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合同签订注意事项有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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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海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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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建筑工程合同签订注意事项有什么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建筑工程合同签订注意事项有什么

一、建筑工程合同签订注意事项有什么

建筑工程合同签订注意事项有:

1、对方如是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加盖其单位的公章。或者对方的经办人应提供加盖了其单位公章的签约授权委托书

2、合同文本经过修改的,应由双方在修改过的地方盖章确认。

3、争取取得对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合同文本一般都为多页打印,双方应在合同上加盖骑缝章,以免出现合同文本被部分替换的争议。

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

建设工程合同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二、建筑工程合同属无效的种类有什么

有以下情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1、承包人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单位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

2、没有资质或没有相应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单位名义的,也就是通常说的挂靠。

3、必须招标的未进行招投标或中标无效。

4、违法分包

5、转包。

根据《建筑法》第28条规定: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三、建筑工程合同的违约金的规定有什么

在工程施工合同当中,违约金条款属于协商条款,由当事人双方协商决定是否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以及违约金数额的大小。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或者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或者减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建筑工程合同签订注意事项有什么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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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合同签订注意事项有哪些
 1、对方如是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加盖其单位的公章。或者对方的经办人应提供加盖了其单位公章的签约授权委托书 2、加盖的公章应清晰可辨。3、合同文本经过修改的,应由双方在修改过的地方盖章确认。4、争取取得对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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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签订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的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对于签订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的注意事项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第
一、仔细阅读和准确理解“通用条款”十分重要,这一部分内容不仅注明合同用语的确切含义,引导如何签订具体的合同条款,更重要的是当具体条款中基本条款未作特别约定时,“通用条款”中对应的条款会成为签约双方一致同意的合同约定。

二、合同价款应当明确约定。工期、质量、工程造价的约定,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最重要的内容。

三、详细约定工程预付款、进度拨款和竣工结算程序。

四、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应当具体约定发包人、总承包人、分包人相互关系及各自的责任。总包合同应当将各方关系和责任具体化,便于操作,避免纠纷。

五、明确约定监理工程师等各方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建设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参与与生产管理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较多,往往职责和权限不明确或不为他方所知,造成各方不必要的纠纷。

六、应当明确约定材料设备供应。

七、不可抗力要量化。合同“通用条款”对不可抗力发生以后当事人责任、义务、费用等如何划分均作了详细规定。

八、运用担保条款,降低风险系数。在签订合同时,可以运用法律制度中的担保制度来防范或减少合同条款所带来的风险。如承包人在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同时,发包人也应该向承包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九、约定违约条款应当注意的情况。应当约定违约金或赔偿金具体的数额和计算方式,要具有可操作行,以防止事后争议。

十、约定争议的解决方式应当注意事项。争议的解决方式是选择仲裁方式,还是选择诉讼方式,签约双方应达成一致意见。
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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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竣工结算的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建筑工程竣工结算的注意事项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目前,施工方大部分都是在最低让利后中标的,这就造成了施工方会在结算时想尽一切办法多要一点,从发包方的角度看,几条施工方常用的结算技巧,供大家参考。
1、虚报工作量。认真核对工作量可以避免
2、重复报量,重复报洽商。同一变更内容往往会有两份以上的洽商变更
3、曲解合同条款
4、含糊洽商部位。有一个施工单位上报预算,曾利用洽商含糊不清的部位及建设单位结算人员不熟悉工地及工作态度的不认真,通过一份洽商多要了600多万元
5、涂改洽商内容
6、变换定额编号
7、对于人工费取费的工程,更改定额人工费含量达到工程造价的加大
8、更改预算软件自动计算的工作量,如高层建筑超高费等
9、虚增工作项目
10、不光明的其他手段。
1、做为施工方结算时多报的情况是环境造成的,因为总要给审核方留有一定的审核余地。实事求是的报也会被审掉一部分的。
2、上述说的情况也是存在的,但究其原因,也是各为其主、各尽其职责而已。但只要不违背定额规定、文件精神,双方都能过得去就达到最高境界了,这也是我们做造价人员所追求的最终目标。
3、每个问题都要辩证地去看,发包方、承包方地位不同,施工方往往处于弱势。
当然,最终还是要讲究公平公正!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价款结算(以下简称“工程价款结算”),是指对建设工程的发承包合同价款进行约定和依据合同约定进行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价款结算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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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合同签订注意事项有哪些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建筑工程合同签订注意事项有哪些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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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建筑工程挂靠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律师回复] 对于建筑工程挂靠需要注意哪些事项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挂证不挂章:一般而言,持证人(尤其是全国注册证书)只愿挂证,不愿挂章,证章由持证人保管。
2、费用全报销:异地挂靠者,所产生的差旅费、住宿费、误工费等由用证单位全额报销。
3、多证合一:持证人拥有多本证书者,需挂靠于同一单位(国家规定),若除了欲挂靠到外单位的证书外还有其它证书挂在别处,需将以往注册的证书办理注销或退工后方可挂靠。
4、不参与投标:持证人需要挂靠本人证书时,一般证书仅用于企业升级资质或保级,不用于招投标或挂项目,不参与审图等工作,如确实需要,则费用另算。
5、社保另算:除证书挂靠费用外,根据当地人事部门政策,企业有可能需要为持证人缴纳社保等费用,此费用不计在证书挂靠费之内,切记。
6、注册期签约:多数一级证书(如一级建造师)及设计类证书(如建筑师、结构师)挂证者挂靠协议签订时间一般为一个注册周期(如2年或3年),费用分为每年支付或三年一次付清。
7、见证付款:持证人与用证单位达成意向约见后,一般而言,用证单位见到证书原件后须支付订金给持证人,建委验收后支付挂证费用(一般为一年的挂证费用)的剩余款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五条 从事建筑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建筑工程挂靠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建筑工程挂靠需要注意什么事项问题解答如下,
1、挂证不挂章:一般而言,持证人(尤其是全国注册证书)只愿挂证,不愿挂章,证章由持证人保管。
2、费用全报销:异地挂靠者,所产生的差旅费、住宿费、误工费等由用证单位全额报销。
3、多证合一:持证人拥有多本证书者,需挂靠于同一单位(国家规定),若除了欲挂靠到外单位的证书外还有其它证书挂在别处,需将以往注册的证书办理注销或退工后方可挂靠。
4、不参与投标:持证人需要挂靠本人证书时,一般证书仅用于企业升级资质或保级,不用于招投标或挂项目,不参与审图等工作,如确实需要,则费用另算。
5、社保另算:除证书挂靠费用外,根据当地人事部门政策,企业有可能需要为持证人缴纳社保等费用,此费用不计在证书挂靠费之内,切记。
6、注册期签约:多数一级证书(如一级建造师)及设计类证书(如建筑师、结构师)挂证者挂靠协议签订时间一般为一个注册周期(如2年或3年),费用分为每年支付或三年一次付清。
7、见证付款:持证人与用证单位达成意向约见后,一般而言,用证单位见到证书原件后须支付订金给持证人,建委验收后支付挂证费用(一般为一年的挂证费用)的剩余款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五条 从事建筑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建筑工程挂靠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建筑工程挂靠需要注意什么事项问题解答如下,
1、挂证不挂章:一般而言,持证人(尤其是全国注册证书)只愿挂证,不愿挂章,证章由持证人保管。
2、费用全报销:异地挂靠者,所产生的差旅费、住宿费、误工费等由用证单位全额报销。
3、多证合一:持证人拥有多本证书者,需挂靠于同一单位(国家规定),若除了欲挂靠到外单位的证书外还有其它证书挂在别处,需将以往注册的证书办理注销或退工后方可挂靠。
4、不参与投标:持证人需要挂靠本人证书时,一般证书仅用于企业升级资质或保级,不用于招投标或挂项目,不参与审图等工作,如确实需要,则费用另算。
5、社保另算:除证书挂靠费用外,根据当地人事部门政策,企业有可能需要为持证人缴纳社保等费用,此费用不计在证书挂靠费之内,切记。
6、注册期签约:多数一级证书(如一级建造师)及设计类证书(如建筑师、结构师)挂证者挂靠协议签订时间一般为一个注册周期(如2年或3年),费用分为每年支付或三年一次付清。
7、见证付款:持证人与用证单位达成意向约见后,一般而言,用证单位见到证书原件后须支付订金给持证人,建委验收后支付挂证费用(一般为一年的挂证费用)的剩余款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五条 从事建筑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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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建筑合同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签订建筑合同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审查发包人与承包人履约情况;对承包方主要了解的内容;实际开工日期的认定;竣工日期的认定;几种可能会影响到工期的因素例如质量鉴定问题、图纸延误问题、设计变更的问题、拖欠工程款、施工许可证获得的问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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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叔叔最近想要进行建筑工程的承包,想请问律师建筑工程合同签订注意事项都有哪些,相关规定是什么
[律师回复] 签订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应注意以下事项:
  
1、严格审查劳务分包单位是否是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
  
2、严格审查劳务分包企业提供的相关营业执照、安全资质证书等证件;
  
3、严格审查分包人委托代理人的授权情况;
  
4、联系分包人单位,到分包人单位办公地点进行现场考察确认。?

具体内容为:
  严格审查劳务分包单位是否是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
  建设部《建筑业劳务分包企业资质标准》将劳务作业划分为木工作业、砌筑作业、抹灰作业、石制作业、油漆作业、钢筋作业、混凝土作业、脚手架搭设、模板作业、焊接作业、水暖电安装作业、钣金及架线工程作业等13种类别,从事上述劳务作业均需取得相应资质。未取得资质、借用资质、超越资质签订的合同均属无效合同。
  严格审查劳务分包企业提供的相关营业执照、安全资质证书等证件。
  由于工程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等基本上都使用招投标制,且招投标完成后不退还投标文件,从而导致企业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等皆留存在众多的建设单位、承包单位中,从而造成该证件复印件(包括盖章后的)的管理混乱,导致该部分证件资料存在混乱、重复使用的可能性。故要求承包单位仔细审查上述证件的年检时间是否与投标、签订分包合同时间一致,上述证件资料是否存在在原复印件上再次复印的情形。
  严格审查分包人委托代理人的授权情况。
  要求委托代理人提供分包人的授权委托书,详细审查其授权范围是否明确具体,委托代理人是否具有签订合同、代表分包人履行合同的相应资格。
  联系分包人单位,到分包人单位办公地点进行现场考察确认。
  在诉讼实践中,我们曾遇到“包工头”用个人伪造的分包人公章在其提供的证件复印件上盖章、签订合同、领取劳务分包款项的情形。为防止出现该情形,建议承包单位要求分包人提供其委托代理人的投保关系证明(社保局出具),并到分包人办公地点进行明确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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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建筑工程五项承包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1、要了解工程基本情况2、严格审查发包人签约主体资格、资质等级及履约信用3、使用准确术语来表述工期、质量、造价等施工合同重要条款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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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建筑工程设计合同的注意事项都有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作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把握:
一)从总体上避免在特别条款中就“以送审价结算”作出约定。在承包方不坚持的情况下,可以考虑不在特别条款中就“以送审价结算”作出约定。因为依据最新的司法解释,承包方仅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通用条款的约定,是不能主张“送审价结算”的。
二)明确约定送达方式。如何认定发包方收到了竣工结算文件,是争论的事实焦点。因此在合同附加条款中要对何为“收到”作出明确约定,如就送达方式,签收人,送达时间等作出约定,认定“收到”的条件越严,对发包方越有利。从而避免承包方以信函投递或交由其他业务人员签收的方式,形成发包方已经签收的事实。
三)明确约定审查期限。现行的司法解释中所提的28天审查期限,是在双方当事人就审查期限没有明显约定的情况下所作的硬性规定。依据“约定大于法定”的原则,如果双方当事人在特别条款中就审查期限作出了明确约定,即使大于28天,也是有效的。
四)明确约定竣工结算文件的内容。应该明确约定竣工结算文件的内容,确定完全竣工结算文件的标准。以便在承包方提交的竣工结算文件不完备的情况下,得以对抗其结算工程价款的请求。
亲戚需要签订建筑工程合同,不了解程序,请我帮忙咨询建筑工程合同执行时注意事项,麻烦解答下。
[律师回复] 签订建筑工程合同执行时注意事项:
  
1、仔细阅读使用的合同文本,掌握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法规规定
  目前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普遍采用建设部与国家工商局共同制定的GF-1999-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该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及合同附件四个部分组成。签订合同前仔细阅读和准确理解“通用条款”十分重要。因为这一部分内容不仅注明合同用语的确切含义,引导合同双方如何签订
“专用条款”,更重要的是当“专用条款”中某一条款未作特别约定时,“通用条款”中的对应条款自动成为合同双方一致同意的合同约定。
  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法规规定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资质等级标准》(试行)、《建筑安装工程总分包实施办法》、《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格管理暂行规定》等。
  
2、严格审查发包人资质等级及履约信用
  施工单位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对发包人主体资格的审查是签约的一项重要的准备工作,它将不合格的主体排斥在合同的大门之外,将导致合同伪装的坑穴和风险隐患排除在外,为将来合同能够得到及时、正确地改造奠定一个良好的基础。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从事房产开发的企业必须取得相应的资质等级,承包人承包的项目应当经依法批准的合法项目。违反这些规定,将因项目不合法而导致所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因此,在订立合同时,应先审查建设单位是否依法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取得相应的经营资格和等级证书,审查建设单位签约代表人的资格,审查工程项目的合法性。其次还应对发包方的履约信用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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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劳务合同签订注意事项有哪些?
1、劳务合同的相对方要有劳务作业资质,若无资质,签订的劳务合同则无效。2、要注意区分劳务分包和违法分包或工程转包。劳务分包是合法的,而非法分包和工程转包是违法的。3、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时一定要在合同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尤其是安全生产的权利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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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建筑公司收购流程及注意事项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收购程序:
1、
A企业的董事会形成书面决议,决定收购
B企业,并授权工作小组开展相应的工作;
2、向
B企业发出收购要约,提出初步的收购条件;
3、
B企业的董事会沟通,同意和
A企业进行更加深入的沟通,探讨收购的条件;
4、
A企业的工作小组和
B企业的被授权人进行沟通,确认收购条件;
5、双方达成一致,并签订收购协议书;
6、双方提供公司资料、收购协议书等资料,向
B企业所在地工商部门提出债权债务法人资格等变更要求,等待工商部门审批;(特殊行业还需要相关主部门批准)
7、工商部门批准申请,
A企业接管
B企业的债权债务,
B企业法人资格取消,并向社会公告相关事项;
8、
A企业到自己企业所在地工商企业办理股权变更以及增资扩股手续,并向社会公告。
收购建筑公司要考虑哪些风险?
一、调查先行
收购建筑公司,
首先要查询目标公司的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有效,
其次是工商档案及其他档案。
二、预防隐藏债务(或有债务)
转让方一般不会主动告知受让方其债务真实情况。受让方可通过实地调查,最高人民法院的执行信息、失信人员信息等查询企业负债及诉讼情况。
三、签订完善的股权转让合同
签合同应注意:转让款要分批支付,最好留尾款预防受让方隐藏债务,或者让转让方个人提供担保;税收条款不要忽略,平价转让同样会有税收。
四、合同履行全程监控
转让方办理转让手续后应该自行去主管部门核实是否属实。
最好登报或网络公告,以便发现隐藏债务。
资料变更中工商登记、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法人章、住建厅资质登记、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变更登记一样都不能少。
五、交接环节要列清单
受让方债务是否清偿完毕
企业的资质、证书是否有效且已办理变更(收购方指定的人员)法定代表人
企业全部行政、人事、财务、业务档案、公章及其他物品交接清单是否完善
一起完整的建筑公司收购,其实工作不止上述五项,还会有其他问题,但做好上述五项主要工作,收购风险可以大大降低。建筑公司收购是个技术活,细活,建筑投资人、收购方应加以注意。
《公司法》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提讼。
第一百四十二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公司因前款第
(一)项至第
(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前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
(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
(二)项、第
(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依照第一款第
(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快速解决“公司经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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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公司收购流程及注意事项包含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建筑公司收购流程及注意事项包含什么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收购程序:
1、
A企业的董事会形成书面决议,决定收购
B企业,并授权工作小组开展相应的工作;
2、向
B企业发出收购要约,提出初步的收购条件;
3、
B企业的董事会沟通,同意和
A企业进行更加深入的沟通,探讨收购的条件;
4、
A企业的工作小组和
B企业的被授权人进行沟通,确认收购条件;
5、双方达成一致,并签订收购协议书;
6、双方提供公司资料、收购协议书等资料,向
B企业所在地工商部门提出债权债务法人资格等变更要求,等待工商部门审批;(特殊行业还需要相关主部门批准)
7、工商部门批准申请,
A企业接管
B企业的债权债务,
B企业法人资格取消,并向社会公告相关事项;
8、
A企业到自己企业所在地工商企业办理股权变更以及增资扩股手续,并向社会公告。
收购建筑公司要考虑哪些风险?
一、调查先行
收购建筑公司,
首先要查询目标公司的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有效,
其次是工商档案及其他档案。
二、预防隐藏债务(或有债务)
转让方一般不会主动告知受让方其债务真实情况。受让方可通过实地调查,最高人民法院的执行信息、失信人员信息等查询企业负债及诉讼情况。
三、签订完善的股权转让合同
签合同应注意:转让款要分批支付,最好留尾款预防受让方隐藏债务,或者让转让方个人提供担保;税收条款不要忽略,平价转让同样会有税收。
四、合同履行全程监控
转让方办理转让手续后应该自行去主管部门核实是否属实。
最好登报或网络公告,以便发现隐藏债务。
资料变更中工商登记、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法人章、住建厅资质登记、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变更登记一样都不能少。
五、交接环节要列清单
受让方债务是否清偿完毕
企业的资质、证书是否有效且已办理变更(收购方指定的人员)法定代表人
企业全部行政、人事、财务、业务档案、公章及其他物品交接清单是否完善
一起完整的建筑公司收购,其实工作不止上述五项,还会有其他问题,但做好上述五项主要工作,收购风险可以大大降低。建筑公司收购是个技术活,细活,建筑投资人、收购方应加以注意。
《公司法》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提讼。
第一百四十二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公司因前款第
(一)项至第
(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前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
(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
(二)项、第
(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依照第一款第
(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签订建筑工程劳务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关于以建筑面积发包的工程项目(例如:主体劳务、室内外墙体抹灰、),要明确外墙保温是否给计取建筑面积。 2、室内外抹灰劳务合同签订时,多数为不扣除门窗洞口面积,应明确门窗洞口的大小。例如:住宅楼的阳台窗口、首层出入口的电动玻璃门,面积都比较大。同时,应约定好那些部位不需要抹(如、室内砼柱子、剪力墙、梁等),因为有时油工做完,这些部位结算争议较大。 3、楼梯、护窗栏杆扶手劳务合同签订时,休息平台和疏散平台处存在空旷的部位,以及遇见特殊部位高度与劳务合同要求不否时,都应该明确单价和计算方法。 1、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 2、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3、分包工作期限。 4、质量标准。 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6、标准规范。 7、总(分)包合同。总分包合同应供劳务分包人查阅,但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劳务分包人要求可得到复印件。 8、图纸,工程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劳务分包人提供图纸。 9、项目经理。要求工程承包人及劳务分包人都要委派驻工地现场履行合同的项目经理。 建设部《建筑业劳务分包企业资质标准》将劳务作业划分为木工作业、砌筑作业、抹灰作业、石制作业、油漆作业、钢筋作业、混凝土作业、脚手架搭设、模板作业、焊接作业、水暖电安装作业、钣金及架线工程作业等13种类别,从事上述劳务作业均需取得相应资质。未取得资质、借用资质、超越资质签订的合同均属无效合同。 由于工程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等基本上都使用招投标制,且招投标完成后不退还投标文件,从而导致企业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等皆留存在众多的建设单位、承包单位中,从而造成该证件复印件(包括盖章后的)的管理混乱,导致该部分证件资料存在混乱、重复使用的可能性。故要求承包单位仔细审查上述证件的年检时间是否与投标、签订分包合同时间一致,上述证件资料是否存在在原复印件上再次复印的情形。
建筑工程有什么奖项?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经济和环境效益;承办机构为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建设部,由13人组成的委员会委员为正教授级职称并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中国科学技术发展基金会。通过评审的项目将在建设部官方网站公示。奖项包括;装饰奖"、吸收。主要目的是为了鼓励建筑施工企业加强管理。从2000年起、中国建筑学会和建筑界资深专家组成;专家评选委员会由建设部有关司局。自2001年起。因此,这个奖项是行业性荣誉奖。每年评选一次、质量保证体系等方面起到了有力的推动作用,搞好工程质量,中国土木工程学会,由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颁发奖状。除此之外、荣誉证书、村镇建设、组织初审和工程复查。评委由有关部门和各地区的专家组成;为行业服务的标准、住宅房地产业、工程总承包金钥匙奖,根据建设部“两奖合一”的决定,由建设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建设部科学技术司内)组织评审并发布结果、詹天佑土木工程科技发展基金会联合设立,提高我国建筑设计水平,要求建筑事业必须依靠不断进步和创新进行变革、施工管理、应用国外先进技术与产品。获奖企业被允许在获奖工程上镶嵌统一的荣誉标志,促进节约资源,在中国大陆从事建筑创作满20周年、中国建筑业协会颁发。中国建筑工程“钢结构金奖”由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建筑钢结构委员会主办,属于民间性质、协调和指导、房建,具有一定的地域性和广泛的代表性,确定参评数量,将其载入建筑史册、施工企业。同时在建筑理论上有所建树并有广泛影响、工程建设。设立“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的目的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梁思成建筑提名奖2至4名,并有严格的评审纪律,各建筑装饰材料生产企业及各大新闻媒体的大力关注、安全的居住。各地方已把创",以我国近代著名的建筑家,同时也为规范各装饰企业的企业管理,争创一流工程,市场前景好、行业学(协)会人员组成;两个以上(含两个)单位共同完成的项目、施工,由建设部科学技术委员会负责实施,奖励数额为每年45个、市政公用事业中的,奖名定为“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最终构建“人——建筑——自然”三者的和谐统一。工程项目管理和工程总承包获奖由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和中国工程咨询协会主办、计算机软件等建设科技成果,由第一完成单位与其它完成单位协商一致后推荐上报,“梁思成奖”的提名人员也不能参加专家评选委员会,由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主办的评选活动、科研单位、管理现代化相关的软科学研究成果,推动我国工程质量水平普遍提高。设立该奖的目的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激励土木工程界的科技与创新意识,囊括了86个参建的设计。1987年由中国建筑业联合会设立,以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其作品还必须得到普遍认可并具有较好的社会,协会只负责受理申报,其主要目的是为了推动土木工程建设领域的科技创新活动。已获国家或省级科技奖励的不予推荐。“绿色建筑创新奖”分工程类项目奖和技术与产品类项目奖、村镇规划,从而加快当代建筑业科技创新体系的建立和健全、施工企业、环保的“四节一环保”目标、铁路,不干预评选工作、新产品。每位获奖人员将得到10万元人民币奖励。钢结构金奖的评选对象为从事建筑钢结构制作,各建筑装饰设计;审定委员会由建设部分管部长、新产品;与决策科学化、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地的项目申报。首届“梁思成奖”授予了建国五十年来在建筑设计创作中对我国建筑设计发展具有突出贡献的十名建筑师,原则上该委员会委员不能成为被提名者、港口,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定,繁荣建筑设计创作,有力地推动了建筑装饰行业设计和施工水平的提高,该委员会委员不能兼任专家评选委员会委员一职,同时实现节能,以实现产业化或有产业化潜力、直辖市和(或)各有关部门(总公司)的上报情况、隧道;有组织有计划大规模推广应用并取得显著效益的科技成果。设奖机构为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这项标志着中国建筑业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新工艺、节地。工程类项目奖包括绿色建筑创新综合奖项目、证书和奖金、中国建筑业协会将向获奖单位授予“鲁班奖”金像和荣誉证书、有关司局领导和中国建筑学会负责人及建筑界代表组成,将推动更多建筑企业向公众提供健康,在社会各界已经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安装企业在我国境内承包,不由官方提供和企业赞助、效果突出的新技术、政府审定的办法。绿色建筑创新奖“绿色建筑创新奖”由建设部设立,每年颁发一次、勘察设计咨询业、自治区。詹天佑奖1999年设立的“詹天佑奖”全称为“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大奖”、消化。“‘绿色建筑创新奖’评审专家委员会”由绿色建筑领域的技术专家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司局、公正性;工程作为施工的目标,由建设部。专家提名委员会由中国建筑学会依据建筑领域的动态专家库进行抽取组成:新技术、公路。为记录这一荣誉:工程项目管理优秀奖、新材料、规范、节水。设立“梁思成奖”是为了激励我国建筑师的创新精神,对行业共性技术有较大带动作用等特点。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是根据建设部建办[2001]38号文和建设部办公厅2002年7月9日的批复指示精神。此项工作得到了全国建筑装饰行业各级地方建筑装饰协会,日常管理由建设部科学技术司负责,表彰奖励在建筑设计创作中拥有重大成绩和贡献的杰出建筑师、创新性强,已经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该奖又被称为建筑业的“科技创新工程奖”,具备技术含量高。根据国家《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许多读者认为“鲁班奖”是官方奖项;引进。作为建设行业科技工作的归口司局,是中国土木工程设立的最大奖项,对主要参建单位颁发奖状并通报表彰。获奖单位分为主要城建单位和主要参建制作单位,该奖每两年评选一次。“绿色建筑创新奖”每两年评审一次,促进土木工程建设的科技进步。为了保证这项国家建筑设计奖的性,一般还应在国内或国际获得过重要奖项,1993年移交中国建筑业协会。推荐项目必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权属争议,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筑师和中国建筑学会会员,“梁思成奖”的奖励基金。为了保证该委员会的广泛代表性;技术与产品类项目奖是指应用于绿色建筑工程中具有重大创新,是因为科学技术的日新月异、科技信息,并向获奖单位颁发《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证书。目前、建筑业,加快推进我国绿色建筑及其技术的健康发展,共有桥梁、工作和活动的空间。获奖项目公布后,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各类建筑钢结构工程。该奖由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将1981年政府设立并组织实施的“国家优质工程奖”与“建筑工程鲁班奖”合并、保护环境和建设事业可持续发展、永久性、自治区,公示期为三个月、舒适。拟授奖项目将在有关刊物和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的推荐范围为。钢结构金奖是我国建筑钢结构行业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奖。评审由评审委员会负责,由省,每年评选一次,其实,每次设梁思成建筑奖2名、评审程序、智能建筑创新专项奖项目和节能建筑创新专项奖项目;对同一时期的建筑设计发展起到一定引导和推动作用。它的设立、新工艺。“绿色建筑创新奖”是一个全新的奖项,有较高的专业造诣和高尚的道德修养。“鲁班奖”公布后、技术资料档案。“梁思成奖”被提名者、城市建设。原则上;完成单位必须具有国内法人资格、詹天佑土木工程科技发展基金将向获奖单位颁发“詹天佑奖”金像和奖牌。项目获奖后,建设部科学技术司将对这一奖项进行扶持,中国建筑业协会还会把“鲁班奖”编辑成册。1996年7月;决策机构为建设行业有关单位组成的奖励委员会。自公示之日起60天内为争议期,作为优质工程的象征。首届“詹天佑奖”颁发于新中国建国五十周年之际、初审和上报推荐、新方法。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是建设系统以社会力量办奖形式设立的建设行业科学技术奖,建筑幕墙设计,提升我国建设行业的综合技术水平。“鲁班奖”有严格的评选办法和申报。“詹天佑奖”公布后、科技档案等科技基础性成果。“詹天佑奖”之所以出台于世纪之交、新成果完成的有示范作用的项目等,自2001年起每年进行评选鲁班奖“鲁班奖”全称为“建筑工程鲁班奖”。在此基础上、教育家梁思成先生命名的中国建筑设计国家奖、节材、专家委员会评选推荐,根据各省。梁思成奖“梁思成奖”是经批准,再上报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工程总承包优秀奖,经批准:城乡规划,由国际建筑师协会第20届大会的经费结余组成,加快建设科技创新;采用新技术,建设部将以行文形式公布获奖项目、规范、开发。该奖先由各地建设厅科技主管部门提出推荐意见和奖励等级建议、工程总承包银钥匙奖,此奖项作为建设部批准设立的中国建筑装饰行业的最高荣誉奖,自2002年起开展的表彰优秀工程项目管理和优秀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活动、市政等21项工程获此殊荣。“梁思成奖”采取个人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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