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拆迁补偿协议属于什么合同?
拆迁补偿协议属于行政合同。行政合同是行政机关为了实现行政管理或者公共服务目标,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协商订立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义务内容的合同。
因为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征收补偿协议是由征收部门和被征收人签订的,而征收部门是行政机关,所以征收补偿协议属于行政合同。房屋拆迁事关被征收人的利益,也事关国家的利益,所以在征地拆迁过程中,为了能使双方更好地履行各自的义务,通常在征收方与被征收人就补偿事宜协商成功后,需要签订一式两份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签订完补偿安置协议后,无论是被征收人还是征收方都需要如约完成各自的义务。无论房屋有没有被强拆,只要征收方无限期毁约、违约,不支付补偿款,过渡费,更不交付安置房等,那么被征收人可以及时地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继续履行协议义务或是变更补偿方式。
二、房屋拆迁补偿一般多久到账?
房屋拆迁补偿款一般3个月能够拿到。征地拆迁应当遵循先补偿、后征收的原则,拆迁款应自征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未补偿到位的可以拒绝交付土地和房屋。
拆迁补偿如果选择的以货币安置形式赔偿,在签完货币安置协议后,房屋动迁以前就会发放补偿款。如果选择的以房屋置换形式赔偿,在签完房屋安置协议后,房屋动迁以前会一次性补偿1到2年的过渡费用,如果1到2年到期后安置房仍未交付,会按协议再次补偿过渡费用。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三、房屋拆迁纠纷怎么解决?
1、行政裁决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
2、民事仲裁或民事诉讼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协议的约定的搬迁期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3、行政诉讼
当事人的房屋拆迁纠纷对行政裁决不满的,可以进行行政诉讼。但是行政诉讼有个前置的条件,行政裁决后对其裁决结果不满意的,可进行行政复议,对复议不满意的可依法进行行政诉讼。
4、补偿协调裁决
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这是国家为减少、解决征地纠纷而推行的制度。
拆迁补偿会在三个月内到账,需要由拆迁单位支付,在支付补偿款的过程中出现纠纷,可以通过行政裁决的方式处理,也可以采用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拆迁房屋之前,需要和房屋所有人达成一致意见,要订立拆迁补偿协议,要明确补偿款的具体金额以及支付方法。
迁补偿协议属于什么合同,答案是行政合同,如果是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之后,行政相对人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者是行政诉讼。通过上述文章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的问题,如果您对此还有疑问,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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