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商行政处罚中非法所得的计算方式有:违法生产商品的违法所得按全部销售收入扣除生产商品的原材料购进价款计算、违法销售商品的违法所得按销售收入扣除购进价款计算等。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第三条
违法生产商品的违法所得按违法生产商品的全部销售收入扣除生产商品的原材料购进价款计算。
第四条
违法销售商品的违法所得按违法销售商品的销售收入扣除所售商品的购进价款计算。
二、行政处罚罚没的物品如何处理
行政处罚中被罚没的物品除依法应当予以销毁的物品外,其他财物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拍卖,拍卖所得款项应当上缴国库,任何行政机关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四条
除依法应当予以销毁的物品外,依法没收的非法财物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必须全部上缴国库,任何行政机关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
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不得同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考核、考评直接或者变相挂钩。除依法应当退还、退赔的外,财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返还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
三、行政处罚企业不交罚款如何处理
行政处罚企业不交罚款一般会这样处理:被行政机关处罚的企业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依法处理或者将冻结的存款、汇款划拨抵缴罚款;据法律规定,还可以采取其他行政强制执行方式。
《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依法处理或者将冻结的存款、汇款划拨抵缴罚款;
(三)根据法律规定,采取其他行政强制执行方式;
(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机关批准延期、分期缴纳罚款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自暂缓或者分期缴纳罚款期限结束之日起计算。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工商行政处罚非法所得如何计算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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