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赔偿的标准具体都有什么
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明暇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交通事故工伤赔偿标准如下: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补助金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为25个月;三级23个月工资;四级21个月工资;
五级18个月工资;六级十六个月工资;七级13个月工资;八级11个月工资;九级九个月工资;实际七个月工资。
2、伤残津贴:一级本人工资的90%;二级本人工资的85%;三级本人工资的80%;四级本人工资的75%;五级本人工资的70%;六级本人工资的60%。
3、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三、工伤的误工费国家标准赔偿是什么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是,原告虽有证据证明其收入来源于城镇,但其仅提供单位出具的证明,在缺乏其他证据对其所从事的行业、实际收入标准予以佐证的情况下,不足以证明其实际误工损失,应由原告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误工费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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