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产管理人不履行职责怎么办
遗产管理人制度是民法典继承编新增内容。根据法律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但实践中可能存在以下情形导致继承开始后无法马上对遗产进行分割,比如遗产范围、继承人范围有争议,或者需要等待受遗赠人作出是否接受遗赠的表示,或者遗产无人继承、被继承人生前所负债务又亟待偿还等等。此时,遗产往往处于无人管理或管理混乱的状态。
遗产管理人这一概念的提出,就是希望其能在继承过程中保存、管理好被继承人的遗产,促进遗产的合法、妥善分配,保障继承人以及被继承人生前的债权人的权利能够公平、及时实现。尤其在被继承人没有继承人或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场合下,遗产管理人角色的出现使得债权人不再因欠缺适格被告而陷入诉讼僵局。
如果遗产管理人客观上违反了法定职责,且造成了继承人、受遗赠人、债权人损害,主观上对违反法定职责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从构成要件可以看出,该民事责任属于侵权责任。因此,遗产管理人承担责任的形式包括返还财产、恢复原状、损害赔偿责任等。
遗产管理人的行为涉及继承人、受遗赠人、遗产债权人的利益,当遗产管理人怠于履行职责甚至故意损害他人利益,为充分保障利害关系人的权益、保证遗产管理事项不因此停滞,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撤销遗产管理人资格并另行指定遗产管理人。
二、遗产管理人可以多分遗产吗?
不可以。遗产管理人可能由继承人担任,也可能由被继承人生前指定或继承人推选的继承人以外的人担任,在特殊情况下还可能由民政部门或村民委员会担任。即便是继承人担任遗产管理人的,该继承人也不能因此而多分遗产。但遗产管理人可以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获得报酬,这是对其在管理遗产过程中劳动价值的肯定。报酬标准尚未有明确法律规定,通常认为应当参照具体工作量确定。
三、遗产管理人可以随意处分遗产吗?
不可以。遗产管理人应当依法履行职责,这要求遗产管理人在履职时应以维护遗产价值和遗产权利人的合法利益为宗旨,并尽到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比如,遗产管理人应尽到妥善保管义务,以避免遗产毁损、灭失、减少;尽到全面清理遗产且向继承人报告的义务,以防止因瞒报、漏报导致遗产被他人转移、处分;按照遗产债务的法定清偿顺序进行清偿,或者在遗产不能满足全部债权的情况下,按照债权比例进行清偿,以充分保障债权人利益等等。
四、如果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怎么办?
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目前对指定遗产管理人的程序尚未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但通常认为指定遗产管理人案件应通过特别程序处理,主要依据是指定遗产管理人案件的案由出现在《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第十部分,即非讼程序案件案由。
关于遗产管理人不履行职责怎么办的问题,就为大家解答到处。遗产保管人的职责范围最局限,仅能对遗产进行临时保管以避免其毁损、灭失。一旦成为遗产管理人就需要履行自己的职责,否则的话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不清楚的地方,请直接点击页面下方的按钮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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