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内容约定不明时的履行规则有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2-25
浏览10w+
巩海冬律师
巩海冬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执业:4年
专家导读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合同内容约定不明时的履行规则有什么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合同内容约定不明时的履行规则有什么

一、合同内容约定不明时的履行规则有什么

合同内容约定不明时的履行规则如下:

一、当事人可以达成补充协议的,达成补充协议对约定不明的内容进行补充约定。

二、无法达成补充协议的,则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约定不明的内容。

三、上述方法都无法确定合同内容的,则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二、不按合同约定履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要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有三种基本形式,即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和赔偿损失。当然,除此之外,违约责任还有其他形式,如违约金定金责任。

一、继续履行也称强制实际履行,是指违约方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的违约责任形式。

继续履行的适用,因债务性质的不同而不同:

1、金钱债务:无条件适用继续履行。金钱债务只存在迟延履行,不存在履行不能。因此,应无条件适用继续履行的责任形式。

2、非金钱债务:有条件适用继续履行。对非金钱债务,原则上可以请求继续履行,但下列情形除外:

(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2)债务的标的不适用强制履行或者强制履行费用过高;

(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

二、采取补救措施作为一种独立的违约责任形式,是指矫正合同不适当履行、使履行缺陷得以消除的具体措施。这种责任形式,与继续履行和赔偿损失具有互补性。

三、赔偿损失是指违约方以支付金钱的方式弥补受害方因违约行为所减少的财产或者所丧失的利益的责任形式。

赔偿损失是由违约方赔偿守约方因违约所遭受的损失。首先,赔偿损失是对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的赔偿,与违约行为无关的损失不在赔偿之列。其次,赔偿损失是对守约方所遭受损失的一种补偿,而不是对违约行为的惩罚。

违约赔偿的范围和数额,可由当事人约定。当事人既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数额,也可以约定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三、合同履行地点确定规则有什么

合同履行地点就是合同按照约定或者实际实施的债务人履行合同的地点,不在履行地实施的履行行为不发生消灭合同义务的法律效力,确定合同履行地的规则有:

首先,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以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以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是即时结清的合同的,以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大家已经对合同内容约定不明时的履行规则有什么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5.3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648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合同内容约定不明时的履行规则有什么
一键咨询
  •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341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138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320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878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455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668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588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1****057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557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625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144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515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770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741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242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合同内容约定不明时的履行规则有哪些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合同内容约定不明时的履行规则有哪些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10w+浏览
合同事务
履约能力说明文件有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包含内容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企业财务状况表、近五年企业履约情况表、财务报表、银行授信、重合同守信用认证、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拟投入本合同工程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投标人和拟派出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其他资料等
二、怎样审查经济合同履约能力履约能力主要是指履行经济合同的实际能力。履约能力主要包括支付能力和生产能力两方面的内容。在审查支付能力时,主要审查对方当事人的注册资本、资金来源、银行存款、交款能力等情况;在审查生产能力时,主要审查对方当事人的生产能力、生产规模、技术水平、产品质量、交货能力等情况。审查履约能力的目的是提高经济合同的真实性和可行性。
三、合同的效力问题
1、《合同法》第52条规定了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形,即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因此,在审查合同时,应认真分析合同所涉及的法律关系,判断是否存在导致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并认真分析合同无效情况下产生的法律后果。
2、注意审查合同的主体。主体的行为能力可以决定合同的效力。对于特殊行业的主体,要审查其是否具有从事合同项下行为的资格,如果合同主体不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格的,可能导致合同无效,因此对主体的审查也是合同审查的重点。
3、对于无权代理、无权处分的主体签订的合同,应当在审查意见中明确可能导致合同被变更、被撤销的法律后果。
4、注意合同是否附条件或附期限。
5、注意合同中是否存在无效的条款,包括无效的免责条款和无效的仲裁条款。无效的免责条款即《合同法》第53条的规定: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和因故意和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从上述内容可以知道履约能力是指履行经济合同的实际能力,主要包括支付能力和生产能力两方面的内容。其目的是提高经济合同的真实性和可行性,也就是保证双方的权益不受侵犯。履约能力说明文件包含内容主要是证明自己的经济实力以及经济实力的真实性。想了解更多法律知识或者有任何疑问,详情请咨询专业为你解答。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664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履约能力说明文件包括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包含内容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企业财务状况表、近五年企业履约情况表、财务报表、银行授信、重合同守信用认证、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拟投入本合同工程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投标人和拟派出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其他资料等
二、怎样审查经济合同履约能力履约能力主要是指履行经济合同的实际能力。履约能力主要包括支付能力和生产能力两方面的内容。在审查支付能力时,主要审查对方当事人的注册资本、资金来源、银行存款、交款能力等情况;在审查生产能力时,主要审查对方当事人的生产能力、生产规模、技术水平、产品质量、交货能力等情况。审查履约能力的目的是提高经济合同的真实性和可行性。
三、合同的效力问题
1、《合同法》第52条规定了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形,即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因此,在审查合同时,应认真分析合同所涉及的法律关系,判断是否存在导致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并认真分析合同无效情况下产生的法律后果。
2、注意审查合同的主体。主体的行为能力可以决定合同的效力。对于特殊行业的主体,要审查其是否具有从事合同项下行为的资格,如果合同主体不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格的,可能导致合同无效,因此对主体的审查也是合同审查的重点。
3、对于无权代理、无权处分的主体签订的合同,应当在审查意见中明确可能导致合同被变更、被撤销的法律后果。
4、注意合同是否附条件或附期限。
5、注意合同中是否存在无效的条款,包括无效的免责条款和无效的仲裁条款。无效的免责条款即《合同法》第53条的规定: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和因故意和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从上述内容可以知道履约能力是指履行经济合同的实际能力,主要包括支付能力和生产能力两方面的内容。其目的是提高经济合同的真实性和可行性,也就是保证双方的权益不受侵犯。履约能力说明文件包含内容主要是证明自己的经济实力以及经济实力的真实性。想了解更多法律知识或者有任何疑问,详情请咨询专业为你解答。
履约能力说明文件包含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包含内容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企业财务状况表、近五年企业履约情况表、财务报表、银行授信、重合同守信用认证、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拟投入本合同工程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投标人和拟派出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其他资料等
二、怎样审查经济合同履约能力履约能力主要是指履行经济合同的实际能力。履约能力主要包括支付能力和生产能力两方面的内容。在审查支付能力时,主要审查对方当事人的注册资本、资金来源、银行存款、交款能力等情况;在审查生产能力时,主要审查对方当事人的生产能力、生产规模、技术水平、产品质量、交货能力等情况。审查履约能力的目的是提高经济合同的真实性和可行性。
三、合同的效力问题
1、《合同法》第52条规定了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形,即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因此,在审查合同时,应认真分析合同所涉及的法律关系,判断是否存在导致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并认真分析合同无效情况下产生的法律后果。
2、注意审查合同的主体。主体的行为能力可以决定合同的效力。对于特殊行业的主体,要审查其是否具有从事合同项下行为的资格,如果合同主体不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格的,可能导致合同无效,因此对主体的审查也是合同审查的重点。
3、对于无权代理、无权处分的主体签订的合同,应当在审查意见中明确可能导致合同被变更、被撤销的法律后果。
4、注意合同是否附条件或附期限。
5、注意合同中是否存在无效的条款,包括无效的免责条款和无效的仲裁条款。无效的免责条款即《合同法》第53条的规定: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和因故意和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从上述内容可以知道履约能力是指履行经济合同的实际能力,主要包括支付能力和生产能力两方面的内容。其目的是提高经济合同的真实性和可行性,也就是保证双方的权益不受侵犯。履约能力说明文件包含内容主要是证明自己的经济实力以及经济实力的真实性。想了解更多法律知识或者有任何疑问,详情请咨询专业为你解答。
没有履行合同内容算违约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没有履行合同内容算违约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要看具体合同条款判断,如果合同中一方有先履行的义务,后履行的一方有先履行抗辩权,先履行的一方若无法证明其不履行有免责事由,会构成违约。如果是同时履行,双方都没有履行,可能导致双方违约,按照违约条款确认各自的违约责任。
合同违约的情形包括:
预期违约,即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的行为。
不履行,即完全不履行,指当事人根本未履行任何合同义务的违约情形。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或拒绝履行债务,债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追究债务人的违约责任。
迟延履行,指合同履行期限届满而未履行债务。包括债务人迟延履行和债权人迟延履行。
不适当履行,是指虽有履行但履行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违约情形。包括瑕疵履行和加害给付两种情形。瑕疵履行是指一般所谓的履行质量不合格的违约情形。加害给付,是指债务人因交付的标的物的缺陷而造成他人的人身、财产损害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时的履行规则具体包括哪些?
约定不明确的履行规则为当事人协议补充原则,是指当事人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合同内容通过协商的办法订立补充协议,使合同具体化和明确化,并与原合同共同构成一份完整的合同。
10w+浏览
合同事务
合同的主要内容有哪些,合同的内容约定不明确怎么办?
[律师回复]
一、合同的主要内容有哪些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依合同的具体含义不同而有所不同。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关系来说,合同的内容是指当事人享有的债权和承担的债务;合同作为一种法律文书来说,合同的内容是指据以确定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和责任的合同条款。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标的。
3、数量和质量。
4、价款或报酬。
5、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履行方式。
6、违约责任。
7、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种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二、合同的内容约定不明确怎么办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法律可以采取补救措施进行补救。可以先由当事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以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如果仍然无法确定,协商不成可以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如果仍然无法确定,按照法定的标准来确定:
1、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2、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3、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4、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5、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6、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7、违约责任约定不明的,承担法定违约责任。
刑法总则内容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刑法总则内容是什么???问题解答如下, 《民法总则》
第一百四十三条内容是,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二条 对于犯罪分子的假释,依照本法
第七十九条规定的程序进行。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假释。
第七十九条 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贷款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合同法》
第二百零三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64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履约能力说明文件包括哪些内容?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企业财务状况表、近五年企业履约情况表、财务报表、银行授信、重合同守信用认证、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拟投入本合同工程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投标人和拟派出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其他资料等。
10w+浏览
合同事务
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的情形有哪些,合同约定不明的行为
[律师回复]
一、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的情形有哪些我国法律列出了合同一般包括的条款,也允许当事人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订立一个具体、明确、当事人都无疑义的合同是合同履行的关键和前提,也是人民法院审理合同纠纷的直接证据。但是,在实践中,由于各种原因,当事人应当约定的条款而未作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其产生的原因可分为:一是当事人对某些合同条款未作意思表示而疏漏;二是当事人虽有约定但不明确;三是当事人约定某些条款在合同订立后另行约定;四是合同的某些条款因违法而被确认无效或为撤销。约定不明合同的存在,势必给当事人履行造成困难,但为了鼓励交易、节约交易成本,则应当尽量予以补充,并使合同具有可履行性。
二、合同约定不明怎么处理当事人对合同内容约定不明应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当事人协议补充原则所谓当事人协议补充原则,是指当事人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合同内容通过协商的办法订立补充协议,使合同具体化和明确化,并与原合同共同构成一份完整的合同,当事人协议补充原则源于我国《合同法》第61条所规定的“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
(二)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原则约定不明合同在履行中形成纷争时,
首先应当适用当事人协议补充原则。
其次,当不能达成补充协议时,应按我国《合同法》第61条后段“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的原则进行。按照合同有关条款确定原则,是指在合同当事人就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合同内容不能达成补充协议时,结合合同的其他方面的内容加以确定,使合同具体化和明确化。因为合同是一个整体,当事人就某一具体条款明确规定,但在其他条款中涉及这一问题时,就可以按照该条款加以确定。按照交易习惯确定原则,是指在合同当事人就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合同内容不能达成补充协议时,按照人们在同样的交易中通常采用的合同内容加以确定,使合同具体化和明确化:无论在国内交易中,还是在国际交易中都已形成了许多交易习惯:这些交易习惯可以用来补充当事人合同的内容。
(三)法定补充原则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在适用当事人协商补充原则、按照合同有关条款确定原则、按照交易习惯确定原则仍不能确定时,就应当适用法定补充原则。所谓法定补充原则,又称合同的补缺规则,是指法律规定的,适用主要条款欠缺或合同条款约定不明确,但并不影响其效力的合同,以弥补当事人所欠缺或未明确表示的意思,使合同内容合理、确定,便于履行的法律条款。
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应当如何处理?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难免会出现对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或者就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的情况,如因上述原因而使合同无效,则会浪费订立合同的成本,不利于促进社会交易的进行。因此,可通过补充协议或者交易习惯使合同可以继续履行。合同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补充协议”,是指当事人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合同内容通过协商的办法订立补充协议,该协议属对原合同内容的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是指合同当事人就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合同内容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情况下,可以结合合同其他方面的内容来确定,或者按照人们在同样的交易中通常所采用的合同内容来确定。如果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则可采用下列规定:(
1)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2)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3)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4)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5)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6)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履约能力证明文件包含哪些内容?
履约能力证明文件包含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企业财务状况表、近五年企业履约情况表、财务报表、银行授信、重合同守信用认证、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拟投入本合同工程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投标人和拟派出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其他资料等。
10w+浏览
合同事务
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的情形有哪些,合同约定不
[律师回复]
一、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的情形有哪些我国法律列出了合同一般包括的条款,也允许当事人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订立一个具体、明确、当事人都无疑义的合同是合同履行的关键和前提,也是人民法院审理合同纠纷的直接证据。但是,在实践中,由于各种原因,当事人应当约定的条款而未作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其产生的原因可分为:一是当事人对某些合同条款未作意思表示而疏漏;二是当事人虽有约定但不明确;三是当事人约定某些条款在合同订立后另行约定;四是合同的某些条款因违法而被确认无效或为撤销。约定不明合同的存在,势必给当事人履行造成困难,但为了鼓励交易、节约交易成本,则应当尽量予以补充,并使合同具有可履行性。
二、合同约定不明怎么处理当事人对合同内容约定不明应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当事人协议补充原则所谓当事人协议补充原则,是指当事人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合同内容通过协商的办法订立补充协议,使合同具体化和明确化,并与原合同共同构成一份完整的合同,当事人协议补充原则源于我国《合同法》第61条所规定的“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
(二)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原则约定不明合同在履行中形成纷争时,
首先应当适用当事人协议补充原则。
其次,当不能达成补充协议时,应按我国《合同法》第61条后段“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的原则进行。按照合同有关条款确定原则,是指在合同当事人就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合同内容不能达成补充协议时,结合合同的其他方面的内容加以确定,使合同具体化和明确化。因为合同是一个整体,当事人就某一具体条款明确规定,但在其他条款中涉及这一问题时,就可以按照该条款加以确定。按照交易习惯确定原则,是指在合同当事人就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合同内容不能达成补充协议时,按照人们在同样的交易中通常采用的合同内容加以确定,使合同具体化和明确化:无论在国内交易中,还是在国际交易中都已形成了许多交易习惯:这些交易习惯可以用来补充当事人合同的内容。
(三)法定补充原则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在适用当事人协商补充原则、按照合同有关条款确定原则、按照交易习惯确定原则仍不能确定时,就应当适用法定补充原则。所谓法定补充原则,又称合同的补缺规则,是指法律规定的,适用主要条款欠缺或合同条款约定不明确,但并不影响其效力的合同,以弥补当事人所欠缺或未明确表示的意思,使合同内容合理、确定,便于履行的法律条款。
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当前664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履约能力说明文件有哪些,履约能力说明文件怎么写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包含内容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企业财务状况表、近五年企业履约情况表、财务报表、银行授信、重合同守信用认证、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拟投入本合同工程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投标人和拟派出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其他资料等
二、怎样审查经济合同履约能力履约能力主要是指履行经济合同的实际能力。履约能力主要包括支付能力和生产能力两方面的内容。在审查支付能力时,主要审查对方当事人的注册资本、资金来源、银行存款、交款能力等情况;在审查生产能力时,主要审查对方当事人的生产能力、生产规模、技术水平、产品质量、交货能力等情况。审查履约能力的目的是提高经济合同的真实性和可行性。
三、合同的效力问题
1、《合同法》第52条规定了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形,即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因此,在审查合同时,应认真分析合同所涉及的法律关系,判断是否存在导致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并认真分析合同无效情况下产生的法律后果。
2、注意审查合同的主体。主体的行为能力可以决定合同的效力。对于特殊行业的主体,要审查其是否具有从事合同项下行为的资格,如果合同主体不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格的,可能导致合同无效,因此对主体的审查也是合同审查的重点。
3、对于无权代理、无权处分的主体签订的合同,应当在审查意见中明确可能导致合同被变更、被撤销的法律后果。
4、注意合同是否附条件或附期限。
5、注意合同中是否存在无效的条款,包括无效的免责条款和无效的仲裁条款。无效的免责条款即《合同法》第53条的规定: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和因故意和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从上述内容可以知道履约能力是指履行经济合同的实际能力,主要包括支付能力和生产能力两方面的内容。其目的是提高经济合同的真实性和可行性,也就是保证双方的权益不受侵犯。履约能力说明文件包含内容主要是证明自己的经济实力以及经济实力的真实性。想了解更多法律知识或者有任何疑问,详情请咨询专业为你解答。
哪些情形属于合同中约定不明的内容
[律师回复]
一、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的情形有哪些我国法律列出了合同一般包括的条款,也允许当事人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订立一个具体、明确、当事人都无疑义的合同是合同履行的关键和前提,也是人民法院审理合同纠纷的直接证据。但是,在实践中,由于各种原因,当事人应当约定的条款而未作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其产生的原因可分为:一是当事人对某些合同条款未作意思表示而疏漏;二是当事人虽有约定但不明确;三是当事人约定某些条款在合同订立后另行约定;四是合同的某些条款因违法而被确认无效或为撤销。约定不明合同的存在,势必给当事人履行造成困难,但为了鼓励交易、节约交易成本,则应当尽量予以补充,并使合同具有可履行性。
二、合同约定不明怎么处理当事人对合同内容约定不明应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当事人协议补充原则所谓当事人协议补充原则,是指当事人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合同内容通过协商的办法订立补充协议,使合同具体化和明确化,并与原合同共同构成一份完整的合同,当事人协议补充原则源于我国《合同法》第61条所规定的“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
(二)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原则约定不明合同在履行中形成纷争时,
首先应当适用当事人协议补充原则。
其次,当不能达成补充协议时,应按我国《合同法》第61条后段“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的原则进行。按照合同有关条款确定原则,是指在合同当事人就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合同内容不能达成补充协议时,结合合同的其他方面的内容加以确定,使合同具体化和明确化。因为合同是一个整体,当事人就某一具体条款明确规定,但在其他条款中涉及这一问题时,就可以按照该条款加以确定。按照交易习惯确定原则,是指在合同当事人就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合同内容不能达成补充协议时,按照人们在同样的交易中通常采用的合同内容加以确定,使合同具体化和明确化:无论在国内交易中,还是在国际交易中都已形成了许多交易习惯:这些交易习惯可以用来补充当事人合同的内容。
(三)法定补充原则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在适用当事人协商补充原则、按照合同有关条款确定原则、按照交易习惯确定原则仍不能确定时,就应当适用法定补充原则。所谓法定补充原则,又称合同的补缺规则,是指法律规定的,适用主要条款欠缺或合同条款约定不明确,但并不影响其效力的合同,以弥补当事人所欠缺或未明确表示的意思,使合同内容合理、确定,便于履行的法律条款。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64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应怎么履行该合同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应怎么履行该合同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10w+浏览
合同事务
信赖保护原则的具体内容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平等原则
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对等。
合同当事人必须就合同条款充分协商,取得一致,合同才能成立。
(2)自愿原则
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自愿原则是贯彻合同活动的全过程的,包括:

一,订不订立合同自愿,当事人依自己意愿自主决定是否签订合同

二,与谁订合同自愿,在签订合同时,有权选择对方当事人

三,合同内容由当事人在不违法的情况下自愿约定

四,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协议变更有关内容

五,双方也可以协议解除合同

六,可以约定违约责任,在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解决争议的方式。总之,只要不违背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的规定,合同当事人有权自愿决定。
当然,自愿也不是绝对的,不是想怎样就怎样,当事人订立合同、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3)公平原则
平原则要求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要公平合理,要大体上平衡,强调一方给付与对方给付之间的等值性,合同上的负担和风险的合理分配。具体包括:

一,在订立合同时,要根据公平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不得滥用权利,不得欺诈,不得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第
二,根据公平原则确定风险的合理分配第
三,根据公平原则确定违约责任。
(4)诚实信用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在订立、履行合同,以及合同终止后的全过程中,都要诚实,讲信用,相互协作。诚实信用原则具体包括:第
一,在订立合同时,不得有欺诈或其他违背诚实信用的行为第
二,在履行合同义务时,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及时通知、协助、提供必要的条件、防止损失扩大、保密等义务第
三,合同终止后,当事人也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5)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原则
《合同法》第7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金融仲裁暂行规则的内容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天津仲裁委员会金融纠纷仲裁暂行规则》已于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近来,许多读者询问为什么要专门制定金融纠纷仲裁规则,这部规则有哪些特点为此,记者采访了天津仲裁委员会负责人。  记者:为什么要在已有普通仲裁规则的情况下,又专门制定了金融纠纷仲裁规则  答:仲裁委员会制定专门仲裁规则是为了适应不同纠纷特殊性的需要。金融纠纷具有专业性强、当事人主体广泛的特点,普通仲裁规则不能完全适应上述特点,所以制定一部适用于金融纠纷的专门仲裁规则是必要的。这也体现了仲裁委员会为满足不同市场主体对纠纷解决方式个性化需求而“量身定制”仲裁规则的指导思想。  记者:规则的主要特点是什么呢  答:金融纠纷仲裁暂行规则(以下简称暂行规则)从四个方面体现了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灵活性的特点:一是当事人可以约定适用仲裁规则。暂行规则第三条规定:“当事人将金融纠纷提交本会仲裁的,可以约定适用本规则,也可以约定适用本会的其他规则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的规则,还可以约定适用自行协商的规则。”这样规定,既体现了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的精神,也是为了适应天津滨海新区作为我国金融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及进一步扩大开放后,金融市场主体多元化、金融纠纷多样化局面的需要。  二是当事人可以选择临时仲裁员。暂行规则第七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在本会仲裁员名册外选定临时仲裁员。”规定突破了仲裁当事人只能在仲裁员名册中选定仲裁员的局限。当事人在更广的范围内协商选定他们信任的仲裁员,更利于纠纷的及时解决。由于金融纠纷专业性很强,而仲裁机构又不可能把所有专业人士都聘为仲裁员,故允许当事人协商选定临时仲裁员。  三是当事人可以请具有金融知识的人员出庭就专门性问题作说明。暂行规则第八条规定:“经仲裁庭同意,当事人可以请1至2名具有金融知识的人员出庭就案件的专门性问题进行说明。”第九条规定:“仲裁员和当事人可以对具有金融知识的人员进行询问。经仲裁庭准许,具有金融知识的人员可以就案件的相关问题进行辩论。具有金融知识的人员可以对鉴定人员进行询问。”设置这个制度,也是由于金融纠纷专业性强,由具有金融知识的人员对涉案专业问题作说明甚至辩论,有利于仲裁庭把握案件的真实,从而有利于纠纷得到客观、公正的解决。  四是仲裁庭裁决纠纷所适用的准据比较灵活。暂行规则第十一条规定:“仲裁庭应当根据事实,依照法律对纠纷做出裁决。”在此基础上,该条第二、第三款分别规定:“根据当事人的约定或者经征得当事人同意,仲裁庭可以依照金融交易的国际惯例、行业规范、交易规则及金融市场自治规则及/或衡平原则做出裁决”;“仲裁庭可以在任何情况下参照司法解释及/或金融交易的国际惯例、行业规范、交易规则及金融市场自治规则做出裁决。”上述规定,主要是针对金融交易具有专业性、国际性以及市场化程度高的特点。同时,为了防止仲裁庭过度运用自由裁量权,该条第四款又规定:“依照本条规定适用金融交易的国际惯例、行业规范、交易规则及金融市场自治规则及/或衡平原则的,不得与我国现行法律相冲突,并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记者:那么,这个暂行规则具体适用于哪些金融纠纷  答:暂行规则适用于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以及相互之间在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外汇市场、黄金市场和保险市场等进行的本外币资金融通、本外币各项金融工具和单据的转让、买卖等金融交易,或者在金融服务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在上述领域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只要在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或者在纠纷发生后达成提交本会仲裁的协议,即可选择适用暂行规则来解决纠纷。  需要说明的是,金融纠纷暂行规则仅就规则适用、仲裁庭组成、裁决依据等问题作了规定,其他相关仲裁程序规范,仍然适用《天津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的规定。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合同事务 > 合同纠纷 > 合同内容约定不明时的履行规则有什么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