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怎样界定

最新修订 | 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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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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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怎样界定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怎样界定

一、劳务关系劳动关系怎样界定

1、用工主体。劳动关系中的用工主体(统称用人单位)主要是指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及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劳务关系中的用工主体范围则更为广泛,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主体双方之间的隶属性。劳动关系中,主体双方具有隶属性,劳动者是用人单位的成员,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单位的领导和安排。劳务关系中,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不具有身份上的隶属和依附性。虽然提供劳务一方与接受劳务一方也存在一定的管理关系,但是该管理更侧重于在提供劳务时的安排。

3、国家干预性程度。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除由劳动合同确定外,劳动法法规还以强制的形式作出规定,如工作时间、解除合同必须依法进行、强制缴纳社会保险等。劳务关系的双方的权利义务充分体现意思自治,主要根据双方的协商签订合同

4、法律救济途径。劳动关系产生的劳动争议适用“一调一裁两审”和“一调一裁”并存的专门的处理机制。劳务关系产生的纠纷为普通民事纠纷,适用普通民事诉讼程序处理。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二、怎么认定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

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认定如下:劳务关系是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有偿服务的法律关系。劳务关系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通过劳务合同建立的一种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该合同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和其它形式。其适用的法律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立和存在劳务关系的当事人之间是否签订书面劳务合同,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鉴别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出现事故,劳动关系员工只能申请侵权损害赔偿,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申请侵权损害赔偿和工伤赔偿;用人单位是生产资料的所有者,劳动者不占有生产资料,劳务提供者大多利用自己的生产资料;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有隶属关系,劳务关系双方平等;其他。劳动关系的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然是劳动者;劳务关系的主体是平等主体,可能是两个平等主体,也可能是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可能是法人之间的关系,也可能是自然人之间的关系,还可能是法人与自然人之间的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三、未签劳动合同怎样举证其确定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大家已经对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怎样界定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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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界定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中的用人单位包括各类实体组织和机构,劳动者有严格的人身依附,国家强力干预如工作时间、社保等。而劳务关系主体平等,强调意思自治,国家介入较少。劳动争议采用特定仲裁诉讼程序,劳务纠纷则按民事诉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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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服刑人员如何与外界联系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我们知道,服刑人员虽然被剥夺了人身自由,但是仍然享有结婚的自由和离婚的自由。如果夫妻感情破裂,是可以离婚的。那么,服刑人员如何离婚呢
我国《婚姻法》规定了两种离婚方式,一种是去民政局协议离婚,一种是去诉讼离婚。由于我国法律赋予服刑人员与普通公民同等的民事权利,因此与服刑人员离婚跟普通公民的离婚没有本质的区别。
一、与服刑人员协议离婚
一方与服刑人员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事项达成协议并签订了离婚协议书,就可以到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但是由于服刑人员身份的特殊性,服刑人员一般需要向申请离监办理并由管教干警陪同或者由协调婚姻登记机关到办理离婚登记。
二、与服刑人员诉讼离婚
由于夫妻一方被判处有期徒刑是法官判决准予离婚的一种重要的法律依据,因此在通常情况下,夫妻一方与服刑人员离婚的诉讼请求通常都能得到的支持。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特别规定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八条,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地人民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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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界定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如何界定同居关系?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此种行为是有意破坏他人婚姻的行为。
  客体要件
  重婚罪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一夫一妻制是婚姻法规定的原则,重婚行为破坏了婚姻、家庭制度,必须予以刑事处罚。
  客观要件
  重婚罪
  重婚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重婚的行为。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就构成重婚罪。
  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所谓又与他人结婚,包括骗取合法手续登记结婚的和虽未经婚姻登记手续但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事实婚姻。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此种行为是有意破坏他人婚姻的行为。
  主体要件
  重婚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一是有配偶的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成立婚姻关系;二是没有配偶的人,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主观要件
  重婚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自己有配偶而故意与他人结婚。如果没有配偶一方确实不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无配偶一方不构成重婚罪,有配偶一方则构成重婚罪。重婚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喜新厌旧;有的是出于贪图享乐;有的是封建思想作祟等等。但动机不影响重婚罪的成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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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怎么界定?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怎么界定?问题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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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如何界定夫妻关系存续时间?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夫妻关系在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结婚证时始,终于办理离婚证明或,作出的离婚判决生效时止,或夫妻双方一方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婚姻关系自发生该法律事实时,婚姻关系终止。
1、如何界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指以夫妻双方登记结婚之日起至婚姻关系终止之日止的期间。即婚姻关系发生效力之日起,到配偶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时止。它既包括结婚之后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期间,也包括登记之后尚未同居期间,夫妻双方婚后分居期间,以及一方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准予离婚姻的调解或者判决尚未生效期间。
2、界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要注意什么问题具体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合法婚姻从领取结婚证之日起,到配偶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时止;

二,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前,男女未办理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被认定为事实婚姻的,从同居之日起,就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四条规定,男女双方根据婚姻法
第八条规定补办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双方均符合婚姻法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在这种情况下,补办结婚登记之前的一定时间也应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第四、夫妻分居或离婚判决未生效的期间,仍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五,恋爱或订婚期间,不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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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案件中的劳动关系与学徒关系怎样界定
[律师回复] 劳动法上的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向劳动者给付劳动报酬,而由劳动者提供职业性的劳动所形成的法律关系。劳动法上的劳动关系源于民法中的雇佣关系,所以与民法中的承揽、承包、代理等关系,并不是很容易区分。劳动法对劳动者实行特别保护,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承担的责任要高于一般的民事关系,所以现实生活中有的用人单位往往以双方之间是承揽、承包、代理关系来推卸劳动法上的责任。本条针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确定了5个参考标准来认定劳动关系,同时明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未形成职业性的从属关系或劳动者的劳动并不是用人单位业务必须的组成部分时,双方之间不形成劳动关系,所以对是否是事实劳动关系应根据其性质具体判定。  事实劳动关系的主要凭证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在上述凭证中,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上述能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5项证据中,虽然都具备单独成立的条件,但是有些情况下,“孤证”的效力要打些折扣,所以,劳动者应当尽可能多地提供相关证据,使其成为“证据链”相互印证,那么它的效力就大大增加了。  在上面的5项证据中,第一次把“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列为有效证据,这对劳动者来说,是非常有利的。比如你有了其他证据中的一项“孤证”,再加上同事的证言,那么就有力得多了。  本条的规定,还把“证据倒置”运用到证明事实劳动关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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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如何界定?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如何界定?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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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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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如何界定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如何界定问题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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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遗产范围的界定如何界定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遗产范围的界定如何界定问题解答如下,
一、遗产范围的界定如何界定
1、遗产是基于被继承人的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发生,没有被继承人的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这一事实就不会有遗产。
在现实生活中,有人往往把遗产和分家析产中的财产相混淆,其实遗产和分家析产中的财产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它们的区别是:

一,遗产是基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发生,而分家析产中的财产与人的死亡没有必然联系。

二、遗产是被继承人生前的个人财产,而分家析产中的财产则是家庭成员的共有财产。

三、遗产发生所有权的转移,而分家析产中的财产则不发生所有权的转移,而只是所有权的分割。
2、遗产是指不因被继承人死亡而消灭的转移给继承人的一定民事权利和义务。
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不仅有因这一死亡事实不能消灭的各种权利,而且还有各种义务。这种不因被继承人死亡而消灭的权利和义务就构成了被继承人的遗产。不同的人死亡后遗产构成中权利和义务的情况复杂,比例不一。在我国遗产主要是指财产权利和财产义务。
3、遗产在方式上是整体地直接地一次性转移给继承人。
遗产是作为整体转移给继承人的,在法定继承时,继承人对遗产总是当作权利和义务的总体取得的,法定继承人不只是死者权利的承受人,而且是死者义务的承受人,遗产中的权利和义务构成不可分割的整体,再者,遗产是直接地、一次性转移给继承人的,它不需要任何中介人,遗产一经转移给继承人,他就成为该项遗产和所有人。
二、遗产范围有哪些
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遗产必须符合三个特征:

一,必须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财产;

二,必须是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

三,必须是合法财产。
这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才能成为遗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三条 规定,遗产包括以下几项:
1、公民的合法收入。如,工资、奖金、存款利息、从事合法经营的收入、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
2、公民的房屋、储蓄、生活用品。
3、公民的树木、牲畜和家禽。树木,主要指公民在宅基地上自种的树木和自留山上种的树木。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公民的文物一般指公民自己收藏的书画、古玩、艺术品等。如果上述文物之中有特别珍贵的文物,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5、法律允许公民个人所有的生产资料。如农村承包专业户的汽车、拖拉机、加工机具等。城市个体经营者、华侨和港、澳、台同胞在内地投资所拥有的各类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即基于公民的著作被出版而获得的稿费、奖金,或者因发明被利用而取得的专利转让费和专利使用费等。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如公民的国库券、债券、股票等有价证券,复员、转业军人 的复员费、转业费,公民的离退休金、养老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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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人在张家界的户口可以在张家界买房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当事人的户口可以留在户口原籍地:  
1,符合户口迁入地(张家界)户口准入政策的前提下,也可以以购房入户的形式,把户口迁入房产所在地;  
2,具体应咨询房产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一,迁移户口的手续,当事人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基础证件(资料):当事人的户口本及身份证原件、迁出地的集体出具的同意户口迁出证明、户口迁入地的集体及户主出具的同意接收证明;  
2,其他证件及资料:当事人的迁移户口申请书(出具迁移的理由)、购房入户(提供房产证及购房合同)等;  
3,带上述资料及证件,去户口迁出地的派出所户籍科,申请领取户口迁移证并注销原户籍的常住户口;  
4,带上迁移证及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派出所户籍科申请落户;  
5,当事人可以根据本人的户口迁移类型,具体咨询户口迁入地及迁出地的派出所,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遗产范围的界定能怎么界定
[律师回复] 对于遗产范围的界定能怎么界定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遗产范围的界定如何界定
1、遗产是基于被继承人的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发生,没有被继承人的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这一事实就不会有遗产。
在现实生活中,有人往往把遗产和分家析产中的财产相混淆,其实遗产和分家析产中的财产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它们的区别是:

一,遗产是基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发生,而分家析产中的财产与人的死亡没有必然联系。

二、遗产是被继承人生前的个人财产,而分家析产中的财产则是家庭成员的共有财产。

三、遗产发生所有权的转移,而分家析产中的财产则不发生所有权的转移,而只是所有权的分割。
2、遗产是指不因被继承人死亡而消灭的转移给继承人的一定民事权利和义务。
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不仅有因这一死亡事实不能消灭的各种权利,而且还有各种义务。这种不因被继承人死亡而消灭的权利和义务就构成了被继承人的遗产。不同的人死亡后遗产构成中权利和义务的情况复杂,比例不一。在我国遗产主要是指财产权利和财产义务。
3、遗产在方式上是整体地直接地一次性转移给继承人。
遗产是作为整体转移给继承人的,在法定继承时,继承人对遗产总是当作权利和义务的总体取得的,法定继承人不只是死者权利的承受人,而且是死者义务的承受人,遗产中的权利和义务构成不可分割的整体,再者,遗产是直接地、一次性转移给继承人的,它不需要任何中介人,遗产一经转移给继承人,他就成为该项遗产和所有人。
二、遗产范围有哪些
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遗产必须符合三个特征:

一,必须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财产;

二,必须是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

三,必须是合法财产。
这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才能成为遗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三条 规定,遗产包括以下几项:
1、公民的合法收入。如,工资、奖金、存款利息、从事合法经营的收入、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
2、公民的房屋、储蓄、生活用品。
3、公民的树木、牲畜和家禽。树木,主要指公民在宅基地上自种的树木和自留山上种的树木。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公民的文物一般指公民自己收藏的书画、古玩、艺术品等。如果上述文物之中有特别珍贵的文物,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5、法律允许公民个人所有的生产资料。如农村承包专业户的汽车、拖拉机、加工机具等。城市个体经营者、华侨和港、澳、台同胞在内地投资所拥有的各类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即基于公民的著作被出版而获得的稿费、奖金,或者因发明被利用而取得的专利转让费和专利使用费等。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如公民的国库券、债券、股票等有价证券,复员、转业军人 的复员费、转业费,公民的离退休金、养老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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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如何界定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如何界定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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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破坏界碑、界桩罪判刑标准多少年?
[律师回复] 对于破坏界碑、界桩罪判刑标准多少年?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依照本条的规定,犯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破坏重要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十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战时从重处罚。
在适用本条规定处罚时,应当注意以下凡点:
1、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设施和设备价值相差悬殊。量刑时,主要应考虑犯罪行为对国防利益危害的大小,结合犯罪动机、手段和给国家财产造成的经济损失,正确适用刑罚。
2、重要武器装备,是指部队的主要武器装备和其他在作战中急需或者必不可少的武器装备,包括各种导弹、飞机、作战舰艇、登陆舰、000吨以上辅助船、坦克装甲车辆、85毫米以上口径地面火炮、岸炮、高炮、雷达、声纳、指挥仪、15瓦以上电台、电子对抗装备、舟桥、60千瓦以上的工程机械,汽车、陆军船艇等。重要军事设施,是指指挥中心、大型作战工程,各类通信、导航、观测枢纽,机场、港口、码头,大型仓库、输油管道、军用铁路线等对作战具有重要作用的设施。重要军事通信,是指军事首脑机关及重要指挥中心的通信,战时通信,军队抢险救灾中的通信,执行远洋航行、重大科学实验和飞行训练等重要任务中的通信。根据本条的规定,破坏重要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量刑时,除情节特别严重外,应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
3、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情节特别严重”,是指致使重要武器装备报废的;造成重要军事设施丧失使用效能的;战时破坏重要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因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的;造成伤亡多人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等。
4、对战时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行为必须从重处罚。本条规定本罪“战时从重处罚”。因此,在对具体案件量刑时,首先要考虑在法定刑幅度内从重判处。
在张家界的户口能在张家界买房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当事人的户口可以留在户口原籍地:  
1,符合户口迁入地(张家界)户口准入政策的前提下,也可以以购房入户的形式,把户口迁入房产所在地;  
2,具体应咨询房产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一,迁移户口的手续,当事人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基础证件(资料):当事人的户口本及身份证原件、迁出地的集体出具的同意户口迁出证明、户口迁入地的集体及户主出具的同意接收证明;  
2,其他证件及资料:当事人的迁移户口申请书(出具迁移的理由)、购房入户(提供房产证及购房合同)等;  
3,带上述资料及证件,去户口迁出地的派出所户籍科,申请领取户口迁移证并注销原户籍的常住户口;  
4,带上迁移证及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派出所户籍科申请落户;  
5,当事人可以根据本人的户口迁移类型,具体咨询户口迁入地及迁出地的派出所,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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