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合同是否适用劳动合同法

最新修订 | 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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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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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聘用合同是否适用劳动合同法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聘用合同是否适用劳动合同法

一、聘用合同是否适用劳动合同法

聘用合同适用劳动合同法。

实践中事业单位人员的构成是由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实行聘用制的人员;一般劳动者。由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不适用《劳动合同法》,一般劳动者适用《劳动合同法》,实行聘用制的人员部分适用。

《劳动合同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二、一个月后才签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一个月后才签劳动合同是不合法的。

法律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2、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3、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三、减员解除劳动合同案件是否合法

社保减员解除劳动合同是不合法的,经济性裁员后解除劳动合同合法。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聘用合同是否适用劳动合同法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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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退休后被返聘适用最低工资标准吗
一、退休人员被用人单位返聘,不适用最低工资规定标准,其劳动报酬由双方协商决定。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的规定看,最低工资标准是不适用于退休返聘人员的。因为已退休人员在法律上已不再把他们看做是劳动者,现行劳动法律不再把他们纳入调整范围之内,退休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建立的是劳务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当然,退休返聘人员可以与返聘单位协商,要求获得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报酬。
二、企业内退人员、下岗职工、享受病假工资的人员,因为离岗未上班,没有提供正常劳动,所以不享受最低工资保护。相关知识链接
1、见习试用期间也适用最低工资标准确定试用、熟练、见习期,是为了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有一个相互选择的过程。劳动者进入试用(见习)期,就意味着和用人单位已经确定了劳动关系,只要劳动者完成了正常的工作任务,其所得工资就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但是,大学生勤工助学不适用最低工资标准。
2、夜班费、高温津贴、包吃包住不能算进“最低工资”延长法定工作时间的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下的津贴,及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不能算进“最低工资”。此外,“包吃包住”是用人单位给予职工的福利,并非以货币形式支付的工资,不能将此计算在最低工资标准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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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后被返聘适用最低工资标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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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夜班费、高温津贴、包吃包住不能算进“最低工资”延长法定工作时间的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下的津贴,及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不能算进“最低工资”。此外,“包吃包住”是用人单位给予职工的福利,并非以货币形式支付的工资,不能将此计算在最低工资标准之内。
[劳动法]退休返聘人员适用工伤保险么?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劳动法]退休返聘人员适用工伤保险么?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首先要看其是否符合国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范围内的人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条
第一款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和该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的规定,该现代建筑材料公司应当为本单位全部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职工只要与工作的企业建立了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发生符合条例规定的工伤认定情形就应当认定为工伤,并享受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至于受雇的职工是否为退休返聘人员,与工伤保险范围无关。本案中,叶先生虽然是退休返聘人员,但退休返聘的因素并不影响其享受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叶先生虽是退休人员,但他与该现代建筑材料公司的劳动关系同样适用《劳动法》调整,在一年聘用期满后,双方虽没有续签任何合同,但已形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因此,叶先生因工摔倒致使受伤,应当认定为工伤,并享受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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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合同是不是适用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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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川市聘请律师打官司给多少费用合适?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汉川市聘请律师打官司要给多少费用?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司法厅。
关于基层法律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的通知。
黑价联〔2016〕23号。
各市(地)、县(市)物价局、司法局,省垦区、森工物价局、司法局:
为维护基层法律服务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基层法律服务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755号)和《黑龙江省基层法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黑价联〔2016〕22号)有关规定,现将我省基层法律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下列基层法律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一)担任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代理人,以及担任涉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征地拆迁赔偿(补偿)等公共利益的群体性诉讼案件的代理人
(二)担任公民请求国家赔偿案件的代理人。
二、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基层法律服务收费标准。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收费2001000元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下列比例分段累计收费:
1.标的额10万元及以下的,按标的额3收费
2.标的额10万元以上至50万元的,按2收费
3.标的额5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的,按1收费
4.标的额10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的,按0.5收费
5.标的额500万元以上的,按0.2收费。
基层法律服务所应当在以上标的额比例范围内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具体的收费标准,每件法律服务费最低收费额500元,最高收费额不得超过8万元。
三、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基层法律服务不得实行风险代理收费。
四、代理疑难、复杂的法律事务,基层法律服务所可与委托人单独签订委托服务协议,共同明确疑难、复杂法律事务的项目和内容,收费标准可由双方在政府指导价基础上协商确定。
五、本通知自2016年7月1日起执行至2020年6月30日。《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司法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基层法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黑价联〔2013〕1号)中有关黑龙江省基层法律服务政府指导价收费项目及标准同时废止。
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司法厅。
2016年5月16日。
你好!请问自甘风险原则适合于退休后返聘人员吗?
[律师回复] 乡村土地征收赔偿准则由土地赔偿费、安置补贴费、青苗赔偿费构成。
一、土地赔偿费土地征收的土地赔偿费是怎样计量的呢土地赔偿费通常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补贴费按照需要安置的乡下人口数计量。需要安置的乡下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量。每一个需要安置的乡下人口的安置补贴费准则,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贴费,最高不得超出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三、青苗赔偿准则对刚才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赔偿工本费。对于成长久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赔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赔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事实上价值赔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赔偿。
四、其他附着物的赔偿准则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商量,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厂等的赔偿,参照有关准则,付给迁移费或赔偿费。用地单位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它非乡下建设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限定,交纳耕地占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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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聘用制劳动合同是否有法律适用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事业单位聘用制劳动合同是否有法律适用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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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朋友到一家刚成立不久的私人做设备的公司上班,刚到那边没多久公司就需要扩大生产二招聘几名技术人员,技术人员聘用合同怎么写?
[律师回复] 甲方 : 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相关规定,就甲方聘用乙方一事达成协议内容如下,并订立本合同,以兹双方共同信守。   
一、聘用岗位。   甲方聘用乙方担任本公司的技术总顾问,全权负责公司的技术开发和研制、技术革新和改进、技术的保密和管理、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等。   
二、聘用时间。   时间总计为期三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起算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合同每年一签,每年期满双方重新签订。   
三、聘用报酬。   乙方的报酬由两部分构成,一是每年的年薪_____万元,支付方式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或由双方另行商定。第二部分是技术开发成果奖励,按照每提供或研制开发一项符合市场推广标准的专利或非专利技术,在根据该技术成果进行生产销售____个月后,确能够带来经济效益的,按照双方在投入生产之前商定奖励金额支付。乙方不再要求该技术生产推广的利润中有任何分成或奖励。   
四、技术成果及归属。   乙方主要为甲方提供和研制:________等技术或配方。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所有。甲方可以在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的利用这些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用于申请权利保护、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乙方应当按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乙方在离职后无权在继续使用该技术或转让该技术。   
五、技术成果的标准要求及开发时间、验收。   
六、保密责任。   
1、乙方任职期间的保密义务,乙方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承诺承担下列保密义务:   
(1)乙方在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2)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得商业秘密;   
(3)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成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   
(4)乙方承诺,在甲方任职期间,非经甲方事先同意,不在与甲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并不自营与甲方类似的产品或服务,不为他人类似经营提供任何建议;   
2、乙方离职之后的保密义务   双方同意,乙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七、乙方在任职期间应该遵守公司的管理制度或财务制度。乙方在______期间的生活费用,如电话费、住房费、生活费自己负担,因公出差费用由公司负担。   
八、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之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应该按照损失的大小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九、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经双方签盖公章后生效。因履行本合发生的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武汉市仲裁委员会,依该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规则仲裁。   十 、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签章) (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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