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软件著作权什么时候产生
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的时候产生。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软件著作权自动产生,且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十四条
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
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软件是合作开发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内未发表的,本条例不再保护。
二、软件著作权自软件什么之日起产生
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软件是合作开发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十四条
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
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软件是合作开发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内未发表的,本条例不再保护。
三、职务软件著作权归属是什么
务软件是指自然人在单位任职期间所开发的软件,主要是指以下三种情况下开发的软件:
1、针对本职工作中明确指定的开发目标所开发的;
2、开发的软件是从事本职工作活动中所预见的结果或者自然的结果;
3、主要使用了单位的资金、专用设备、未公开的专门信息等物质条件,并由单位承担责任的软件。
《软件保护条例》规定,软件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单位而不是归实际创作的职工所有;
软件的开发通常需要单位很大的投入,投入单位不享有著作权,将无法通过著作权的行使收回投资并取得回报,限制行业发展。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九条
软件著作权属于软件开发者,本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无相反证明,在软件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开发者。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十三条
自然人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中任职期间所开发的软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软件著作权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对开发软件的自然人进行奖励:
(一)针对本职工作中明确指定的开发目标所开发的软件;
(二)开发的软件是从事本职工作活动所预见的结果或者自然的结果;
(三)主要使用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金、专用设备、未公开的专门信息等物质技术条件所开发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软件。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软件著作权什么时候产生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律图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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