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不服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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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不服怎么办相关的法律规定。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不服怎么办

一、当事人交通事故认定不服怎么办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不服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二、交通事故当事人被打怎么处理

如果当事人因为交通事故被人打的,可以报警处理,对于不构成犯罪的,一般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三、交通事故误工费责任对半怎么认定

如果事故参与各方均为机动车辆,事故的财产损失和人伤费用在交强险的分项责任限额内赔偿以后,剩余的不足部分相加,各自承担50%。如果一方是机动车,另一方是非机动车或者是行人,则机动车一方,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先赔偿对方的财产损失和人伤费用,对方的不足费用与机动车方的损失之和,由双方各承担5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大家已经对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不服怎么办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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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怎么办?
1、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诉。向上级公安机关投诉或者反映,上级公安机关如果认为确实存在错误,可以撤销,并责令重新制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2、向法院申诉。对其表示不服的当事人需要向法庭说明自己的理由,人民法院有权决定是否采纳,并且有权决定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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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认定,如果当事人不服怎么办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交通事故认定书对于事故的基本事实的记载是否客观全面,适用法律是否正确 实践中,交通事故认定书对于事故基本事实记载错误,大致归纳为三个方面:人、车、路。 人的方面,常见的问题包括:驾驶员有无相应的驾驶资格、有无禁止驾驶的情况(如饮酒、吸毒等)等,乘车人员在上、下车过程中是否注意各方来车及行人、摩托车乘车人是否正确使用安全头盔等; 车的方面,常见的问题包括,车辆安全性能是否合格、车辆的安全带、灯光等设施是否能正常使用,是否被正常使用,车辆是否正确悬挂号牌等; 路的方面,常见的问题包括,是否遵守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的指示等; 如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于事故的基本事实记载错误或者适用法律方面存在错误,可以在复核申请中对相关情况及证据予以说明。 二、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公正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当事人的事故责任,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当事人认为交通事故认定书中对于各方的责任认定不公正,应当围绕“各方行为对事故所起的作用及过错严重程度”展开,具体而言可以考虑从下列方面分析: 1.对比各方行为所违反法律规定还是行政法规或地方性法规,违反道路通行的一般规定还是具体规定。例如:一方违反“右侧通行”规定,另一方超速行驶,一般来讲,违反道路通行一般规定“右侧通行”的过错比违反道路通行具体规定的“超速行驶”的过错更严重; 2.对比各方注意义务的不同(机动车驾驶人比非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尽到更高程度的注意义务); 3.违法行为与事故的发生是否有因果关系。例如,未戴安全头盔的摩托车驾驶人在正常经过十字路口时,被闯红灯的小轿车撞倒,造成双方车损及摩托车驾驶人胫腓骨骨折的交通事故。本起事故中,摩托车驾驶人虽然存在未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但是,该行为与事故的发生无因果关系,若以此认定摩托车驾驶人承担事故主要责任或同等责任,未免有失公正; 4.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是否属于免责情形。例如,非机动车不应占用机动车道行驶,但是,在非机动车道被占用无法在本车道内行驶的非机动车,可以在受阻的路段借用相邻的机动车道行驶,如果有证据证明属于该情形,则非机动车驾驶人不应因此而承担事故责任。 另外,《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如果当地有相应的细则和标准,请读者充分重视并仔细阅读。充分了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认定标准,对于“评价责任认定是否公正”、“对复核结果进行预估”、“明确复核的重点”、“提高复核的成功率”,均有极大帮助。 三、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 关于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需要读者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等文件之规定,对办案人员处理程序进行客观评价,对于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中存在的违法行为,在能够提供充分证据的前提下,复核机关依法应当予以纠正。
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服应当如何处理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服怎么办: (一)行政复议: (1)申请人—— ①用人单位; ②受伤职工或直系亲属; ③工会组织。 (2)被申请人——作出工伤认定的劳动部门。 (3)行政复议机关—— ①作出工伤认定的劳动部门的上一级劳动部门 ②作出工伤认定的劳动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 (4)申请复议期限—— ①不予受理: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之日起60日内。 ②对工认定结论不服:收到工伤认定结论之日起60日内。 ③逾期不作工伤认定:期满后60日。 (5)复议申请提交的材料—— ①复议申请书。 ②工伤认定机构做出的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的决定书或工伤认定决定书。 ③申请工伤认定时提交的相关材料。 (6)行政复议的受理——收材料之日起5日内。 (7)行政复议的审理与决定——受理之日起60日内。 (二)行政诉讼: 1、受理的三种情况: ①对劳动部门的不予受理或工伤认结论不服。 ②对行政复议不服。 ③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复议决定。 2、期限: 直接为收到不予受理或工伤认结论之日起3个月内;经复议的为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 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救济 在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鉴定结论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后,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在这里,需要注意三点: (1)申请鉴定的单位或个人指的是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或工伤职工所属的用人单位。在劳动能力鉴定的初次申请是他们中的一方所提出时,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后,未提出初次申请的他方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也应当有权提出再次鉴定申请,这是保护其自身合法权益的需要。 (2)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不能申请或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为被告向人民提讼,因为这种事项不属于,不属于人民民事诉讼主管的范围。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只能通过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来寻求救济。 (3)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对此,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不得再次申请鉴定,亦不得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提讼。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就再次鉴定申请作出最终的鉴定结论后,应当履行对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的送达义务。
交通事故认定书当事人不服怎么办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交通事故认定书对于事故的基本事实的记载是否客观全面,适用法律是否正确 实践中,交通事故认定书对于事故基本事实记载错误,大致归纳为三个方面:人、车、路。 人的方面,常见的问题包括:驾驶员有无相应的驾驶资格、有无禁止驾驶的情况(如饮酒、吸毒等)等,乘车人员在上、下车过程中是否注意各方来车及行人、摩托车乘车人是否正确使用安全头盔等; 车的方面,常见的问题包括,车辆安全性能是否合格、车辆的安全带、灯光等设施是否能正常使用,是否被正常使用,车辆是否正确悬挂号牌等; 路的方面,常见的问题包括,是否遵守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的指示等; 如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于事故的基本事实记载错误或者适用法律方面存在错误,可以在复核申请中对相关情况及证据予以说明。 二、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公正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当事人的事故责任,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当事人认为交通事故认定书中对于各方的责任认定不公正,应当围绕“各方行为对事故所起的作用及过错严重程度”展开,具体而言可以考虑从下列方面分析: 1.对比各方行为所违反法律规定还是行政法规或地方性法规,违反道路通行的一般规定还是具体规定。例如:一方违反“右侧通行”规定,另一方超速行驶,一般来讲,违反道路通行一般规定“右侧通行”的过错比违反道路通行具体规定的“超速行驶”的过错更严重; 2.对比各方注意义务的不同(机动车驾驶人比非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尽到更高程度的注意义务); 3.违法行为与事故的发生是否有因果关系。例如,未戴安全头盔的摩托车驾驶人在正常经过十字路口时,被闯红灯的小轿车撞倒,造成双方车损及摩托车驾驶人胫腓骨骨折的交通事故。本起事故中,摩托车驾驶人虽然存在未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但是,该行为与事故的发生无因果关系,若以此认定摩托车驾驶人承担事故主要责任或同等责任,未免有失公正; 4.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是否属于免责情形。例如,非机动车不应占用机动车道行驶,但是,在非机动车道被占用无法在本车道内行驶的非机动车,可以在受阻的路段借用相邻的机动车道行驶,如果有证据证明属于该情形,则非机动车驾驶人不应因此而承担事故责任。 另外,《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如果当地有相应的细则和标准,请读者充分重视并仔细阅读。充分了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认定标准,对于“评价责任认定是否公正”、“对复核结果进行预估”、“明确复核的重点”、“提高复核的成功率”,均有极大帮助。 三、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 关于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需要读者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等文件之规定,对办案人员处理程序进行客观评价,对于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中存在的违法行为,在能够提供充分证据的前提下,复核机关依法应当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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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怎么办?
在交警作出责任认定后,各方当事人如对责任不服,可以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在复核期间,任何一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复核终止;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作出的事故认定书,事故当事人既不能提起重新认定的申请,也不能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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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应当如何处理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导读: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如何处理?本文结合了相关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相关复核知识,为你讲解了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如何处理的知识。 1、可向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 根据公安部交管局16项便民措施第14条的规定: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到《交通事故认定书》3日内,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复核结束后,召集事故各方当事人,当场宣布复核结果。 又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六条的规定: 公安机关督察部门可以依法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处理交通事故工作进行现场监督,依法查处违法问题。 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工作进行监督,发现错误应当及时纠正。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中第62条的规定: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成立由具有交通事故处理高级资格的交通警察组成的交通事故处理专家小组,负责交通事故认定的审核、复核工作。 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承办单位的交通事故认定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检查中或者接群众投诉经审查发现“交通事故认定书”存在错误的,应当作出撤销该“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决定,由承办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另行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承办单位拒不执行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决定的,按照《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规定》予以撤销或者变更,同时按照《公安机关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进行错案追究。 2、民事诉讼过程中向法庭提出自己对事故认定书有异议,并阐明理由,人民有权决定是否采纳。 因交通事故认定书只是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在人民法院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中,要对其进行当庭质证,对其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向法庭说明自己的理由,人民有权决定是否采纳,并有权决定事故的赔偿责任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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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认定书,当事人不服,该怎么办?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交通事故认定书对于事故的基本事实的记载是否客观全面,适用法律是否正确 实践中,交通事故认定书对于事故基本事实记载错误,大致归纳为三个方面:人、车、路。 人的方面,常见的问题包括:驾驶员有无相应的驾驶资格、有无禁止驾驶的情况(如饮酒、吸毒等)等,乘车人员在上、下车过程中是否注意各方来车及行人、摩托车乘车人是否正确使用安全头盔等; 车的方面,常见的问题包括,车辆安全性能是否合格、车辆的安全带、灯光等设施是否能正常使用,是否被正常使用,车辆是否正确悬挂号牌等; 路的方面,常见的问题包括,是否遵守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的指示等; 如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于事故的基本事实记载错误或者适用法律方面存在错误,可以在复核申请中对相关情况及证据予以说明。 二、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公正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当事人的事故责任,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当事人认为交通事故认定书中对于各方的责任认定不公正,应当围绕“各方行为对事故所起的作用及过错严重程度”展开,具体而言可以考虑从下列方面分析: 1.对比各方行为所违反法律规定还是行政法规或地方性法规,违反道路通行的一般规定还是具体规定。例如:一方违反“右侧通行”规定,另一方超速行驶,一般来讲,违反道路通行一般规定“右侧通行”的过错比违反道路通行具体规定的“超速行驶”的过错更严重; 2.对比各方注意义务的不同(机动车驾驶人比非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尽到更高程度的注意义务); 3.违法行为与事故的发生是否有因果关系。例如,未戴安全头盔的摩托车驾驶人在正常经过十字路口时,被闯红灯的小轿车撞倒,造成双方车损及摩托车驾驶人胫腓骨骨折的交通事故。本起事故中,摩托车驾驶人虽然存在未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但是,该行为与事故的发生无因果关系,若以此认定摩托车驾驶人承担事故主要责任或同等责任,未免有失公正; 4.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是否属于免责情形。例如,非机动车不应占用机动车道行驶,但是,在非机动车道被占用无法在本车道内行驶的非机动车,可以在受阻的路段借用相邻的机动车道行驶,如果有证据证明属于该情形,则非机动车驾驶人不应因此而承担事故责任。 另外,《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如果当地有相应的细则和标准,请读者充分重视并仔细阅读。充分了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认定标准,对于“评价责任认定是否公正”、“对复核结果进行预估”、“明确复核的重点”、“提高复核的成功率”,均有极大帮助。 三、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 关于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需要读者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等文件之规定,对办案人员处理程序进行客观评价,对于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中存在的违法行为,在能够提供充分证据的前提下,复核机关依法应当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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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会改判吗?
如果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责任划分不公或者处理程序错误的,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可以申请符合,需要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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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可以起诉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可以起诉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是否可以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指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加以认定的行为。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由此可见,交警部门对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是证据,必须进行质证,由法庭予以全面审查,才能决定是否将其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当事人对责任认定不服时,可以采信也可以不采信。对责任认定有异议的,按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69条规定,可以将交通事故案件调查材料正本调卷,由作出新的责任认定。
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前,当事人若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可申请重新认定;但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改为交通事故认定书,只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而不再有重新认定的程序。
【案例】
余某无证驾驶两轮摩托车外出时,与林某驾驶的轿车相撞,余某受伤,花费医疗费数千元。交警部门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余某、林某对此次事故负同等责任。余某不服,向提讼,认为交警对事故认定不公正,要求林某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经审理认为,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是林某车速过快、占线行驶;余某无证驾驶摩托车上路,具有一定的过错,应承担一定的责任。交警部门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与事实不符,不予采信。最后,判决由林某承担事故损失的70%责任。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是否能起诉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是否可以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指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加以认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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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前,当事人若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可申请重新认定;但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改为交通事故认定书,只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而不再有重新认定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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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议不服能否起诉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议不服能否起诉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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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如何认定物业服务服务合同的效力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效力
1、业主委员会成立以前,房地产开发企业依照《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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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效力
1、业主委员会成立以前,房地产开发企业依照《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约束力。
2、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二)业主委员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的效力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三)合同无效的情形及处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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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地产开发企业未依照《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

2)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依法成立后,仍以自己名义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

3)商品房预售合同中有关物业服务的约定,有排除业主以后选择物业管理企业和商定物业服务费权利条款的;

4)物业管理企业没有依法取得相应物业管理资质的;

5)业主委员会未征得业主大会的同意或未按业主大会决定的范围而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前或者一审期间未取得业主大会或50%以上业主追认的;

6)物业管理企业擅自将整体管理服务转托、转让给第三人或将其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发包给第三人的;

7)其他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2、合同被确认无效后,物业管理企业已提供服务的,可请求业主按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价格支付物业服务费用。
(四)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当事人请求确认物业服务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1)经法定程序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虽未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但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
2)经法定程序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未征得业主大会的同意或未按业主大会决定的范围而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但在前或者一审期间取得业主大会或50%以上业主追认的;(
3)未经法定程序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但在前或者一审期间有50%以上的业主事后追认的。
(五)物业管理合同的终止物业管理公司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业主委员会或者委托方有权予以制止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业主委员会或委托方可以终止委托管理合同:
1、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
2、改变共用设施专用基金和住宅维修基金的用途,或未按规定定期公布收支帐目的;
3、改变专用房屋的用途,未按规定使用的;
4、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混乱,造成对住宅区的房屋管理、维修、养护不善,经市、区住宅主管部门认定应当予以处罚的;
5、对住宅区的管理未能达到市住宅主管部门和委托管理合同规定的标准的;
6、违反委托管理合同规定的。
不服责任认定怎么办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不服责任认定怎么办问题解答如下,
一、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二、不予受理情形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一)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提讼并经受理的
(二)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的
(三)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
(四)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复核申请的,应当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
三、复核结论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一)道路交通事故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
(二)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公正
(三)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
复核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当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听取各方当事人的意见。
复核审查期间,任何一方当事人就该事故向人民提讼并经受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审查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责任划分不公正、或者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的,应当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审查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调查程序合法的,应当作出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复核结论后,应当召集事故各方当事人,当场宣布复核结论。当事人没有到场的,应当采取其他法定形式将复核结论送达当事人。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复核以一次为限。
志愿服务员工伤认定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案例】小贾是某风景区的志愿搜救队队员,在一次搜救工作中不慎摔伤右腿,花去医疗费近万元,在小贾向该搜救队申请工伤赔偿时却遭到拒绝,只能自己承担费用。【案例分析】在实际生活中类似这种因公益活动而受伤的纠纷很多,这一现象表明我国公益组织不够规范,公益活动风险较大。但是由于志愿者条例一般在本地区予以规定,因此若没有将志愿者缴纳保险作为强制条款写入条例,那么志愿者因公益活动受伤无法保障,所以只有明确志愿服务过程中受伤应视同工伤,才能够充分保护志愿者权益,才有可能调动人们参加公益事业的积极性。一般来讲,志愿者参与公益服务活动,虽然不会与相关组织产生劳动合同关系,不符合工伤认定前提,但我国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了例外条例,即“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视同工伤”。因此,志愿者有权享受工伤待遇。此外,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关于“帮工人”的规定,志愿者遭遇人身伤害,也可以要求公益组织赔偿。司法解释规定“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我国志愿活动,大多是由相关单位、组织发起的,所以其有义务对“帮工”性质的志愿者承担赔偿义务。将志愿者因活动受伤认定为工伤还是帮工赔偿,都属于法律对于志愿者角色定位的问题,但目前关于志愿者的社会属性还未有明确规定。此外,志愿者和服务对象之间侵害的问题,也应进一步明晰权责,例如服务对象在接受志愿者服务过程中,造成志愿者损害,应当自行承担民事责任。公益组织应当支持并帮助受损的志愿者向相关服务对象追偿损失。而当志愿者伤害了服务对象时,公益组织应该是第一责任人,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但是,公益组织进行赔偿后,有权向故意或有重大过失的志愿者追偿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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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议不服是否能起诉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议不服是否能起诉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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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工伤认定不服怎么办?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服怎么办: (一)行政复议: (1)申请人—— ①用人单位; ②受伤职工或直系亲属; ③工会组织。 (2)被申请人——作出工伤认定的劳动部门。 (3)行政复议机关—— ①作出工伤认定的劳动部门的上一级劳动部门 ②作出工伤认定的劳动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 (4)申请复议期限—— ①不予受理: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之日起60日内。 ②对工认定结论不服:收到工伤认定结论之日起60日内。 ③逾期不作工伤认定:期满后60日。 (5)复议申请提交的材料—— ①复议申请书。 ②工伤认定机构做出的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的决定书或工伤认定决定书。 ③申请工伤认定时提交的相关材料。 (6)行政复议的受理——收材料之日起5日内。 (7)行政复议的审理与决定——受理之日起60日内。 (二)行政诉讼: 1、受理的三种情况: ①对劳动部门的不予受理或工伤认结论不服。 ②对行政复议不服。 ③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复议决定。 2、期限: 直接为收到不予受理或工伤认结论之日起3个月内;经复议的为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 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救济 在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鉴定结论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后,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在这里,需要注意三点: (1)申请鉴定的单位或个人指的是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或工伤职工所属的用人单位。在劳动能力鉴定的初次申请是他们中的一方所提出时,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后,未提出初次申请的他方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也应当有权提出再次鉴定申请,这是保护其自身合法权益的需要。 (2)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不能申请或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为被告向人民提讼,因为这种事项不属于,不属于人民民事诉讼主管的范围。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只能通过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来寻求救济。 (3)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对此,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不得再次申请鉴定,亦不得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提讼。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就再次鉴定申请作出最终的鉴定结论后,应当履行对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的送达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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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不服怎么办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处理不服怎么办 《工伤认定办法》第八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补正材料后,应当在1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第十八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当事人对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处理结果不服可以申请工伤复议,也可以直接向申请。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单位、职工或其近亲属一方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选择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进行行政诉讼。 向上一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需提交:复议申请书;工伤认定决定书;申请工伤认定时提交的相关材料。 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需准备:诉讼状,证据清单:工伤认定决定书;申请工伤认定时提交的相关材料。 今天的社会,已经从阶级的极致中回归法治,每一个公民的合法权利都是必须保障的。依法抗争,合,本来就是公民的权利和法治的践行。但是,如何在多重社会矛盾多样利益冲突中,将这种维权抗争纳入法治社会公共秩序的建构之中,更好地释放这种维权抗争对于治道变革、社会进步的良性效应,还是需要求解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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