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嘱怎么订立
遗嘱有立遗嘱人根据自己的真实意愿,采取合法的形式订立。遗嘱的形式可以是自书形式、代书形式、录音形式、公证形式、打印形式,如果在紧急情况下订立还可以采取口头形式。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二、怎么去订立遗嘱才有效
有效的遗嘱是指遗嘱具备法定条件,能够发生法律效力,可以被执行的,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遗嘱人有遗嘱能力,即必须具备行为能力,能够做出遗嘱的行为。
2、遗嘱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如果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是,其中有公正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公证遗嘱中所表达的意思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中所表达的意思为准。
3、遗嘱的内容不能违反遗嘱人死亡时的相关法律规定。
4、遗嘱的形式要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三、遗嘱是如何订立
1、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需要注意的是,年纪很大的老人可能会因神志不清,无法正确表达自己的意志,导致所立遗嘱无效。
2、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3、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遗嘱人个人所有的财产。
常见的在遗嘱中处分他人财产的情况有:
(1)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另一方的财产;
(2)处分家庭成员或其他共同共有人的财产。遗嘱中一旦涉及到这些财产处分的,该遗嘱则会被认定为无效或部分无效。
4、遗嘱不能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
5、自书遗嘱应当由立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写明年月日,非遗嘱人亲笔书写的遗嘱需要进行公证或见证。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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