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亲属如何继承遗产精神病人能继承遗产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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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亲属如何继承遗产精神病人能继承遗产吗

一、非亲属如何继承遗产精神病人能继承遗产吗

非亲属可以靠遗嘱或者遗赠协议继承。遗产精神病人能继承遗产。根据法律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民法典》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所有即使是非亲属、精神病人,只要被继承人有立遗嘱,上述主体均可继承遗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二、小三能继承遗产吗,小三能否继承遗产

小三不能继承遗产。

小三不是合法配偶,没有法定的继承权,但如果被继承人立有遗嘱将遗产留给小三继承,这在民法典上属于遗赠。但前提是被继承人所处分的是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该遗嘱才有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三、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同时身亡,遗产要如何继承

继承人和被继承人同时身亡,相互不发生继承,各自的遗产,按照其现有继承人法定继承。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非亲属如何继承遗产精神病人能继承遗产吗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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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精神病人继承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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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死亡赔偿金可否作为遗产继承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十八条的规定,受害人遭受到人身伤害致残后,可以要求加害方赔偿因丧失劳动能力而遭受的损失,也即“死亡赔偿金”。被害人因人身损害遭受精神损失的,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精神抚慰金”。  死亡赔偿金赔偿的法理依据是受害人因人身损害死亡,家庭可以预期的其未来生存年限的收入因此丧失,家庭成员在财产上蒙受了消极损失。按照损害赔偿法原理,消极损失应当予以赔偿。这种学说被称为:“继承丧失说”。与伤残赔偿金采取的“收入丧失说”不同,死亡赔偿金补偿的对象是家庭成员。  精神抚慰金是对死者家属精神痛苦的补偿,为了弥补失去亲人的巨大精神痛苦,近亲属可以要求加害人赔偿精神损失抚慰金。因此,要求精神抚慰金的请求权人是作为家庭成员的近亲属,这种权利不能被继承和让与。  由于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往往与受害人的死亡事件密切相关,所以在实践中人们往往认为这些财产就是死者的遗产,应当按照遗产继承的原则来继承。  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能否作为遗产来继承,牵涉到以遗产清偿死亡人债务的问题,我认为基于以下几种理由,决定了这两者不能视为死者留下的遗产。  
1、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的产生在公民死亡之后,不符合遗产的法理特征。  遗产时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是公民生前或者死亡时存在的合法财产。无论遗产的的存在形式和形态有何不同,但有一点是共同的,这就是遗产必须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在公民死亡前已经存在。而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的产生都是在公民死亡之后,不符合遗产的法理特征。  
2、死亡赔偿金、死亡者精神抚慰金并非是对死者本人的补偿。  遗产的所有权人一定是死亡的公民,遗产权利的主体不能指向他人。无论是遗嘱继承还是法定继承,被继承人都只能继承被继承人自己所有的财产,不能继承他人的财产。而死亡赔偿金、死亡者精神抚慰金并非是对死者本人的补偿,而是对家庭成员财产损失和精神痛苦的补偿,权利主体是死者的家庭成员和近亲属。因此,不能视为是死者的遗产。  
3、从社会公平的角度来说,作为遗产处理会剥夺家庭成员作为受害人的合法权利。  把死亡赔偿金、死亡者精神抚慰金作为遗产处理还会导致一连串社会不公的出现。上海某区就出现过债权人状告死者家属,要求以死亡赔偿金和死亡精神抚慰金偿还死者生前所欠债务的案例。最终没有支持原告的诉讼主张,我们国家早就废除了“父债子偿”的做法,死者生前所负债务,应当以死者个人遗留下的遗产偿还,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的,不应当承担死者生前的债务。而死亡赔偿金、死亡者精神抚慰金与死者生前的行为没有关系,作为遗产来处分,会使本来对死者家属的赔偿变成对死者生前行为的抵偿,与社会产生不公平的后果。  由于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的特殊性,决定了他们不是死者的遗产,而是死者亲属的合法财产,不能按照遗产来分割和处分,他人不能以任何理由和行为干涉他们应当取得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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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以前,姑姑的孩子就被医院查出来患有精神疾病,现在姑姑老了,请问姑姑的儿子是遗嘱继承人是精神病人,有继承权吗
[律师回复]
1、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这一情形并不会导致继承权的丧失(见第2点说明)。只是精神病人行使继承权的方式有不同。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六条 无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
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行使。
2、继承权是一项法定权利,只有符合法定情形才可以丧失。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七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3、如果立有遗嘱,那么遗嘱继承方式优于法定继承(当然立遗嘱形式及处分内容须合法),没有指定继承人即按法定方式继承。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第十九条 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第二十二条 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第二十六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最后附上法定方式继承适用的法条: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配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第十五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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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亲属怎么样继承遗产精神病人能继承遗产吗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非亲属怎么样继承遗产精神病人能继承遗产吗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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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人有继承权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精神病人有继承权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精神病人同样享受继承权。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包括两种含义:
(1)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而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即继承人所具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能力。
(2)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当法定的条件具备时,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已经拥有的事实上的财产权利,即已经属于继承人并给他带来实际财产利益的继承权。这种继承权同继承人的主观意志相联系,不仅可以接受、行使、而且还可以放弃,是具有现实性、财产权的继承权。精神病人在没有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情形下是享有继承权的。
二、精神病人如何行使继承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精神病人根据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程度,分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如果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其行为要由法定代理人代理,其监护人就是法定代理人,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等。那些对自己的行为缺乏辨认能力的精神病人,因精神障碍而不能亲自行使继承权,应依照《继承法》第六条的规定“无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行使。”也就是说,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继承权,但是这些财产权利应归属于被代理人,也就是精神病人,不能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通常代理人也不能代为表示放弃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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