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法律意见】
1、产假期间公司发放的工资和社保局发放的生育津贴不能同时享受。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为:
月缴费工资30天×产假天数。
2、如果单位有交社保,产假期间企业无需向职工支付工资,而是由公司凭女职工的生育凭证,到生育保险基金处为其申请生育津贴,以生育津贴作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
但是,若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费基数低于女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收入,那么将导致女职工领取的生育津贴低于其正常出勤期间的工资,企业需要予以差额补足。
3、如果单位没有交社保,产假期间公司应当按正常出勤发放工资。
《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
第四条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
二、休产假的工资是基本工资还是全额工资的?
如果是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休产假时发放产假前的工资标准,即全额工资;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休产假时发放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女员工在初次生产时享有不少于90天的带薪假,全额工资包括补助、奖金、福利待遇和出勤工资等。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三、休产假期间工资和生育津贴都会有吗
在休产假期间,工资和生育津贴不是都会有的。
若是公司未给女职员缴纳生育险,或缴纳期限不够,不满足生育险享受条件,无法领取生育津贴,则公司需要为女职员发放产假工资,若公司按照标准为女职员缴纳生育险且女职员符合生育险享受标准,则可领取生育津贴,但不能领取产假工资。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产假期间的工资低于生育津贴需要补差吗?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律图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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