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当事人对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有什么
合同当事人对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
一是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及其他管理规定和办法;
二是施工人员应该着装上岗,工作服要求干净、整洁;
三是施工人员应服从公司相关管理人员的统一安排、管理、应服从物业、治安保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等等。
《建筑法》第三条
建筑活动应当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国家的建筑工程安全标准。
《建筑法》第三十六条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
《建筑法》第三十七条
建筑工程设计应当符合按照国家规定制定的建筑安全规程和技术规范,保证工程的安全性能。
《建筑法》第三十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二、合同当事人死亡的,合同怎么履行
有约定的应当依照约定处理,在当事人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应依合同性质区别对待:
一是财产性质的合同,比如买卖合同,一方当事人死亡的,合同效力并不当然终止,死亡的一方当事人有继承人的话,继承人继承合同的财产权利则应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继承人不原意继承的话,合同终止;
二是具有人身依附性的合同,一方当事人死亡的,合同效力自然终止。因为这类合同的签订,一般都是一方当事人基于对另一方当事人本人具有的经验、能力,甚至是个人品格的信任。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九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三、当事人签订合同应该具有相应的什么能力
合同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作为合同当事人,必须具备《民法典》规定的民事行为能力。即作为合同主体的自然人,应该是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作为合同主体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它们的行为能力是不同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只有在登记核准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济活动,才具有法律效力,法人、非法人组织只有在它们的经营范围内签订的合同,才受法律保护。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大家已经对合同当事人对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有什么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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