,甲提出了更高的购买价位,假意与乙进行了长时间的磋商谈判。在得知丙放弃购买后,甲中断了谈判,最后迫使乙以比丙更低的价格将工厂转让了。甲应该为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二、在订立合同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此种情况属于缔约过失的欺诈行为,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实施某种欺骗他人的行为,并使他人陷入错误而订立合同。欺诈行为都具有两个共同的特点:
(1)欺诈方故意陈述虚假事实或隐瞒真实情况。
(2)欺诈方客观上实施了欺诈行为。
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根据合同自愿原则,当事人可以自由决定是否订立合同,与谁订合同,订立什么样的合同。但是,如果当事人违背诚实信用的原则终止合同谈判,致使对方当事人的利益受到损害,则要承担缔约过失的责任,赔偿损失。
例如:A房地产公司就某国际大厦的装饰工程进行招标,B装饰公司参加投标,并最终获得房地产公司的中标通知书。但不久,A房地产公司又向装饰公司发出通知,声明中标作废,项目重新招标。A房地产公司与B装饰公司没有签订合同,A房地产公司不承认中标也不能承担违约责任,但中标通知书对双方仍有约束力,A房地产公司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拒绝承认中标,应承担相应的缔约过失责任。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什么情况下属于公伤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什么情况下属于公伤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10w+浏览
工伤赔偿
哪些情况属于违章停车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机动车在道路上只能在停车泊位内停放,其他地点禁止停放;在停车泊位内停放车辆时,按顺行方向停放,车身不得超出停车泊位;在道路上临时停车,驾驶人不得离开车辆;应当按照顺行方向临时停车,车身右侧紧靠道路边缘,不得超过30厘米,并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设施的路段,交叉路口50米以内的路段,以及公共汽车站30米以内的路段等地方,不得临时停车。违反上述停车规定的就是违章停车。
二、违章停车如何处罚
1.现场违章停车处罚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机动车停放规定的,如果驾驶人在场,交警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驾驶人立即驶离。一般驾驶人只要快速驶离即可,没有罚款的处罚。如果驾驶人拒绝驶离,驾驶的车辆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交警会对你处以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2.非现场违章停车处罚如果驾驶人不在场,除了进行罚款贴罚单之外,如果停放的车辆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了,交警部门有权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三、违章停车罚款标准
1.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粘贴违法停车告知单、利用电子监控设备记录违法行为,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可以将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指定地点停放,对违法驾驶人处200元罚款;
2.机动车违反规定临时停车的,处200元罚款;
3.机动车在设有禁止停车标志、标线的地点停放车辆或临时停车的,处100元罚款。
快速解决“交通事故”问题
当前624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哪些情况属于医疗意外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哪些情况属于医疗意外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哪些情况属于医疗意外
医疗意外可以定义为:因受现实医疗条件的限制,或者病员特异体质而出现的难以预料和防范的不良后果。归纳起来有如下特征:病员死亡、残废或功能障碍的不良后果发生在诊疗、护理过程中;不良后果的发生,是医务人员难以预料和防范的,或者说是由医务人员无法抗拒或者难以预料的原因所引起的。大致有如下几种情形:
(1)整体医学水平的限制。目前虽然医学发展迅速,人类与疾病抗争的能力越来越强,但是仍有许多问题在临床实际工作中尚待解决、难以解决的情况;
(2)经治医护人员水平的限制。由于医学的不断深入发展,学科分支越来越细,某个专科的医生不可能对其他各科都有足够充分的了解,经治医生难以预料和防范的情况;
(3)医学学科自身的限制。医学是一门经验科学,医务人员的技术水平是随着工作经验的积累而不断提高,对于临床上一些罕见病,如果医生未曾接触过,有时很难做出准确的判断。还有一部分医疗措施本身就存在相当的风险性,如药物的毒副作用、有限的检查手段等;
(4)诊治过程受时间的限制。急、危、重病人,由于时间紧迫,没有充足的时间进行必要的检查、认真地研究、分析病情,难免出现诊断上的失误;
(5)就医条件的限制。有效的诊疗设备、药物并非每个医院都同时具备;
(6)还有病员方面的原因,也会给诊断、治疗增加难度。如:病员特异性体质、症状体征不典型、主诉症状不清、生理结构方面的变异等情况,同样会影响诊断及治疗。如果确因上述难以预料和防范的原因导致不良后果的发生,应属医疗意外,而不属于医疗事故。
“医疗意外”与医疗事故的根本区别在于,“医疗意外”中的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工作中不存在导致病员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结果的过失。比如朱某,因金属铊中毒,最后导致病员严重的残疾。铊金属普通人生活中极难接触到,由于铊金属中毒的病例更是少之又少,属临床罕见病。就诊医院积极多次集中各科专家会诊,无法明确病因,后来是通过国际互联网上的线索,有针对性地进行铊含量的检测,最后明确诊断,此后虽然给予积极的相应治疗,但终因时间的延误,丧失治疗的最佳时机,而造成朱某严重残疾。此例,最后经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24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什么情况下不属于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1、故意犯罪的。2、醉酒或者吸毒的。3、自残或者自杀的。
10w+浏览
工伤赔偿
哪些情况属于劳动争议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哪些情况属于劳动争议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哪些情况属于劳动争议,怎样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通常有如下情况: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注意:单就补缴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申请劳动仲裁的,仲裁委不会处理,此类案件由社保局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处理。
二、申请劳动仲裁的流程:
确定自己的案件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后,就开始准备申请仲裁的材料,一般需准备以下材料:
1.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书(原件,份数:根据被申请人的人数+2);
2.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份数:1份);
3.被申请人身份证明(或注册登记资料)(复印件,份数:1份);
4.证据材料(复印件,份数:根据被申请人的人数+2)。
如果群体性案件(劳动者十人以上),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员工推举代表书;
(2)申请人仲裁请求明细表。
如聘请了律师,还需提供如下材料:
1.授权委托书(原件,份数:1份);
2.受委托人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律师的,提交律所所函或法律援助公函)(律师证据复印件,函原件,份数:各1份);
准备好材料后,再到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立案窗口递交上述材料,申请立案。仲裁委收到材料后一般会在5日确定是否立案。
仲裁委受理案件后,会组庭并安排开庭时间,将相关材料和开庭通知书分别送达给双方当事人。劳动者拿到开庭通知书后,便要准备好证据材料原件,到时按时出庭参加庭审。如果有收到被申请人的答辩书和证据材料,提前研究被申请人的答辩书和证据,以便在庭审时针对被申请人的答辩进行辩论。
开庭时,仲裁委会先主持双方调解,如果调解不成,仲裁委才正式开庭审理,审理一般分四个阶段,分别是:庭审调查、庭审辩论、最后陈述、调解或裁决。庭审时不要紧张,根据仲裁员的提问和指挥回答问题,参与庭审即可。
开完庭后,仲裁委一般不会当庭裁决,而是要过一段时间。仲裁委作出裁决后,会通知当事人去取仲裁裁决书,有的也会直接寄过来。
仲裁裁决书有两种,一种是终局裁决,这种裁决用人单位不能向,只能向当地中级人民申请撤销,而劳动者不受此限制,不服仲裁裁决的,可以向。另一种是非终局裁决,这种裁决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不服的,都可以向。
终局裁决的情形:
下列劳动争议,除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收到仲裁裁决书不服要或申请撤销的,需注意时效限制,即向或向中级人民申请撤销的时限,向的,需在收到仲裁裁决书15日内提起,申请撤销的,需在收到仲裁裁决书后30日内提起。
如是终局裁决或非终局裁决但用人单位没在上述期限内的,劳动者也没有的,仲裁裁决书就生效了。这时如果用人单位不按仲裁裁决书确定义务履行,劳动者可以向申请强制执行。
快速解决“劳动纠纷”问题
当前624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哪几种情况不属于彩礼
[律师回复]
一、哪些情况不属于彩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以下简称《解释
(二)》)第十条规定了彩礼在一定条件下予以返还的处理原则。在司法解释中作出这样明确规定显然是基于我国乡村普遍存在的彩礼习俗的现状,是一种务实性的司法妥协。由于司法解释中引用的“彩礼”是一个非法律概念,在处理彩礼纠纷的司法实践中首先应正确理解把握彩礼的实质涵义。根据彩礼的目的性,在实践中对以下行为不能认定为彩礼:
1、男方或其近亲属为取悦对方所为的赠与。
2、男女双方恋爱期间男方为表露情感所为的赠与。
3、男女双方或其近亲属在共同消费中由男方支付的费用。
4、男方及其近亲属与女方及其近亲属礼节往时的赠与。
5、借婚姻索取财物、骗取财物的行为。
二、应当返还结婚彩礼的情形由最高人民公布、于2004年4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交通事故 > 交通事故处理 > 什么情况下不属于交通事故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