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提高行政诉讼服务
对各类行政诉讼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提交答辩状及相关证据、依据材料,答辩状须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公安机关负责人及其他参加人员应当积极做好应诉准备,在出庭前熟悉案情;要准时参加庭审,遵守法庭纪律,维护法庭秩序,正确运用法言法语发表意见。公安机关对在行政应诉中发现的行政执法问题,要认真分析,及时整改,不断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公安机关应自觉履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判决书、行政调解书、行政裁定书等法律文书。
《行政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
二、行政诉讼费用如何承担
行政诉讼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
具体办法:
(1)当事人一方败诉的,由败诉方承担;
(2)当事人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由当事人双方依责任大小共同负担;
(3)共同诉讼的当事人败诉时,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决定诉讼费用的承担;
(4)原告撤诉的,由原告承担;
(5)由于当事人不正当的诉讼行为而支出的诉讼费用,由该当事人承担;
(6)当事人申请获得诉讼资料副本的制作费以及当事人应支付的实际费用,按实际支出收取,由人民法院行政案件承办人随时通知申请人预交。
《行政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应当收取诉讼费用。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收取诉讼费用的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三、如何写行政诉讼书
行政诉讼申请书填写以下内容:原告与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
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对于如何提高行政诉讼服务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图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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