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关系公告多久?

最新修订 | 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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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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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解除劳动关系公告多久?问题带来帮助。
解除劳动关系公告多久?

一、解除劳动关系公告多久?

如果单位依法通过公告的方式来解除劳动关系的,要公告30天。用人单位登报解除劳动合同的信息后,长时间无法联系到劳动者,在登报的三十天后即可视为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出现无故旷工、下落不明等情形时,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先采用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无法送达时方可公告送达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劳动局劳动仲裁多久生效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终局裁决以外的裁决,当事人未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自愿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不需要支付赔偿。劳动者未提前提出的,应当赔偿用人单位的经济损失。提前通知公司要离职这是员工应该遵守的一种法定义务,但提前告知的意思并不是要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用人单位就算不想让员工离职,也不能强行挽留职工,甚至以不发工资威胁职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三、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条件是什么

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条件是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2.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3.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5.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6.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7.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解除劳动关系公告多久?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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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书面通知劳动者,但要区分情况。
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39条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通知劳动者。
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40条解除劳动合同需要通知劳动者或支付代通知金。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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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踪多久可以解除婚姻关系?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婚姻关系只能通过离婚登记或者判决或调解的方式解除。失踪并不会构成导致离婚,我国法律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但是由于离婚纠纷涉及到当事人的人身和财产关系,具有较强的社会性,因此,一般不适用缺席判决,以避免造成一方当事人的诉权被剥夺,人身和财产权益被侵害等情况发生。
因此,在一方失踪的情况下如果想离婚,可先诉至,由采取公告送达程序来完成对其妻的通知义务,一旦60日的公告期满,即便被告不出庭,亦可缺席判决。根据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经调解无效,应准许离婚。
另外,丈夫作为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申请宣告失踪(下落不明满两年)或死亡(下落不明满四年),人民受理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宣告失踪的公告期间为三个月,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一年。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的,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三个月。
公告期间届满,人民应当根据被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事实是否得到确认,作出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判决或者驳回申请的判决。
如宣告失踪的,可另行离婚,人民会依法判决准予离婚。如宣告死亡的,其婚姻关系在宣告之日起即告解除。
另外,分居,不管时间多长,都不能自动解除婚姻关系。目前,我国法律不承认分居年就可以自动解除婚姻关系。但是,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则构成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在诉讼中,如果调解不成,应当判决准予离婚。但是非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不能适用该项规定。
但是,要注意,必须是因为感情不和导致分居,并且满2年的时间,才会予以判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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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解除与辞职报告有关系吗?
[律师回复]  员工辞职报告范文尊敬的领导,很舍不得,舍不得领导们的尊尊教诲,舍不得同事之间的那片真诚和友善。在短短的两个多月时间里,我们公司已经发生了巨大可喜的变化。能为公司效力的日子不多了,我一定会把好自己最后一班岗,做好工作的交接工作,尽力让项目做到平衡过渡。离开这个公司。我只有衷心祝愿公司的业绩一路飙升!公司领导及各位同事工作顺利!此致敬礼申请人:我很遗憾自己在这个时候向公司正式提出辞职。来到公司也已经两个多月了,在这两个多月的时间里,得到了公司各位同事的多方帮助,我郑重向公司提出辞职。我考虑在此辞呈递交之后尽快离开公司,并渴望有新人尽快选来填补因我离职而造成的空缺,我非常感谢公司各位同事。正是在这里我有过欢笑,也有过苦恼,更有过收获。公司平等的人际关系和开明的工作作风,一度让我有着找到了依靠的感觉,为了不让公司因我而造成损失,在这里我能开心的工作,开心的学习。或许这真是对的,由此我开始了思索,同时我也能够协助您对新人进行入职培训,使他尽快熟悉工作,认真的思考。但是最近我感觉到自己不适合做这份工作,同时也想换一下环境。我也很清楚这时候向公司辞职于公司于自己都是一个考验,正是考虑到公司今后发展的长久性,本着对公司负责的态度,离开这些曾经同甘共苦的同事,我很遗憾不能为公司辉煌的明天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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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公告如何书写?
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公告的书写应当包括:解除劳动合同的具体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的信息、劳动报酬的支付以及时间期限等。在解除劳动合同中,我国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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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多久,可以自动解除婚姻关系?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在我国,解除婚姻关系只有两种途径: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协议办理,或到人民。分居,不管时间多长,都不能自动解除婚姻关系。也就是说,我国法律目前并不承认分居几年就可以自动解除婚姻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其中第三项为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综上,因感情不合分居满两年以上的属于法定诉讼离婚事项,可向通过诉讼途径提起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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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报告能证明解除劳动关系吗
离职申请并不等于解除了劳动合同关系,解除需满足法律条件。解除前需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只需提前三天。解除时需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手续,完成工作交接,支付经济补偿金。合同文本需保存两年。特殊情况如暴力威胁、不支付工资等,劳动者可随时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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